孔乙己: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
《抄襲的你》:融梗不能算抄……融梗!……文藝人的事,能算抄麼?
《少年的你》原著抄襲(借鑑?整合?盜用?)東野圭吾的小說情節已是不爭的事實。當然,後來有人指出這不是抄襲,而是融梗。融梗比借鑑惡劣,比抄襲曖昧,其實就是一種高明的洗稿。
比如《少年的你》中陳念和小北的人物設定與《白夜行》中亮司和雪穗的人物設定基本一致,他們都是親孩子,接著徹底被家庭遺棄,兩人心心相印,但卻有著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要走。
又如《少年的你》結局處小北為陳念頂罪,這和《嫌疑人X的獻身》中石神為靖子頂罪非常相似。只不過《少年的你》把家庭暴力題材換成了校園霸凌題材,把石神和靖子換成了「亮司」和「雪穗」,又把亮司和雪穗換成了小北和陳念。
有支持者說,東野圭吾可以這樣寫,我們的小說作者為什麼就不能這樣寫?東野圭吾申請專利了嗎?有誰規定只有他能想出這樣的設定?著名學者易中天先生則這樣說道:
除非極個別的天才,很少有作家能夠做到絕不借鑑,關鍵在於是笨拙地模仿甚至直接抄襲,還是創造性地用人如己。
易中天先生的這番話很對,很有說服力,同時也很有迷惑性。因為我們很難判斷什麼叫做「創造性地用人如己」。《少年的你》確實講述了一個好故事,但我們能認為它做到了「創造性地用人如己」嗎?指著一位作家的不同作品抄襲,確實不是「笨拙地模仿」,但也實在不應該被認為是合理的創作方式。
「融梗」這個詞,其實就跟孔乙己的「竊書」之論一樣可笑。大家都還記得孔乙己是怎麼說的吧?他說: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那麼「融梗」論者的口吻應當是這樣的:融梗不能算抄……融梗!……文藝人的事,能算抄麼?
更為可笑的是,這樣一部由融梗之作改編成的電影,竟然得了一個「最佳編劇獎」。這比孔乙己的「竊書」之論要諷刺得多。因為大家是不相信孔乙己的「竊書」之論的,被諷刺的僅僅是孔乙己。但現在竟然有人信了「融梗」之論,並且還給它頒了一個影響力不小的獎。此時被諷刺的,就不是「融梗」論者了。
有人可能會說,是小說原著抄襲(融梗),電影編劇是無辜的,電影劇本是無辜的。但小新想說的是,電影劇本並不無辜,因為它選擇了一部「融梗」之作,因為它沿用了原著的框架和主要情節,而原著的框架和主要情節又都是抄來的。
當然,小新並不否認電影編劇的創作態度。我們可以認為編劇被小說原著騙了,被小說原著作者牽連了,但這改變不了電影劇本也是一部「融梗」之作的事實。其實,文章開頭便是直接用的電影和東野圭吾小說做對比。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少年的你,如此美麗》是醜惡的,編劇被它美麗的外表所吸引,經過自己的努力將《少年的你,如此美麗》改編成了一部看起來更精緻的作品,但不知不覺繼承了《少年的你,如此美麗》的醜惡本質。
試問,這樣一部作品,它的本質難道不是依然醜惡嗎?
結語:
這篇文章針對的是原著小說和改編之後的劇本,並不針對編劇。編劇是無辜的,但劇本並不無辜。如果非要給編劇們提個醒的話,或許要說一句「改編有風險,選作須謹慎」。
此外,這篇文章也不針對周冬雨和易烊千璽這兩位演員,他們在這部作品中的表演真的十分精彩。也希望大家能就事論事,不要借題發揮添油加醋,肆意去黑一切看起來跟這部作品有關的人。畢竟,連編劇都沒能發現的問題,我們實在不該用它苛責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