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刑位列古代五刑之一,囚犯流放千裡之外,為何衙役還搶著押送?

2020-12-14 趣觀歷史

引言

眾所周知,一個人的痛苦往往來自於生理上和心理上兩方面的摧殘。生理上的迫害,還能有藥可治,可心理上的摧殘,給人帶來的痛苦卻是持久而深遠的,於是在古代,歷代統治集團參照這一邏輯,設立了流放之刑。

所謂「生不如死」,就是指流放之刑這樣的刑罰。犯人雖不會被處以極刑,但被流放到千裡之外的蠻荒之地,此生再也無法回歸家園,這對許多囚犯來說,都是精神和生理上的雙重折磨。因此,許多人對流放之刑談之色變,而犯人們大多選擇死亡也不願承受流放之刑。據說,早在遠古時期,就已經有流放之刑的零星記載。三皇五帝時期,天下之主堯就將犯錯的共工流放到幽州地區。秦漢以來,流放之刑逐漸形成體制,開始正式出現在大眾視線中。

▲清代流放場景繪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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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時期,隨著「笞、杖、徒、流、死」五刑的確立,國家刑法體系完善起來,而位列古代五刑之一流刑也正式在國家律法中出現,並延續後世的整個封建社會。歷朝歷代,由於國家地區發展不同,犯人被流放的地帶也不同,不過總的來說,流放之地一定是偏遠貧瘠荒無人煙的地帶。比如,南宋時期的流放地點在如今的兩廣和海南地區、清朝的流放地點則在關外的寧古塔和烏裡雅蘇臺等。

▲寧古塔舊照

古代交通並不發達,幾千裡的流放之路只能一個腳印一個腳印地走出來,可想而知其中的艱難。不僅如此,身為犯人還要帶著沉重的枷鎖,只有在必要時才能卸除。在漫長的流放之路上,難免會有生病的時候,古代醫療條件並不發達,流放途中又全是荒無人煙之地,許多犯人在路途之中就會死去。即使能平安到達流放之地,結果也是要麼參軍守邊,要麼屯墾荒地,一輩子都無法回到家鄉,見不到親人朋友。因此,許多犯人在路途中還會選擇自殺,逃避那難以忍受的精神痛楚。

▲清末戴枷囚犯舊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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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沒有犯人願意接受流放之刑,然而對於流放犯人的差事,官府裡的衙役們卻十分積極。不僅如此,對於流放的女囚,他們更是翹首以盼。一般情況下,押送流放犯人會派出兩名衙役,以此互相有個照應。在流放途中,衙役們雖然不會像犯人一樣身戴繁重的枷鎖,但數千裡的路程,時常風餐露宿,實在艱苦異常。不僅如此,衙役們將犯人押送至流放目的地後,又要踏上返程,在交通不方便的情況下,數月甚至數年的時間都耗費在此。如此折騰的一件事,為何衙役們卻搶著押送呢?這主要有三點原因。

▲今人扮演的清朝衙役近照

首先,押送犯人雖然辛苦,卻十分自在。眾所周知,封建社會歷朝歷代都實行官員品級制度,衙役則是其中「未入流」的職業,被稱為吏。如此低級的差事,衙役們的工作繁複且辛苦,不僅每天要早起點卯,在長官審犯人時還要在一旁站立協助。需要追捕犯人時,這些衙役還要東奔西跑,幾乎沒有足夠的休息時間。因此,押送犯人耗時長也是一件好事,途中所有的大小事務全由自己做主,而且沒有人監督,這樣的差事,何樂而不為。

▲清代馬車舊照

其次,押送犯人比起平常時候能賺更多的錢。作為地位低下的小吏,衙役們的薪水並不高,也沒有相關的福利待遇,但獲得押送犯人的差事,他們則可以從中賺得一筆可觀的收入。這些犯人的親屬們為避免衙役在途中刁難,都會偷偷地塞給他們一些銀兩,而一些女犯的家屬,為避免其受到侵犯,則會塞更多的錢。一次灰色收入,時常相當於他們一年的工錢,因此,押送犯人有著意料之內的舒適。

結語

最後,在古代,被判處流放之刑的犯人,大多是獲罪的官員家屬,他們有著殷實的家底。生活在錦衣玉食之中,數千裡的勞苦自然難以忍受,於是他們的親人朋友大多會安排馬車給他們使用。如此一來,衙役們自然也跟著享受馬車的待遇,千裡之途並不會太過辛苦。由此可見,衙役們搶著押送流放犯人也不是沒有道理。

參考資料:

《中國古代刑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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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代流放囚犯來回數千裡,為何衙役們卻爭著押送?原因太現實
    話又說回來,古代那些要押往很遠地方的女囚犯們,來來回回讓衙役們跑一趟要行幾千裡路,為什麼那麼遙遠的路程,有些衙役們卻想要搶這一份差事呢?難道這一份差事是美差嗎?在770年後,春秋戰國時期法家思想就已經慢慢開始崛起。
  • 古代押送犯人那麼辛苦,但是遇到女犯人衙役都搶著去,這是為何?
    一、 古代的刑罰非常殘酷 在古代的時候,很多的刑罰都是非常的嚴重的,而且花樣也非常的多。我們很多人在看電視的時候,都經常能聽到把誰誰誰流放邊疆這句話,這個差事對現在來說非常的輕鬆, 但是在古代衙役們都要步行去把犯人押送過去,非常的辛苦,但是每當押送女犯人的時候,很多的衙役都一直搶著要去,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 中國古代的流刑:五刑之一,僅次於死刑,有時甚至會生不如死
    流放,也就是流刑,是中國古代五刑之一。五刑即笞、杖、徒、流、死,是隋唐以來形成的五種刑罰。在古代人的印象裡,流放是很可怕的,因為中國古代是一個鄉土社會,而流刑恰好是將罪犯從自己的鄉土環境中驅逐出去,被隔絕在一個陌生環境中加以改造,以達到懲治犯罪的作用。所以,對於安土重遷的中國古人來說,被流放到遠方,從某種意義上確實是一件比死還要可怕的事情。
  • 古代押送流放犯人時,為何獄卒都搶著押送女犯人,原因太現實
    古代的酷刑十分的殘忍,許多犯人會在受刑的過程中無法忍受其痛苦而死去。再加上古代制度不完善的原因,很多人會經常因為被冤枉而慘遭酷刑甚至丟掉自己的性命。不過古人若是犯了一些並不是特別嚴重的錯誤之時,讓其遭受到酷刑難免顯得有些不近人情,甚至容易引發群眾的抵抗情緒,因此為了給這些情節較輕的人做出懲罰,就出現了一些相應的刑罰制度。以秦朝為例,其刑罰基本分為5類,即笞刑、杖刑、徒刑、流刑和死刑。
  • 古代女囚流放千裡苦寒之地,為何官差還要搶著押送?原因太現實
    刑法對於罪犯們來說,大體分為兩種,一是在他們的皮肉上受痛苦,另一是在他們的精神上受痛苦。流放刑罰:如此之下,古代由於沒有具體的刑法規定,導致了很多可怕的刑法出現,例如在電影之中出現的場景「五馬分屍」等。
  • 古代流放女囚往返數千裡,為啥衙役都要爭著押送?實情令人唏噓
    而同樣是這樣的環境,還要往返數千裡,這份差事卻是衙役們眼中的「香餑餑」,若押送的是女囚,更是爭先恐後地搶著。雖不用同囚犯一般戴著沉重的枷鎖,但負責押送的衙役也要風餐露宿,千裡奔波,其中的艱苦可想而知。尤其是唐律中針對女性的「妻無七出義絕及有三不去而出之」的相關條例,明確指出女性犯法比一般犯人罪加三等,意味著她們會被流放到更遠的地方,這也說明了衙役們的押送時間會更久。在我們看來這實在是一件苦差事,為何就變成了「搶手活兒」呢?究其原因,列舉有三。其一,相較於面對頤指氣使的縣大人只能點頭哈腰的衙役們,在囚犯面前無疑是「翻身農民把歌唱」。
  • 古代押送女犯人時,來迴路程幾千裡,為何衙役還要搶著做?
    再說了,古代沒有交通工具,一次分別就不知道何時才能相見,流放是被迫地背井離鄉、妻離子別、拋父棄母,可能一次分別就是永別。更何況,那些流放之地多半都是祖國邊疆,荒涼的未經開墾的土地,在哪些地方生存是多麼艱難啊。犯人都如此艱苦,押送他們的衙役們也要經歷差不多的苦,但是實際上,這份並不輕鬆的差事衙役們都是搶著要去做的,原因是什麼呢?
  • 古代流放囚犯時,為啥衙役都喜歡爭搶押送女囚犯?原因讓人唏噓
    但古代法律卻多種多樣,比如流放,鞭刑,杖刑,死刑,這也是古代所運用的大多數刑罰,相比於其他幾類情況來講,流放是非常能折磨人身心,在流放的途中很可能發生一些未知的事情。一般流放的路程非常的遙遠,流放則需要衙門衙役的監督,在現代人的印象中,這樣的苦差事很少會有人去,但放在古代這可是一個不可多得的美差,尤其是流放女犯人,押送中路途可能長達千裡,為何還是很多衙役去搶著幹?
  • 古代發配犯人到邊關,來回幾千裡,衙役是不是也非常受罪?
    古代衙役押送犯人遠行。衙役雖然受點苦,但錢是真不少掙。而且回去還可以休長假。簡直美滋滋。古代交通不便,有時還得玩高難度的攀爬運動,雖然說押解犯人活簡單,但犯人無誤死亡或逃跑要追究責任。如果犯人發配千裡之外,算算需要多少鞋襪衣褲,趕不到驛站還得自己掏錢買吃的。
  • 古時候犯人被流放,押送的衙役也要走那麼遠嗎?這豈不是十分受罪
    古代發配犯人,衙役是不是也要同行押送?答案當然是肯定的,衙役職責就是押送犯人到目的地。因此犯人發配到什麼地方,需要走多遠的路,同行的衙役就需要走一樣的路程。有人認為如果衙役也跟著犯人走,那麼一個來回豈不是活受罪?
  • 古代押送發配邊疆犯人的官差千裡跋涉,為什麼還認為是個美差?
    古代經常會有一些重犯或死刑犯會被發配到邊關地區,這些人大多是一些達官貴人,功臣等等,犯了罪後而受到懲罰。發配邊疆也顯示皇恩浩大,對他們的一種恩澤。古代犯人被發配邊關,衙役是必須要押送的。首先,被發配的犯人必須有人看管,防止逃跑。一般犯人人都會被發配到人煙稀少,條件惡劣的邊疆,路途遙遠,幾千裡的路程,而且基本都是靠步行,腳上戴著鐐銬,行走緩慢,要走幾個月或幾年的時間,萬一在半路逃跑或走丟就沒人知道了。所以一定會配上衙役押送,衙役也會隨犯人一起到達目的地。其次,犯人被押送到目的地之後必須有交接。
  • 古代女囚犯被流放,為何官差爭著去押送?彰顯人性醜陋的一面
    在我國古代的時候,刑罰的種類是非常的多的,而且相比現在來說也比較的殘忍,簡單的有廷杖、坐牢,也有比較殘酷的凌遲、車裂等等,還有一種刑法比較特殊,相信大家在電視上也經常看到過,那就是發配流放。古代犯了罪的人是會進行連坐的,比如說那些貪官汙吏,如果犯法的話,整個家族也會受到連累,輕者發配邊疆,重者全族被滅。
  • 「人間地獄」寧古塔,是古代流放女犯人的地方,到底為何如此可怕
    「流放」是古代刑罰的一種,最早可追溯至周朝,在隋朝,成為五大主刑之一,清朝時沿用。「流放」又稱「流徒」,簡稱「流」,論處罰的程度,稍高於「死刑」,但比之死刑,悲慘的程度也絲毫不差。如果說」死刑」快速有效,那麼,「流刑」便是慢性毒藥。無論是流放的過程,亦或者流放之後的「奴役」,死亡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在死亡之前,要經歷的先是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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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的一個縣衙需要供養多少人,不說不知道,一說肯定會嚇一跳的。不信您看完再吐槽!古代的縣政府的人員也是像現代一樣由國家幹部、合同工、臨時工和「隱形人」組成,以清朝為例:一、公務員首席公務員:知縣(首府知縣,六品;一般知縣,七品)一名,即「正印官」,或者「正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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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代封建社會,對於犯下大罪的人,除了判處斬首的處罰。斬首這種刑罰在古代是最嚴重的刑罰,犯下大罪的犯人,等到秋後問斬,結束罪惡的一生。古代罪犯斬首之前,都要吃斷頭飯,而在斷頭飯中,必不可少的東西就是一塊臭肉,為何死囚最後一頓飯,還要放一塊臭肉噁心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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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由於交通不便,一般到達流放的目的地,大多都是長年累月的事。但古代的衙役可喜歡幹這事了,幾乎是搶著去押送犯人,這個過程來回一趟並不好受,但為什麼這些衙役會如此的熱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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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他們吃盡苦頭,甚至還有被奸臣、衙役害死的風險。我們看古裝劇也會發現,很多人哪怕被發配到令人聞風喪膽的寧古塔,也依舊是遵命前去,從沒想過反抗或者跑掉。明明知道前途無望,甚至面臨生命危險,為什麼這些被發配的犯人,中途不跑呢?為什麼都沒嘗試跑,或者說根本沒想過跑掉呢?是他們太笨了想不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