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人對於創作有很高的要求,杜甫曾經說過,「語不驚人死不休」。雖然杜甫用了誇張的手法,但也說明他在創作中的高標準、嚴要求。杜甫對自己的作品都這麼嚴格,可想而知,誰還敢不認真對待創作啊!清代學者繆荃孫總結過,文人在創作中要遵守的要求,概括起來有五點。他說,「這五種文章不能寫,文人在創作中要有底線、有標準。」
繆荃孫是江蘇人,他是清末著名藏書家、史學家、金石家。他寫過一本《敬齋泛說》,記錄了他日常在研究治學中的感悟。在這本書中,他根據自己的創作觀,結合古人的文章,總結出了「五種文章不能寫」。
第一種不能寫的文章叫「苟作」。這個觀點最早是北宋文人李格非提出來的。也許有人不知道李格非是誰,提起他的女兒,肯定是盡人皆知,他的女兒叫李清照。李格非的原話是,「文不可以苟作,誠不著焉,則不能工。」寫文章不能勉強寫,一旦勉強而為,那一定不是好作品。這句話很好理解,古人對於寫文章有一個基本要求「文從字順」,假設作者都沒想明白,那怎麼能寫明白呢。強行創作,只能寫出一些不知所云的內容。
第二種不能寫的文章叫「循物之作」。這個觀點是繆荃孫自己提出來的。所謂「循物之」就是屈從物慾,特指寫文章不能屈從於權勢。這個觀點很好理解,有一個詞叫「御用文人」,他們的作品就是循物之作。真正的文人應該持有公正、客觀的創作觀,寫文章不能阿諛奉承,要有濟世為民的情懷。
第三種不能寫的文章叫「欺心之作」。這一點也很好理解,文人要遵守道德標準,在創作中也要記得文人本色。通俗講就是不能張嘴胡說,落在紙上的文字要符合公序良俗,要對得起良心。
第四種不能寫的文章叫「蠱俗之作」。這個觀點理解起來有點困難,繆荃孫說的「蠱俗」是指,不能寫被習俗所蠱惑的文章。繆荃孫的意思是,寫文章要有作者的原創觀點,人云亦云的文章再好,讀起來也會覺得稍顯乏味。對於文人來講,古人的寫過的絕妙文章要辯證吸收。青出於藍而勝於藍,才是文人安身立命的硬道理。
第五種不能寫的文章叫「不可示子孫之作」。這更好理解了,如果一個人寫完文章不敢給自己的子孫看,那肯定不是什麼好文章。這主要從道德的層面對文學創作提出了要求。
繆荃孫雖然是一位封建文人,但他提出的觀點,還是很有道理的。希望喜歡寫文章的朋友們了解一下古人的創作觀,古人尚且能夠制定標準,對創作提出要求,那麼現代人理應強於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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