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在老子哲學思想體系中,道無疑是最核心、最基礎的概念。然而,在《道德經》中老子並沒有縱情於從哲理上論證道的存在,而是具體地從現實生活世界的各個方面展開對道的描述。因此,老子的整個道觀浸透著深厚的實踐品格和現實意蘊。
在老子看來,道不是某種抽象、孤立的形式存在,而是與現實生活世界緊密相聯的。這種聯繫並不僅僅是某種邏輯和思維上的聯繫,而是具體和現實的。道不遠人,道就現實地存在於具體生活世界中的萬事萬物中,存在於我們日常生活世界。在老子眼裡,道與天地萬物渾然在一起,但它又先於天地而存在著。它無聲無形,不依賴著任何外在力量而獨立存在,永不衰竭,永恆存在著;它又在天地萬物間循環運行,生生不息,我們可以將它當作天地萬物的本根。
道法自然是老子論道極為重要的命題。這裡的法是指效法、遵循。道法自然就是說,道遵循著自然的法則存在著和運動著。因此,我們似乎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理解道法自然這一命題。從道的存在狀態來看,道是自然而然的,它是獨立而不改的,是可以為天地母的;從道的具體發用來看,道也是自然而然的,是周行而不殆的。
在老子看來,我們雖然不知道道是從何而來,但是這並不妨礙我們來認識道,因為道在我們試圖去認識它之前已經自然而然地存在在哪兒了,甚至它早於天地萬物之先就已經存在了。道這種東西,它是自然而然地存在於那兒的,沒有人能夠說清楚它是從何而來,也沒有人能夠說清楚它具體是什麼。所以,人們只能用恍惚來形容它。但是,道不管人們是否能夠認識它,也不管人們是否正確地認識它,它都自然而然地存在於那兒,雖然人們覺得它似有若無,不可指,卻也不能不說它好像確實是有形象的。
道法自然另一層含義就是道地運用和發用是自然而然的。這裡我們又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第一,就道本身而言,這種自然而然的發用是道本身所具有的特性,道是遵循它自身的自然特性而作用於萬物。道是自然而然的存在,是獨立而不改的,它的發用是源自於它自身的內在原則,而無須藉助於它者,是它自身自然而然地在運動和發用。因此,道的發用過程是自然而然的,這一過程遵循和效法的也只是它自已自然而然的原則,即它是以自然為原則。第二,就天地間萬物來說,道創生了萬物,又內在於萬物,並且作用於萬物,可以為天地母,它對於天地萬物的作用是永不竭盡的,又是自然而然的,沒有意志的。
總而言之,無論是從道本身來看,還是從道的具體發用過程來看,道都遵循著自然的法則,以自然為宗,自然而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