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三年了,每年學校都會來一個外縣市的教師到我校支教,今年來的是臨近市的趙老師。趙老師今年四十七八歲,在當地城區學校任教。說起來支教的原因,主要還是為了評職稱的問題。
趙老師的縣市有規定,到省內市外其他縣市支教一年,就相當於有了一年薄弱學校工作經歷,具備評副高的基本條件之一,同時每年有兩萬元的生活補助,在職稱評審積分中加三分。可別少看這三分,相當於擔任五年班主任呀。趙老師已經到了要晉升副高的年齡了,但缺少農村學校工作的經歷,所以就申請到我們學校支教了。
其實關於跨縣市的支教我到現在也不明白究竟是怎麼回事,如果說是支援貧困地區的教育吧,我們在接受外縣市支教教師的同時,也有本縣市的教師到外縣市支教,有些屬於相互對調支教,這就讓人搞不明白了,這樣的對調到底是為了什麼,畢竟政府每年還要為每個支教教師發放兩萬元的補助呀。
像援藏、援疆的支教大家都能想明白,是為了幫助邊疆地區教育事業的發展,像縣市之間的相互支教是為了什麼呢?而且這種形式的支教每年都有,大家都爭著去,因為都是去臨近縣市,距離不過百十裡地,每個周都可以回家,甚至有事情可以隨時回去。
有些事情真的不好理解,難道就是為了交流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