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還是毀滅,這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這句名言的「智慧財產權」,是莎士比亞的,也是翻譯家朱生豪先生的。這就是文學翻譯「二度創作」的價值所在。然而,最近有網友發現,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莎士比亞悲劇集》,內容和朱生豪譯的《莎士比亞全集》幾乎一字不差,只是譯者的名字變成了「麥芒」。
媒體進而調查發現,天津人民出版社同一批次出版的還有包括《神曲》《呼嘯山莊》《美麗新世界》《百萬英鎊》《霧都孤兒》《獵人筆記》《局外人》等近百本圖書,而所有書的譯者均被註明為麥芒、羊露清、楊風帆三人。業內人士指出,這三個名字涉嫌是出版社杜撰的「洗版專用名」。如此堂而皇之洗版,堪稱出版界之恥。
事實上,洗版現象由來已久。人民文學出版社外編室主任歐陽濤說,有一些譯本來源不明,用譯者的名字去檢索也找不到出處,這是出版業中非常普遍的現象。還有一些翻譯作品甚至不署名譯者,只是寫×××主編,甚至有一個人主編幾十本譯作的。
金融行業有「洗錢」,新聞行業有「洗稿」,而今出版界又出了「洗版」!這些都是影響行業健康發展的毒瘤,理應予以剷除。「洗版」是侵犯著作權的行為,且更為隱蔽,更為惡劣,其危害不可小視。首先,它侵害了著作權人的權利。其次,這種低成本運作也對合規出版社造成了傷害。最後,不完整或混亂的內容對於原作者和讀者也是一種極大的不尊重。
我國的著作權法規定,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情節嚴重的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可以入刑。不知道作出上述行為的出版社及其從業者,有沒有考慮過法律責任?朱生豪的兒子已表示,「將視實際抄襲狀況,選擇維權」。儘管翻譯著作的維權並不容易,但我們還是期待能夠還朱生豪先生以及其他譯者以公道,更希望政府部門和全社會都行動起來,像打擊假貨、盜版一樣,嚴打「洗版」行為,淨化出版行業。
寫到這裡,忽然想起莎士比亞名劇《雅典的泰門》中的一段話:「金子!黃黃的、發光的、寶貴的金子!只這一點點兒,就可以使黑的變成白的,醜的變成美的,錯的變成對的,卑賤變成尊貴,老人變成少年,懦夫變成勇士……使每一個人唯命是從。」金錢,今天對於某些人依然顯示了其難以抵禦的「魔力」。然而,當今社會法治不斷完善,如此踐踏良知和道德,無視法律和規則的「洗版」行為,不應有生存的空間。
邵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