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民族衝突原因探析
張 彤
(中南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湖北武漢430073)
摘 要:20世紀90年代,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發生了嚴重的民族間衝突與戰爭,學術界對南斯拉夫各民族發生變故,繼而演變成民族間戰爭的現象作了很多研究。本文分析了巴爾幹半島民族遷移定居歷史的前因及南聯邦社會主義民族政策實行的後果,綜述了20世紀90年代南聯邦發生民族衝突前國際國內因素的導火索作用。
關鍵詞:民族政策;民族問題;民族主義;民族聯合與分離;民族衝突;南斯拉夫
20世紀90年代,在東歐巨變的歷史條件之下,看似鐵板一塊的統一國家——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簡稱「南聯邦」),發生了人們稱之為二戰以後歐洲最為嚴重的民族仇殺。那次戰爭給南斯拉夫地區各民族留下的心理創傷一直影響該地區當代社會進步與發展。學術界一直在討論,南斯拉夫各民族團結合作的局面,為什麼會頃刻之間土崩瓦解呢?要認清這一問題,就必須闡明巴爾幹地區各民族間結盟與歷史積怨、南聯邦時期的民族政策及其產生的後果。同時,由於南斯拉夫民族衝突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爆發,與南聯邦當時面臨的國際國內形勢變化直接相關,因此,還需闡明南斯拉夫民族衝突爆發的國際國內因素。
一、各民族間歷史上的分合過程
南斯拉夫人顧名思義,與斯拉夫人有直接關係。斯拉夫人公元4-5世紀受亞洲匈奴人的逼迫,從其故鄉 波蘭境內維斯瓦河和普裡皮亞特河,向西向南越過喀爾巴阡山脈進入巴爾幹,沿古羅馬帝國通道,到達了阿爾卑斯山和亞得裡亞海,向南和西南到達多瑙河下遊,逼近黑海,足跡伸展到了羅奔尼撒半島和克裡特島,佔據了巴爾幹並定居了下來,這是歷史上著名的民族大遷移之一。
南斯拉夫人從祖居地遷徙出來以後,幾百年間走走停停,民族血統與文化變得混雜起來,總的來說,他們屬歐羅巴人種地中海類型,斯拉夫人加進了西歐日耳曼人、波羅的人、克爾特人、色雷斯人、伊裡利亞人,甚至還加入了中亞遊牧民族薩爾馬特人、阿蘭人、匈奴人、保加爾人、佩切涅格人等。
向西或向南遷徙的斯拉夫人,不僅在地理上與原斯拉夫人漸行漸遠,而且民族文化上的距離也越來越大。幾百年間不僅民族生存的自然環境有了很大的改變,民族文化也發生了很大變化。一些新事物新意識經過大眾意識與行為篩選進入民族文化沉澱池,形成新民族傳統,穩定地延續下來。南斯拉夫人與不同民族混合千百年後,形成了新的民族群體:斯洛維尼亞人、克羅埃西亞人、塞爾維亞人、馬其頓人及保加利亞人,文化上也形成雜混局面,如宗教就有東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等。
9世紀末建立的匈牙利王國從地理上將原斯拉夫民族一分為三,斯拉夫人分為東斯拉夫人、西斯拉夫人和南斯拉夫人,古老斯拉夫人集團分裂了。
中世紀晚期至近代,這批移民由於環境的不同與其他民族融合程度不一,勉強建立了幾個不同的國家,民族以其所謂國界為線,加強了民族內部一體化和與邊界外人群區別化。其中較著名的有塞爾維亞、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馬其頓和黑山。好景不長,14世紀後半期被奧斯曼帝國一一徵服,又被強制驅趕進另一次民族融合的歷史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最顯著的是,奧斯曼帝國強制該地區接受伊斯蘭文化,以宗教信仰為準繩區分民族群體的社會地位,並將宗教信仰與政治經濟優惠條件相聯繫,用世俗手段抬高穆斯林教民地位,這種做法在其他宗教信仰的民族中留下了歷史傷痕。為民族間矛盾種下了隱患,「在奧斯曼世界裡,非穆斯林只具有二等身分。基督徒(和猶太人)被視為『聖經的子民』而獲得容忍,但也因為他們的宗教立場而受到歧視和虐待」[1]47,民族間宗教信仰加劇分化。
16世紀德國哈布斯堡王朝時期,南斯拉夫地區一部分居民開始西方化。這是西歐文化滲入該地區最快的時期,它使得本已色彩紛呈的巴爾幹多民族多文化格局更加多元化,這種多元化是由周邊強勢民族文化影響所致,並非來自於本民族文化的自然發展,具有依附性質。
從18世紀起,俄國勢力向巴爾幹滲透,俄國人將巴爾幹的南斯拉夫人看作「早年走失的兒子」。南斯拉夫一部分民族也有了尋根的熱情。18-19世紀幾次俄土戰爭中,南斯拉夫人向東斯拉夫人靠攏。並且在19世紀末期掀起的民族解放運動與建立民族國家的世界性風潮之下,南斯拉夫地區各民族開始了艱難的建立國家過程。1918年,建立一個全稱為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聯合國家,從國名上看,反映了當地主要民族妥協的結果或者也可以說是各自佔山為王的局面。她僅僅存在十多年時間,就被德意法西斯佔領,成為淪陷地區,直到二戰結束。
1945年,原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馬其頓、黑山、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建立南聯邦國家。
從上述歷史來看,南斯拉夫地區被稱為「歐洲的火藥桶」有歷史為證。這個地區幾百年來,既沒有形成具有歷史與血緣牢固聯繫的族群,也沒有真正建立穩固的多民族政治統一體。它的歷史成長過程是左右搖擺地或投向東方,或投向西方,或為其他民族所奴役。巴爾幹地區的民族形成時間很晚,也很不單純,一直處在與周邊強勢或弱小土著接觸的過程中,民族意識並不鮮明,民族文化也不獨具一格,如果說語言與宗教是民族識別的最重要標識,那麼這個地區的這種標識並不與民族現實相吻合,因此,「叛亂與報復在此地已進行了差不多一個世紀」[1]4。
「早年走失的兒子」本早已長大成家,祖先是遺忘的記憶,南聯邦投入蘇聯陣營的時間沒有多久,南斯拉夫地區的這種民族特徵就顯現出來。南共在社會主義陣營中的角色是獨特的,它不願意完全服從於蘇聯的領導,早在1961年,狄托就主張不結盟國際原則,後來這個思想被118個國家接受,佔全球人口55%以上。
到南聯邦解體之前,南斯拉夫地區民族語言和民族分布複雜,塞爾維亞語的使用人口佔到83%,這些人口分居在該地區不同民族國家之內;土耳其語的使用人口只佔1%,但伊斯蘭教民是一個文化大區。沒有哪個民族人口超過聯邦總人口的一半以上。
綜上所述,南斯拉夫民族基本上處於分散和隔離狀態,不同歷史時期在周邊大國的影響下,獲取民族生存權。從5世紀開始移民起直到二戰結束,其間只有奧斯曼帝國以邊疆行省的方式將該地區不同人群聚攏在一起,隨著奧斯曼帝國的倒臺,該地區又陷入群龍無首的局面,歷史上「不能自給自足、互相敵對的、內部衝突不斷的小國家遍地林立」[1]6。他們互相之間聚合的意願很小,或者說他們沒有能力聚合在一起成為一個強大單一國家,除非某種外來的強勢集團將他們擰在一起。「獨立的政權只能作為緩衝國生存於敵對的帝國之間,或者建立在那些衰亡的帝國邊緣的廢墟上。」[2]70難怪南聯邦駐歐大使Mihailo Crnobrnja說:「這不是一場所謂的民族獨立戰爭,也不是意識形態不同引起的戰爭,也不是民族仇恨引起的衝突,它只是為了爭奪領土的戰爭」[3]。
二、南聯邦時期民族統一過程及相關政策分析
對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民族政策進行分析,對其他多民族國家和地區如何建立民族團結關係有重大的借鑑意義。1945年成立南斯拉夫民主聯盟,將該地區民族聚攏在一個國體之下,這種統一的契機與二戰有直接關係。在德國納粹佔領時期,南斯拉夫人民付出了巨大的生命與財產損失,特別是塞爾維亞人,在戰爭中幾乎喪失了本民族大部分生產與生存資料,還有人員的大量損失。走社會主義道路成為戰後南斯拉夫各民族的共識,這是主要的傾向,另一個不太重要的傾向是回歸祖先的意願,或是一種尋根安全需要。
南斯拉夫1946年憲法以1936年蘇聯憲法為藍本制定,同時改國名為南斯拉夫聯邦人民共和國,行聯邦制。起初,南聯邦除了有一個聯邦院,還建立有很大表決權的民族院,這在社會主義國家較罕見,是南斯拉夫獨特民族關係的反映。這個民族院由各共和國和自治省(區)選出的代表組成,它幾乎與聯邦院平權。來之不易的戰後和平,帶來了社會主義事業凱歌高奏,「巴爾幹半島轉變成了西方世界和蘇聯社會制度從事競爭的實驗室,雙方都想帶領該地的傳統農業社會走向現代化。」[1]133社會主義南斯拉夫從落後的農業地區向現代代轉變過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快速的電氣化、新的機械工業以及公路和鐵路系統的延伸,都顯示了共產黨決心完成他們前輩未竟之業,使巴爾幹民族國家的經濟能夠自立和現代化。」[1]135
民族平等與共處是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內容之一,它的理論宗旨是,民族問題的根本問題是階級壓迫問題,社會主義體制消滅了剝削與被剝削制度,階級問題解決了,民族問題隨之就解決了;社會主義大家庭中不存在根本的民族衝突,只存在民族問題,各民族在社會主義大家庭中共同繁榮。這個思想的提出,對歷史上飽受民族分離之苦的南斯拉夫人民來說,是前所未有的新思想,不管「遊擊隊的共產主義領導者部分出於權謀,部分出於信念,向人民宣傳民族團結和以聯邦制度、平等和彼此諒解為基礎的新體制。這是一種其它政黨沒有發出過的信息」[2]9,以前,「所有重要的政黨都是種族性質的黨,只有共產黨開始是泛南斯拉夫性質的」[2]11。
在這種民族統一大家庭思想指導下,南共民族政策調整的自然後果是1953年的修憲行動,將平權的民族院併入聯邦院,另成立一個生產者院,替代原來民族院的地位,這次修憲反映了南共提高工人階級地位並建立一個大南斯拉夫民族的意願。「南共在這個時期沒有提出民族關係問題的原因是,因為她想就發展自治的意義而言,由於解決了工人階級的階級地位問題,也就解決了民族問題以及其他的社會問題」[4]175,南共思想上認為民族問題從屬於階級問題,民族問題的實質是被壓迫民族反抗統治階級的問題,如果推翻了壓迫各民族的統治階級,自然民族問題就消失了。南斯拉夫自我誇獎道:「南斯拉夫聯邦國家已經成功地解決了民族問題……南斯拉夫聯邦也被視為巴爾幹國家中『民族與宗教平等的樣板』」[5]。南共此時的做法有以形式(民族院併入聯邦院=民族問題消失)代替內容的唯意志論傾向。這是南斯拉夫聯盟國家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發展的第一個階段。
「像其它革命運動的經驗一樣,革命熱情很快就消失了,並在社會關係中開始出現新的矛盾和新衝突。」[4]66社會主義理論與現實之間的矛盾開始出現。20世紀50年代末期,社會主義陣營發生分裂,促使南斯拉夫式改革的出現,繼南共聯盟1945年執政以來,南共八大第一次談到南斯拉夫的民族問題是一個尚未解決的問題。承認「關於民族差別在革命勝利後迅速消失的觀點,不僅在科學上站不住腳,而且常常掩蓋了官僚主義、中央集權主義或霸權主義傾向」[4]246。這說明南共終於認識到,憲法上的規定和良好的意願是一回事,現實又是另一回事,有時還和意願完全相反,即「人們播種玫瑰,為何長出來的卻是荊棘!」[1]1南共的民族政策進入反思與重新調整階段。這個調整與60年代南共政治經濟改革一攬子方針直接相聯繫。
南共期待的大南斯拉夫民族一體化的局面並沒有出現,人們對戰爭時期形成的中央集權傳統政治模式的高效性與統一性產生了疑問,「在政治形勢尖銳化的過程中也出現了民族之間的矛盾,即聯邦行政機構中的衝突。因為聯邦行政機構的每一個決定,在客觀上都涉及民族之間的關係。在同中央集權制傾向發生衝突時,導致了劇烈肯定民族利益的情況,從而也就表現出各民族隊伍中的民族主義」[4]27620世紀60年代,南共中央提出政治經濟改革的想法,這在社會主義陣營中獨樹一幟,雖然面臨社會主義大家庭家長 蘇聯的強烈阻擋與批評,狄托仍堅持己見,他準備給所有民族地區以除國防與金融以外實質上的自主權利,使各共和國享有高度自治。
從改革的方向上來看,是中央放權,減輕中央集權制。狄托及前南共領導人認為:「自治的政治思想信條同聯邦的國家管理結構壟斷之間的衝突……包羅萬象的聯邦立法職能幾乎完全窒息了各共和國的國情。……自治觀念同時就是反官僚主義的革命觀念,這場革命的對象首先應是中央集權制本身……各共和國的政治中心越來越難於同聯邦政治中心的傳動作用妥協。」[4]2791963年修憲,民族院重回與聯邦院平齊的位置,同時改國名為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簡稱「南聯邦」)。1967年,在蘭科維奇事件後重修憲法,進一步擴大民族院部分權力,1968年,各共和國獨立自主權力進一步擴大。
1963年改名的南聯邦,逐漸形成包括波士尼亞、黑塞哥維那、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黑山、馬其頓等在內的六個共和國,還有屬於塞爾維亞的兩個自治單位 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和科索沃-梅託希亞自治區。沒想到,這卻又造成新的民族主義抬頭問題,在南斯拉夫這樣複雜的多民族地區,以民族為主體建立的行政單位的自主權就意味著民族利益的分配,自主權多大的問題涉及到的主要不是中央與地方的關係會如何,而是民族與民族之間關係將會如何的問題。
對於這种放權的民族政策,大多數學者認為是得不償失的權宜之計,沒能預料到後來的歷史變故。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是常識偏向的,集權與放權形式並不能保證民族矛盾產生或是解決。蘇聯實行中央集權的民族政策,宣傳的也是各加盟共和國民族平等的社會主義意識形態,但大俄羅斯主義仍貫穿於社會實踐之中,現實生活中俄羅斯優先的原則處處可見,集中的形式並不能保證民族平等的實現與民族問題的解決,所以南聯邦時期狄托的放權與南聯邦民族矛盾沒有直接的聯繫。再比如美國各州,包括後來削尖腦袋想要進入美國聯邦的波多黎各,有很大自主權,相反它的聯邦制卻成了各州與聯邦政府之間的粘黏劑。在一個多民族國家中,給予地方更大的自治權,包括退出聯邦的權利,本身就是分離趨動的,那麼將他們都統一在一個國體中的力量就必須來自另外的方面,單純給予自治權並不能保證大家一心一意在一起。自治權與公平正義加在一起,才能保證統一國體相安無事,這對執政者集團是一個巨大的考驗。所以,單純從放權與集權上面來談民族問題是不夠的。
儘管南聯邦消失了,但不能一概抹殺前南共在民族問題上的相關政策,以成敗論英雄不是客觀的歷史態度。狄托時代,中央權力下放,給予地方更大的自治權,支援不發達的少數民族的政策,比如對科索沃與阿爾巴尼亞族的大力支援,確實提高了這些弱小民族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反映了南聯邦民族平等、互相幫助的執政理念,這種政策本身是正確的。筆者認為,南聯邦時期狄托實行的聯邦制框架,正是南聯邦幾十年各民族相安無事、團結一體的最大原因。
現在大家都在談南聯邦民族政策失敗的原因,它幾十年苦心經營的統一民族大家庭的政策一定在什麼地方出了問題。第一個方面的失誤是有關塞爾維亞族問題。為了制衡大塞爾維亞民族主義,南斯拉夫聯邦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一直堅持抑制塞族的政策。「南共正是在反對大塞爾維亞霸權主義和大克羅埃西亞分立主義的鬥爭中誕生的,所以南共不可以執行親塞爾維亞或親克羅埃西亞的政策,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相反,南共會千方百計地繼續進行傳統的鬥爭反對這些極端主義的傾向。」[4]77南共有意在塞爾維亞境內建立了兩個民族自治州:科索沃(阿爾巴尼亞人)和伏伊伏丁那(匈牙利人為主),以制衡人數眾多的塞爾維亞族。1974年,南聯邦修憲,再次提高這兩個自治州的地位,使她們與其他六個共和國的地位相等。南共擴大科索沃和伏伊伏丁那的自治權,實際上是將塞爾維亞一分為三,況且這兩個自治省要求獨立的傾向得到了斯洛維尼亞和克羅埃西亞的支持,這讓塞族十分惱火。這種帶有國家政令性質的強迫性政策,遇到塞爾維亞這樣比較強勢的民族,反抗是遲早要爆發的。其他各族一致默許對人數眾多、地域廣大的塞族實行縮分策略,也增強了日後塞族激進民族主義與其他民族關係的複雜化程度與對立程度。狄托死後,塞爾維亞便使用強硬措施從科索沃收權,導致當地阿爾巴尼亞族武裝抵抗,從而釀成民族間仇殺的後果。
南聯邦民族政策失誤的第二個方面也值得人深思。從南共中央來說,希望在統一國家中,讓富裕的民族補貼貧窮民族,平衡全國經濟發展,本意是好的,但這種好意由中央金融控制強制執行,這與南聯邦共和國高度自治相矛盾。科索沃、馬其頓、黑山、波赫等這些較貧窮的地區對中央的優惠照顧政策,自然願意接受;而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等較發達地區對於這樣的對貧困地區的無條件援助,並不心甘情願。反向的劫富濟貧的政策,使各共和國彼此之間的心理距離比以前更大,分離的傾向更強,這與南聯邦實行民族絕對平等欲以達到的目的背道而馳。
第三個方面的失誤,是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新建一個民族的失敗。波赫的穆斯林在1945年南斯拉夫民主聯盟成立時還只是一個宗教團體而已,但「1971年修改憲法時正式確認這一事實。波赫穆斯林被承認為南斯拉夫聯邦的第六個民族,這在當時就遭到了塞爾維亞人和克羅埃西亞人的強烈反對。」[5]345這與其說是承認每個少數民族的合法身份與地位,還不如說在本來就已複雜的南斯拉夫民族關係上又增添了另一不穩定因素。早在1953年,奧地利外交部長就這樣說過:「根據民族來建立新國家的主張,是所有烏託邦計劃中最危險的」[1]117。
南斯拉夫民族共同體分崩離析的長期因果關係,因這個地區在世界史上地位獨特或許並沒有普遍意義,但有借鑑意義。「它的歷史在本質上是一部南斯拉夫的理想同無法駕馭的現實進行鬥爭的歷史。除去具有統一的熱望、相似的語言、相似的歷史起源的神話以及多少世紀來在外國統治下的相似遭遇以外,很少有共同點。」[2]6前南共在近半個世紀裡為建立一個統一的南斯拉夫民族作出了卓絕的努力,這場實驗對該地區各民族重新審視自己歷史與未來,作了很好的鋪墊,這要歸功於狄托領導下的前南共中央政府。對世界上其他地區民族關係來講,如何保持各民族自主獨立性,同時追求民族平等發展,提供了寶貴的經驗教訓。
三、南斯拉夫再次分裂的直接導因
在東歐巨變之前,相比社會主義陣營中的其他東歐國家,南聯邦國內政治相對平穩。在平息1981年阿爾巴尼亞族要求提高自決權的動亂的過程中,沒有出現使用國家暴力機器的舉動,相反,南共中央推動了中央分權的進一步實施,比如重視科索沃的阿爾巴尼亞族提出的政治與貿易組織自決權的要求。
社會學和歷史學告訴我們,衝突並不是在形勢惡化的時候出現,反而是在社會政治經濟條件相對緩和的情況下,社會爆發衝突的可能性加大。當一個社會極度貧困時,並不會發生革命,「事實上,在貧困程度加劇時,人們往往處於消極的不抵抗狀態」[6]546。比如改變人類歷史的法國大革命,其革命爆發時期正是法國經濟繁榮時期,農民卻沒有享受到經濟繁榮的成果,生活依然貧困,但發起革命的不是農民,而是從經濟繁榮中受益最多的第三等級。朗西曼與格爾的「剝奪理論」回答了這個似乎與常識觀念相違背的現象。朗西曼與格爾的理論是:「只要客觀條件沒有改變,所有人便都在一條船上。然而,只要條件得到迅速改善,人與人之間的平衡便被打破,即某些人的條件改善速度超過他人。」[6]551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動亂的變數加大,任何一尋常事件可導致重大社會危機出現。
南聯邦自20世紀60年代開始進行經濟改革,比其他社會主義國家早了好幾十年。他們在經濟領域實行改革,由原來中央統一計劃經濟、企業只對中央經濟計劃負責的集中模式,改為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拉開工資薪酬標準,以調動工人生產者的積極性。1961年6月1日,通過關於經濟改革的立法建議案。改革國家獨佔收入的方式,變成「除扣除15%的收入上繳金之外,純收入屬於經濟組織。」[4]220遺憾的是,這種換尾不換頭的半拉子市場改革,沒有取得期望的成效。很快,1962年又試圖停止此項改革,一開始南共中央改革的理念是,「相信工人的物質利益、政治利益和道德利益將會影響勞動組織在進行收入分配時提出合理的決定」[4]223,但實際情況是,「某些領導人卻把分配中的獨立性理解為增加個人收入的機會。工人在生產中主要是實行定額制,如果在勞動崗位上不相應提高產量,就不可能增加個人收入,但對領導幹部來說,卻沒有一種尺度,或者其尺度不取決於實際勞動效果。」[4]223這樣一來,經濟改革加深了人們的失望和失敗情緒,1968年,工人收入與國家政治機關和自由職業的差距高達10倍以上,而在50年代其差距只有3倍。「當就業充分和經濟情況正常時,社會差別並不如此明顯。然而在失業情況下,問題在於一個社會主義國家,這種差別的存在,對於最低收入和失業來講就具有挑釁性。」[4]276根據朗西曼與格爾的「剝奪理論」,南聯邦政治與經濟改革雖然帶來了政治開明與經濟活躍的成果,但生產者階層的不滿情緒日益擴大。
失業率上升,物價飛漲。在南聯邦解體時,貧富分化在短時間內迅速形成,並且每日劇增。1991年,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地區甚至發生饑荒與生活急劇惡化。Silvo Devetak在他那篇The Dissolution of multi-ethnic states:Yugoslavia的文章中說,富人的財富消費與生產更好產品幾乎無關,與純消費的奢侈品有關。市場改革名為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其實到底誰是生產資料的主人並不清楚。這使得人們對現有秩序產生了嚴重懷疑,這種現狀是驚人的。
當貧富分化加劇後,中下層人民成為爆動的支持力量,至少大多數人會認可衝突的合理與必要性。「在迅速變遷的年代,大多數人都會有地位不協調感。許多人原來既沒有財富,也沒有政治權力;當他們獲得經濟資源以後,發現自己的政治地位沒有任何變化。已經獲得的經濟利益使他們期待在政治權力方面發生相應的變化,然而,這種變化卻沒有發生。」[6]553南聯邦社會不穩定因素迅速聚集。
1986年,米洛舍維奇成為塞爾維亞共和國主席,他同情科索沃塞爾維亞人的處境,決心用暴力解決當地的阿爾巴尼亞人問題。他在紀念「科索沃戰役」600周年紀念日的群眾集會上說,不排除有新的戰役發生。塞族領導人的這番言論,令周邊其他民族十分不安,嗅到了戰爭逼近的火藥味,民族之間緊張對立局面形成。
而從國際形勢來看,當時的東歐劇變是一把火,將南斯拉夫社會矛盾點燃了,南聯邦各共和國趁亂紛紛獨立。1990年,斯洛維尼亞和克羅埃西亞率先宣布退出聯邦,他們對生存在一個統一國家失去信心,特別對當時塞爾維亞的控制權不滿。塞爾維亞與黑山想保持統一國體;斯洛維尼亞和克羅埃西亞主張歐共體的形式;波赫和馬其頓主張完全獨立。科索沃自治省要求成為共和國,未獲批准,境內發生屠殺塞族平民事件,塞爾維亞派軍隊鎮壓,終於釀成震驚世界的民族戰爭。
宣布獨立是一回事,穩定周邊關係又是另一回事。南斯拉夫地區各民族邊界劃分是一個嚴重問題,各共和國的邊界一直很模糊,加上他們領土內的民族也是雜居的,族際線與邊界線並不吻合,當各共和國趁亂宣布獨立後,電迅、交通、海關等都要重新洗牌,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馬其頓、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塞爾維亞與黑山聯邦在自己利益方面寸步不讓,結果使得從開始就建立良好關係的理想成為泡影。克羅埃西亞和塞爾維亞激進民族主義有向法西斯主義發展的勢頭,民族分裂主義與民族間的不信任情緒成了新的政治力量滋生的動力來源。塞爾維亞和克羅埃西亞戰爭暴行發生,使得這兩個民族之間的對立達到了頂峰。這也預示著在其他新的民族國家中此種極端主義也會隨之而來。
1992年1月,南聯邦解體,分成了南斯拉夫聯邦共和國(簡稱「南聯盟」)、克羅埃西亞共和國、斯洛維尼亞共和國、馬其頓共和國及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共和國。2003年,南聯盟改名為塞爾維亞與蒙特內哥羅(簡稱「塞蒙」),取消「南斯拉夫」這一名稱。兩個民族於2006年分成塞爾維亞及黑山兩國,「塞蒙」解體。隨後科索沃於2008年單方面從塞爾維亞分離。至此,南斯拉夫地區新國家版圖包括八個不同的國家與地區,南斯拉夫又一次分裂了。
在北約與聯合國的幹預之下,南斯拉夫內戰算是暫時平息下來,遺留問題仍很多。連南斯拉夫諺語都說:「塞爾維亞人與克羅埃西亞人的生活方式就是為了彼此尋釁」[2]9。他們都在爭取加入歐盟,斯洛維尼亞和克羅埃西亞等入盟道路較順利,塞爾維亞這樣的國家入盟的道路似乎很漫長,歐洲人很難將他們看成西歐的一部分,除非他們作很大的改變。歐洲人說:「要想找到人對巴爾幹美言幾句實在很難,想要不計善惡來討論它更是難如登天。」[1]8
對南斯拉夫地區民族衝突的歷史回顧與因果分析,對我國建立和完善民族間友好關係具有借鑑意義。第一,服從國家整體利益與民族自決權之間關係的平衡,是制定民族政策時要認真考慮的重要因素,既不能損害國家整體利益,又不能無視民族獨特性需要。第二,提倡各民族之間互幫互助,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建立各民族間互相信賴的長期關係。第三,面對國際形勢的風雲突變要有思想上的準備,分析國際國內民族關係的重要因素並進行細緻評估,為採取正確有效的民族政策打下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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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6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433X(2012)05-0032-06
收稿日期:2012-03-25
作者簡介:張彤(1958—),女,湖北省黃石市人,中南民族大學副教授,主要研究女性問題與生態人類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