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有意義嗎?在漫長的封建社會,所發生的一些事情,認識不同,甚是針鋒相對都是可以理解的。對焚書坑儒的評價至今意見不統一也是十分正常。此一時彼一時,按當時情況,秦始皇必須這麼做方才有利於大一統,現在的觀點是為什麼要燒、要坑,那損失不是有點大嗎?角度不同,看問題的結論就南轅北轍了。
因此大可不必為焚書坑儒下定論,讓它百家爭鳴、各抒己見好了。再爭它千百年也無妨,何必及早下結論呢?其實我們會發現,諸子百家的思想裡面,很多地方都有天道的語句出現,就是因為諸子百家原自「道」,百家就是道在不同方面的應用。所以,秦始皇「焚書坑儒」,不讓人們接受多家思想形態,還是蠻有好處的,而且有利於國家管理。
況且秦始皇也不是燒毀了很多有價值的書,他下令燒的方術之書居多,其它燒掉的在秦國圖書館裡還是收藏著的。只是後來項羽進入鹹陽,一把火下去,燒掉了不少典籍,很多書後人也無從觀閱了。以致於漢朝穩定後,朝中能懂典籍的幾乎沒有,當然也與戰亂有關,懂得的人在戰亂中也去世了很多。其實始皇帝焚書坑儒有兩個正面意義。第一是統一思想。六國一統後思想紊亂,焚書後,大家都讀一種書,有利於國家認同。就像統一文字和統一度量衡一樣。
歷史證明大一統的朝代,必須有大一統的思想,而亂世往往百家爭鳴。第二是殺了一批騙子。這些方士事實上就是騙子,連皇帝都敢騙,什麼人不敢騙?殺掉有利於大家一心工作,不再去幹虛無縹緲的事。不過雖說坑了方士,但在第一次遇到徐福的九年之後,皇帝還是再次讓漏網的方士徐福騙了,給了五百童男童女,去了倭國,遺患到今天。
秦始皇這一舉動為後世王朝開了一個惡例,那就是以自己的標準可以隨意進行文化滅絕,歷朝歷代都有一些舉動,清朝更甚。他們利用修《四庫全書》為契機,讓各地獻上孤本,珍本等等。對於有些不肯獻的,乾隆下旨,命各地督撫在半年的限期內必須完成訪書的事宜,同時警告各地私人藏書家將所藏書籍趕緊獻出。書是收上來了,怎麼處理呢?一部分是編入《四庫全書》,大約3000多種書籍遭到禁毀,佔了收上來的四分之一,不亞於一次焚書坑儒。對當時不利的文字都進行了修改或者篡改。
而且儒家保留了,因為他為皇權所用;法家也保留了,因為秦國以法立國;兵家也在,因為打仗需要。墨家消滅了,道家隱士了。一些小家都改頭換面了,世界上只有一個聲音了,那就是皇權。從他的政治家角度出發是他的最好的選擇。 從秦始皇當時所處的情況來看,「焚書坑儒」還是有一定的正面意義的。秦始皇「焚書坑儒」肯定是有正面意義的,並且秦始皇作為唯一一位千古的一帝,他的某些做法肯定是有他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