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家這個職業,至少對我來說是無所謂勝負成敗的。書的銷量、得獎與否、評論的好壞,這些或許能成為成功與否的標誌,卻不能說是本質問題。寫出來的文字是否達到了自己設定的基準,這才至為重要,這才容不得狡辯,別人大概怎麼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靈卻無法矇混過關。在這層意義上,寫小說很像跑全程馬拉松,對於創作者而言,其動機安安靜靜、確確實實地存在於自身內部,不應向外部取尋求形式與標準。
——村上春樹《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
很多人理解不了跑步,理解不了馬拉松村上是個馬拉松高手,PB(個人最好成績)是3小時27分,在業餘選手中,這是大神級的存在,雖然只比我的PB快十幾分鐘,但我這輩子可能都追不上這十幾分鐘。最讓我震撼的,是村上記錄他跑100公裡超級馬拉松的經歷:
從55公裡到75公裡的路程變得極其痛苦。此時的我心裡念叨著向前衝,但身子卻不聽使喚。我拼命擺動手臂,覺得自己像塊在絞肉機裡艱難移動的牛肉,累的幾乎要癱倒在地。
一會功夫,就有選手接二連三超過了我。最讓人心焦的是,一位70多歲的老奶奶超過我時大喊:「堅持下去!」「怎麼辦?還有一半路,如何挺過去?」這時,我想起一本書上介紹的竅門。於是我開始默念:「我不是人!我是一架機器。我沒有感覺。我只會前進!」這句咒語反覆在腦子裡轉圈。我不再看遠方,只把目標放在前面3米遠處。天空和風、草地、觀眾、喝彩聲、現實、過去——所有這些都被我排除在外。
神奇的是,不知從哪一秒開始,我渾身的痛楚突然消失。整個人仿佛進入自動運行狀態。我開始不斷超越他人。接近最後一段賽程時,已經將200多人甩在身後。
下午4點42分,我終於到達終點,成績是11小時42分。這次經歷讓我意識到:終點線只是一個記號而已,其實並沒有什麼意義,關鍵是這一路你是如何跑的。人生也是如此。
以前我以為湖人總冠軍和村上春樹諾貝爾這兩個梗很相似,後來越讀,越發現不然,湖人也許是真的想得總冠軍,村上春樹卻未必需要那個獎。
和張愛玲——誕辰一樣不搭的,就是村上春樹——諾貝爾文學獎。
他們的氣質,與這個詞天遠地遠。
村上春樹是不在意諾獎的,得了固然好,不得也無所謂。
寫小說對他而言,是賴以為生的手藝,而非某種功名或偉業,和開酒吧、做壽司、修汽車並無分別。
和他的氣質更不搭的,是「陪跑」這個詞,「跑」他是很懂的,跑步是他寫作以外最大的事業,他說過跑的本質就是孤獨,「跑步不需夥伴或對手」,就是自己玩自己的,自己監督自己,自己鬥爭自己,自己評判自己。但一加上「陪」,便有了和別人競賽的意味,他恰恰是那個賽道以外的圈子以外的邊緣人和獨立者,不是什麼選手,只是剛好有名,被強拉上比較罷了。
木秀於林,懷璧其罪,仿佛不逼著他碰一碰,競技場便沒有戲劇衝突,比賽也不好看——哪怕他真的不是那種愛比賽的人。
所謂「陪跑」,多少是附會的看客給他按頭的進取和假構的野心,演繹得像「無冕之王」似的,哎呀,他看到這種說法肯定會皺起眉頭。
不是這樣的,村上是溫和、低調、沉靜的人,他的運動是個體細水長流的馬拉松,不是群體你死我活的橄欖球。
村上春樹好不好?
好,好就好在將日本故事用城市人物寫出來,並且體現出獨有的日本人性格和視角觀察。
90年代至15年這段時間,日韓港臺文化風靡流行,有一個視角可以說明問題:當時大陸文藝作品的強項在於歷史鄉土。
中國最頂級的專家都是此類話題的高手,比如莫言,賈平凹。
但是這三十年來社會最大變化就是城市化進程,當本土出產的文藝作品無法滿足城市文化消費的需求,日韓港臺的作品就迅速填補進來。
一方面,東亞地區具有一定的文化相似性,便於消化理解(你讓中國讀者去理解非洲人的情感顯然代入感更難)。
而另一方面,日韓港臺更早進入城市化,原生家庭、女權、社畜等社會問題早已發生。
村上春樹作為東亞城市文化觀察者和寫作者,作品質量橫向比較非常不錯,那麼村上春樹成為一種流行、先進文化的代表也是順理成章。最後,
我同意馮唐對於諾貝爾文學獎的看法:幾個瑞典文學院的教授專家決定不了文學作品的完全充分評價。
相比於物理、化學、生物、經濟,和平獎和文學獎的權威性的專業性並沒有那麼高。科學貢獻是可以通過專業同行評審體現,而文學和和平就有些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而且,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品我們一定喜歡嗎?如果不是從事文學研究,就連人均985的高校學子能有多少人像報菜名一樣說出這幾年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和代表作。
或者即使讀了,一定就比村上春樹的作品更好或者有更豐富的閱讀體驗,我看是小概率事件。
村上春樹大概率會陪跑一輩子,這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兒。
我喜愛的,只是單純的文學,而不是某個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