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極強河豚魚加工標準在福建引發爭論

2020-12-09 搜狐網
毒性極強河豚魚加工標準在福建引發爭論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2日12:54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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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福州1月2日電(記者沈汝發)為了讓味道極其鮮美、但又素有「毒魚」之稱的河豚魚成為安全的美味佳餚,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在全國首次制定了《河豚魚安全加工規範》和《棕斑腹刺豚、暗鰭腹刺豚加工品》地方標準並於日前通過專家審定。但福建省衛生部門拒絕派專家參加審定會,質監部門批准了加工規範但表示加工品地方標準目前還不會批准。

  據介紹,河豚魚毒性很強,一條河豚魚的毒素可導致二三十人死亡。由於缺乏科學的管理標準和加工方法,民間經常發生食用河豚魚中毒事件。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加工流通與質量監督處副處長王奇欣表示,福建省此次制定的安全加工規範和加工品地方標準嚴格規定了河豚魚原料魚的品種(棕斑腹刺豚和暗鰭腹刺豚)、鮮度指標、理化指標和河豚魚加工品的感官指標、理化指標、衛生指標、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籤、包裝、運輸和貯存要求。申請從事河豚魚加工的企業需配備專職的管理人員、生產操作人員、檢驗人員和採購人員,主管部門將對企業的衛生、設備、檢驗、環境和從業人員進行嚴格審核。他認為,河豚魚固然有毒,但只要具備完善、科學的處理方法,加強對河豚魚加工企業、餐館的監管,其魚肉完全可以放心食用。

  但福建省衛生廳拒絕派專家參加審定會並認為出於安全考慮應該慎重對待。該廳衛生法制與監督處副處長徐永楨表示,《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河豚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應剔出集中妥善處理,因特殊情況需進行加工食用的應在有條件的地方集中加工。」他表示,衛生部門對於河豚魚的安全加工還處於科研階段,目前條件還不成熟。

  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處處長葉華生告訴記者,由於福建河豚魚產量和出口量非常大,不少企業生產河豚魚烤魚片,因此發布《河豚魚安全加工規範》以嚴格規範加工過程。但河豚魚加工品地方標準還處於徵求意見和論證過程中,目前還不會批准。

  據了解,2002年進入福建的海捕河豚魚產量在60000噸以上,其中40%用於生產河豚魚烤魚片,30%出口至日本、韓國,還有部分河豚魚流失於民間。福建目前生產河豚魚烤魚片的廠家有三十多家。(完)(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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