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14日電 據深交所官網14日消息,針對收購已剝離出的公司這一計劃,拉卡拉回復關注函稱,公司前次業務剝離和本次資產收購相隔近四年,是基於各次交易時點的市場環境和公司自身發展情況所作出的決策,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有助於公司持續做大做強。
9日晚間,拉卡拉發布公告,計劃使用自有資金19.09億元收購公司關聯方西藏考拉金科網絡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下稱「考拉金科」)持有的廣州眾贏維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廣州眾贏」)100%股權。同時,計劃使用2.07億元收購公司關聯方西藏考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考拉科技」)、孫陶然、西藏聯投企慧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聯投企慧」)、公司非關聯方西藏納順網絡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西藏納順」)合計持有的深圳眾贏維融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深圳眾贏」)100%股權。
拉卡拉表示,「本次收購有利於上市公司提升核心競爭力,會產生良好的協同效應,實現上市公司與標的公司的協同發展、共贏」。
10日,拉卡拉收到深交所關注函。關注函提到,公司於2019年4月15日披露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於2016年四季度將廣州眾贏、深圳眾贏及其他總計10家金融增值業務公司剝離(以下簡稱「剝離公司」),並稱「將剝離公司的業務剝離出去,有利於發行人進一步專注於發展第三方支付業務的主營業務,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具有商業合理性」。
深交所要求拉卡拉說明,公告內容與招股說明書所述「導致公司運營效率降低」、「剝離有利於公司專注發展主營業務」等內容邏輯上不一致的原因,公司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存在誤導性陳述。此外,說明本次收購原因、籌划過程等,並說明是否存在監管套利,是否有損上市公司利益。
對於上述問題,拉卡拉回復稱,2016年下半年剝離增值金融業務時,公司正處於第三方支付業務高速發展的關鍵時期。增值金融業務剝離後,公司第三方支付業務持續高速發展,商戶規模從2016年末的404萬增長到2019年末的逾2200萬,交易金額和收入大幅增長,利潤水平不斷提高。充分說明公司剝離時點的規劃取得實效,達到預期發展目標。
拉卡拉表示,廣州眾贏和深圳眾贏從公司剝離後,通過多年經營,在金融科技領域積累了豐富的運營經驗及金融科技研發及服務能力。本次收購,將極大提升公司金融科技能力,充分發揮金融科技與支付科技、電商科技、信息科技的業務協同作用,為中小微商戶經營全面賦能。
拉卡拉認為,公司前次業務剝離和本次資產收購相隔近四年,是基於各次交易時點的市場環境和公司自身發展情況所作出的決策,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有助於公司持續做大做強,具有商業合理性,符合正常的商業邏輯。公司關於前次業務剝離和本次資產收購交易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誤導性陳述。
此外,拉卡拉稱,本次交易涉及的標的資產於2016年從公司剝離時,其定價以淨資產作為定價依據。本次交易同樣採用淨資產定價方式收購,未增加公司商譽,未損害公司利益,進一步增厚公司利潤。本次交易將在短時間內極大提升公司金融科技運營能力,換來金融科技快速發展的時間及空間,避免重複投入。本次交易有助於減少公司與標的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次交易符合當前疫情情況下國家支持中小微企業順利渡過艱難時期的大背景。本次收購不存在監管套利,未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不僅如此,關注函提到,招股說明書顯示,拉卡拉在完成剝離公司股權轉讓事宜後,授權剝離公司在2016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1日間無償使用「拉卡拉」商號以及相關註冊商標(下稱「商號」)進行業務活動。前述授權期限到期後,公司與西藏考拉籤署了新的《商標和商號許可協議》,要求說明是否存在向大股東輸送利益的情形。
拉卡拉表示,公司繼續授權考拉科技使用「拉卡拉」商號,具備商業合理性,採用市場化定價模式,交易對價公允,對上市公司聲譽及未來經營不存在重大不利影響。商號許可協議的續籤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亦不構成對大股東的利益輸送的情形。(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