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雍正王朝,民間傳言雍正是篡改遺詔才得來的皇位。
不管是不是,反正可以看出,改遺囑確實可能獲得巨大的利益。
那麼改遺囑就沒有風險嗎,要不能有機會人人都想改了。
我們從一個例子來看一下。
小明有兩個兒子亮亮和軍軍,亮亮在外地城市工作,軍軍在老家生活。
老伴去世後,亮亮每月給小明寄生活費,逢年過節還來看望小明,軍軍卻分家單過,對小明不管不問,從來也不探望。
小明一個人居住,意外身亡,結果是鄰居好幾天後才發現。
消息告知亮亮和軍軍,軍軍因為離得近先來到小明住處,看見父親悽慘的死去,心理沒有任何愧疚,反倒翻箱倒櫃,亂翻一氣。
軍軍在小明貼身的衣服裡找到一張存摺和一張寫有遺囑的字條,上面寫到:我兩個兒子,亮亮和軍軍,大兒子亮亮對我很孝順,小兒子軍軍對我不管不顧,我有存款10萬元,都歸兒子亮亮。
軍軍看到一愣,看到銀行卡和字條心李怨恨夫妻把財產都留給了哥哥。
轉念一想,現在哥哥還沒有回來,動起了歪心思,於是模仿小明字跡,重新寫了一張遺囑,內容是小明把所有財產都給軍軍。
軍軍自以為做的天衣無縫。
亮亮趕回來後,看到小明慘死屋中,悲痛欲絕,妥善料理了父親的後事。
事後,軍軍拿出銀行卡和偽造的遺囑,對哥哥亮亮說,父親決定把所有的財產留給自己。
亮亮看著軍軍,非常生氣的說到,弟弟你做的實在是太過分了,一點不考慮老人的心願,還篡改父親的遺囑。
軍軍卻不以為然,說哥哥憑什麼這麼說,有什麼證據,有本事去告我。
亮亮對軍軍異常失望,到法院起訴軍軍。
原來,小明的遺囑不知寫了一份,還有一份寄給小明了,亮亮也知道軍軍沒有善待小明。
那麼小明篡改遺囑會有什麼後果嗎?
根據法律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本案中,軍軍不贍養父親,並且篡改遺囑,妄想得到全部遺產,情節嚴重,軍軍喪失繼承權,因此軍軍不僅得不到10萬元存款,也得不到小明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