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買賣的時候購房者除了要辦理購房手續之外,還需要向稅務部門繳納各種稅費,很多人對此並不是很清楚的,只知道購房要繳費,卻不是不知道為什麼要繳納,繳納多少。那麼轉讓土地使用權賣方需要交哪些稅,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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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土地使用權賣方需要交哪些稅,是什麼?
北京市摩文律師事務所金洪濤律師解答:
轉讓土地使用權賣方需要交的稅有:
1、營業稅,按照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分別按照5%和3%的稅率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3、土地增值稅,按照累進稅率徵收土地增值稅。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條,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範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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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摩文律師事務所金洪濤律師解析:
土地使用權轉讓注意事項:
1、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2、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效力及於地上建築物,無約定的,推定包含。國有出讓土地未達到規定開發程度不得轉讓,劃撥國有土地無地上建築物不得轉讓。
3、按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4、權屬變更程序與支付轉讓價款問題。因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有時還涉及抵押權解除等程序,故轉讓費的支付應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即根據轉讓程序設定付款期限與金額,體現相互制約與督促作用,以降低雙方交易風險。
5、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後的轉讓問題。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後,並非不能轉讓。可通過與抵押權人協商,以其他擔保方式置換或以轉讓費支付借款的方式解除抵押等方式,實現轉讓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