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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讀歷史就會發現歐洲君主的頭銜特別多,比如法國皇帝拿破崙的正式頭銜:託上帝與共和國憲法鴻福、法國人的皇帝、義大利國王、萊茵邦聯及法蘭克福大公國保護人、赫爾維蒂聯邦協調人。
英國女王維多利亞的正式頭銜:蒙上帝恩典,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女王,信仰的守衛者,印度女皇。
奧地利皇帝弗朗茨·約瑟夫的正式頭銜:受上帝護佑的奧地利皇帝;匈牙利和波希米亞、達爾馬提亞、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加利西亞和洛多梅裡亞王國、伊利裡亞、倫巴第和威尼斯的國王;耶路撒冷國王;奧地利公爵;託斯卡納和克拉科夫大公;洛林、薩爾茨堡、施蒂利亞、克恩滕、卡尼鄂拉和布克維納公爵;尼伯龍根大侯爵;摩拉維亞伯爵;上、下西裡西亞,摩德納、帕爾馬、皮亞琴察、瓜斯塔拉、奧斯威辛和扎託爾,拉古薩公爵等。
相比而言中華帝國皇帝的頭銜就很簡單,雖然有天子、陛下、皇上等許多尊稱,但並非正式頭銜,多數皇朝都使用皇帝作為唯一的頭銜。少數皇朝雖然也使用其他頭銜,但只對某個地區使用,皇帝仍是唯一全國使用的頭銜。例如唐朝皇帝雖然使用天可汗的頭銜,但只對西域、漠北地區使用,皇帝是唯一對全國使用的頭銜。那為何歐洲君主頭銜那麼多,中華帝國只用皇帝的頭銜,船長為你細細道來。
一,思想觀念不同
中華帝國很早就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觀念,認為天下一家,應該都由一個君主統治。後來又產生「大一統」的思想,使得統一思想深入人心。中華帝國的君主只需要「皇帝」一個頭銜就能證明自己統治帝國的合法性,無須其他頭銜。例如漢朝只使用皇帝一個頭銜。
歐洲自羅馬帝國分裂後,長期處於分裂狀態,各國之間長期敵對,沒有產生大一統的思想,每個地區都有自己的君主,使用自己的頭銜。當一個歐洲君主統治一個新的區域時需要使用該區域君主的頭銜證明自己的合法性。例如英格蘭王國的君主使用英格蘭國王的頭銜,法國諾曼第公國使用諾曼第公爵的頭銜,1066年法國諾曼第公爵威廉徵服英格蘭後,為顯示自己統治英格蘭的合法性,加上了英格蘭國王的頭銜。
二,頭銜獲得方式不同
秦朝統一後,秦始皇使用皇帝作為君主唯一的頭銜且至高無上,歷代皇朝沿襲,只要該皇朝統一天下,自然而然是正統皇朝。例如劉邦打敗項羽,一統天下,被諸侯推舉為皇帝。
歐洲君主的頭銜是通過聯姻、戰爭、繼承等許多方式獲得,需要使用多個頭銜顯示自己是新地區的君主。例如拿破崙徵服義大利後,使用義大利國王的頭銜,顯示自己統治義大利的合法性。
三,王朝更替方式不同
中華帝國的皇朝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皇帝有多個老婆,孩子很多,很難出現絕嗣的現象。舊皇朝大多是被戰爭推翻,新皇朝只需換一個國號就行了,無須更換頭銜。例如唐朝推翻隋朝,只是換了個國號,政治制度仍然沿襲隋朝。
歐洲君主實行一夫一妻制,君主孩子很少,很多王朝都是絕嗣而亡,新君主大多是旁系繼承,既會使用新的頭銜也會保留自己原有的頭銜。例如法國瓦盧瓦王朝的國王亨利三世因為無子,導致瓦盧瓦王朝絕嗣而亡,由他的遠房堂叔納瓦拉國王恩裡克三世繼承法國王位,成為法蘭西國王亨利四世,波旁王朝開始統治法國,亨利四世既使用法蘭西國王的頭銜也保留了自己納瓦拉國王的頭銜。
四,國家狀態不同
中華帝國長期處於統一時期,即使在分裂時期,各個政權都自視為帝國唯一合法的政權,對其他政權並不承認。例如南北朝時期北魏與劉宋都自視為正統,拒絕承認對方政權。
歐洲長期處於分裂狀態,各個國家之間互相承認對方的頭銜是合法的。例如英格蘭王國與法蘭西王國互相承認,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三世佔領法國大部領土後,使用法蘭西國王的頭銜,顯示自己統治法蘭西的合法性。
五,頭銜的榮譽性與統治區域
中華帝國的皇帝使用一個皇帝頭銜就有很高的榮譽性,無須其他。同時中華帝國主要統治亞洲東部,很少到其他區域。例如明朝統治亞東,明朝只使用皇帝的頭銜。
歐洲君主很看重自己的頭銜,頭銜越多,說明統治的地方越多,越具有很高的榮譽。歐洲君主的統治區域經常變更,各國君主統治的區域變化很大,但君主不會放棄未統治區域的頭銜,導致頭銜累加,越來越長。例如1204年法國國王腓力二世吞併了諾曼第公國,但英格蘭國王亨利三世仍然保留諾曼第公爵的頭銜;奧地利皇帝弗朗茨·約瑟夫的頭銜中有託斯卡納大公,但1860年託斯卡納被併入義大利後,弗朗茨·約瑟夫仍然保留這個頭銜。
總的來說中華帝國是大一統帝國,只用皇帝一個頭銜就行。歐洲分成許多國家,各國君主為了統治新的區域需要使用當地的頭銜證明自己統治的合法性,再加上長時間的累積,所以頭銜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