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證券報
昨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發布《債券作為期貨保證金業務操作指引》(以下稱《指引》),並將於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
業內人士表示,該《指引》與2014年12月發布的《國債作為期貨保證金業務債券質押操作指引》的區別是將國債擴大為債券,一些其他債比如金融債等也有望作為期貨保證金業務的債券質押。另外,放寬抵押品範圍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機構持倉成本。
在適用範圍方面,《指引》提到涉及使用債券作為期貨保證金的業務範圍,以中金所公告為準。
某期貨公司相關人員表示,從市場需求來看,目前處於擔保品稀缺時代。除了保險公司、銀行這一類的機構,願意把國債拿出來作為質押品,其他機構都比較謹慎。現在,將期貨保證金擔保品範圍從國債擴大到債券,一定程度上可能會打通市場的流通壁壘,對衍生品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有利好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