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期薦讀:
智事-假冒「鮑師傅」連累了「包租公」?
家事-誰來當我的監護人?
刑事-養售蜘蛛也觸刑,冤不冤?
商事-創業板註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
圖片來源:央視社會與法頻道《律師來了》官微
日前,「鮑師傅」的商標持有人北京鮑才勝餐飲管理公司(以下簡稱「鮑才勝」)狀告北京李老爹魚頭火鍋有限公司菜市口分公司(以下簡稱「李老爹」)在未經其授權許可的情況下,在店面招牌、商品櫃檯等多處使用「鮑師傅」商標,侵犯其合法商標權益。「李老爹」辯稱其作為出租人,已將涉案侵權場所和營業執照租賃給案外人徐某,「李老爹公司」並非實際侵權人。(來源@北京知產法院)
簡評@曾婉玲/ 律師助理 本案的焦點之一是,李老爹作為出租人及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是否需要承擔侵犯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責任。
本案中,李老爹自認承租人徐某是以出租人李老爹公司名義在從事經營活動。在此種情況下,李老爹應有義務對徐某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且徐某的行為已構成商標侵權。而李老爹作為出租人及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未盡到合理注意及監督義務,與承租人作為共同侵權人承擔連帶侵權責任毋庸置疑。
圖片來源:新浪網
日前,杭州失蹤來女士被其丈夫許先生殺害分屍並分散拋棄一案,最終以其丈夫許先生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幹區分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暫時落下帷幕。據新聞報導稱,來女士與其丈夫許先生共同育有一女年僅11歲。(來源@各大新聞)
簡評@夏雪/ 律師年僅11歲小女孩將由誰行使監護權呢?根據《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
本案中的小女孩母親死亡,其父親許先生因殺害小女孩的母親,屬於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的身心健康行為,許先生的監護人資格可經有關人員申請而撤銷。且許先生因刑事犯罪被羈押而喪失監護能力,故只能由有監護能力的人或其他監護人來行使監護權。如小女孩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死亡或因年邁而無監護能力,那小女孩同母異父的姐姐或同父異母的哥哥均可以擔任其監護人。
當然,如果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依法可以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圖片來源:新京報視頻截圖
2020年7月29日,杭州一男子李某被群眾舉報稱其在民宅內飼養蜘蛛,種類繁多,數量驚人。經初步調查得知,李某飼養蜘蛛主要是為出售,飼養的幾千隻蜘蛛內,有42隻屬珍稀瀕危物種,李某對此知情,截止8月18日,李某已因涉嫌非法收購、運輸、販賣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採取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來源@北晚新視覺網)
簡評@李瑞歡 / 律師助理蜘蛛在生活中很常見,捏死一隻蜘蛛也是很平常的事,但蜘蛛也有「高低貴賤」之分,像墨西哥白頭捕鳥蛛、灰捕鳥蛛都屬於瀕危野生動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前有村民無證獵麻雀被捕,後有女碩士養龜被抓,愛寵人士、愛野味的小夥伴們一定要有法律意識,「不知情」不能成為免責的理由,更別說是知法犯法,出手前先查閱相關資料,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常見非法貿易野生動物及製品(鑑別圖譜)》等,要知道「牢底坐穿獸」可不僅限於大熊貓。
圖片來源:央視財經截圖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歷時4個月後,2020年8月24日,創業板迎來歷史性時刻,創業板註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來源@頭條新聞)
簡評@方欣源/ 律師助理2020年3月1日,新修訂的《證券法》正式實施。其中明確將全面推行註冊制,註冊制的具體範圍、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同時,新《證券法》將發行股票「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要求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大幅度簡化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並取消發行審核委員會制度。
此次8月24日於創業板上市的首批企業,意味著中國資本市場又一划時代改革正式落地,此次改革不僅優化了企業的上市門檻、退市制度,還對投資者適當性等規定也有多項調整。
註冊制改革後有利於形成進退有序的資本市場生態,市場波動加大也會讓投資者更為注重投資標的的基本面,且更有助於推動價值投資理念深入人心,對穩定中國經濟利好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品高文言聞」 由我所於2018年11月推出,旨在從法律的視角,以商事、家事、智事、刑事為落腳點,對時下熱點或案例進行專業點評,以饗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