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光緒年間護照
護 照
大清欽差出使德和國大臣呂 為
人, 由德京柏林啟程赴義國折奴河海口乘巴晏德公司船前赴中國南京山東直隸蒙古等處遊歷請給護照前來。為此給照仰沿途地方關卡一體知照保護,勿任阻滯須至護照者。
光緒 貳拾肆 年 正 月 拾 叄 日
右照仰沿途地方關卡官吏知悉
文種屬性:護照。
護照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出入本國國境和到國外旅行或居留時, 由本國發給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 護照(Passport)一詞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證的意思。也就是說, 護照是公民旅行通過各國國際口岸的一種通行證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國家通常也頒發代替護照的通行證件。
形成時間:清朝光緒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正月十三日。
文書載體:印有龍雲圖案邊框的護照專用紙。
文書規格:縱38.5釐米,橫27.3釐米。
文書格式:開頭「大清」兩字抬頭書寫,其餘內容文字上下平齊書寫,不抬頭。除正文和落款外,其他行如果文字少的話則齊下不齊上。
收藏地點:中國民間收藏。
清宣統年間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