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使用權70年變20年,只能辦公不能居住,業主提出退房要求!

2020-12-20 Ao物業君

來源:2020-12-16 09:30南方都市報訊:廣州白雲區聖地雲立方項目的購房者不僅逾期兩年多未收到樓,壞消息卻接踵而至:當初買房時開發商承諾使用權為70年,現在變成20年;複式房變平層;商住兩用變為「只能辦公,不能住人」;該項目未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等,業主為此提出退房退款要求,開發商稱資金周轉困難,正協商分為40期退款。近日,多名業主向南都「記者幫」反映此事。

虛假宣傳:售樓時打出「70年使用權」廣告

[涉事小區簡介]:項目名稱:聖地雲立方(別名:聖地國際汽車產業貿易港);樓盤地址:廣州市白雲區太和鎮建業北路;物業類型:商鋪;產權年限:40年;裝修情況:毛坯;開盤時間:1期A-G號樓2016-09-23開盤;交房時間:一期2017-05-30交樓;佔地面積:2000000㎡;建築面積:400000㎡;容積率:5.0;綠化率:10%;總戶數:聖地國際汽車產業貿易港共800戶;停車位:一期地下停下位500個;物業費:商鋪3元/㎡.月,辦公7元/㎡.月;開發商:廣州聖隆投資有限公司。

12月14日下午,南都記者來到白雲區太和鎮沙亭村的聖地雲立方項目營銷中心走訪,看到項目總共有7棟灰色商住樓,其中3棟為8層高,4棟3層高。從外立面看,項目已經完全建好,然而小區大門緊鎖,樓棟四周全部被圍蔽起來。

由於該項目售樓宣傳與實際相差較大,樓盤貨不對板,約20名業主攜帶《購房合同》向開發商廣州聖隆投資有限公司「討要說法」。不少業主要求開發商廣州聖隆投資有限公司退房,然而,業主卻遲遲未收到全額退款。目前,購房者的訴求是:「我們寧可不要利息,只要求開發商把當初房款本金退還回來!」

2019年,白雲區一手公寓均價約2萬元/㎡,業主們向南都記者出示了當時購房的樣板間、售樓廣告等圖片,開發商聲稱可以商住兩用,距離14號線太和地鐵站不足兩公裡,該項目給出的宣傳廣告語是:「70年使用權,穩賺大商機」、「交通方便,價格優惠,均價僅1萬多元/㎡。」業主們以自住或投資為目的,都看好該項目的發展前景,因此選擇在此購房。

一位業主向南都記者出示了當初他拍攝的項目樣板間的相關視頻顯示:項目是複式結構,劃有飯廳、客廳等區域,儼然公寓模式。開發商出售的戶型以複式為主,也有少量平層。

購房者對於項目產權說法不一,有人說開發商售樓時就說是「小產權房,無產權」,有人卻說開發商承諾購買使用權,「等幾年後統一補辦房產證」,購買的項目使用權是40年,如果再補交一定金額可以贈送延長30年使用權的「大禮包」,並籤訂《補充協議》。補交金額住宅建築面積有關,30多㎡需補交5萬元,80多㎡的補交10多萬元。

當初售樓時開發商打出70年使用權廣告。 受訪者供圖

開發商違約:樓盤的交樓日期一再被拖延

2017年9月18日,購房者邢小姐與開發商籤訂了一份《物業使用權轉讓合同》,物業用途為「商服」,建築面積為72.49㎡,轉讓期限為40年,物業使用權的轉讓價款為67.25萬元。該合同約定甲方(開發商)應於2018年8月31日前將該物業交付其使用,乙方(邢小姐)另外又交納了21萬餘元的裝修費用。

隨後,邢小姐籤訂了《物業使用權轉讓合同補充協議》,又補交了7萬多元,該《協議》約定可以延長30年使用權,即「在使用權轉讓期滿後,該物業乙方可繼續無償使用至2082年12月31日止」。

此後,邢小姐又再次與開發商籤訂了《回購協議》,約定6年後,開發商可以121.04萬元回購該房。「滿6年後,還可以再賣給他們!」記者了解到,該項目至少有500多名業主前來購買。

然而,《購房合同》約定於2018年8月31日前交樓,開發商卻遲遲無法交樓。「起初說在趕工期,後來一拖再拖」,業主屈小姐稱,開發商稱:「交樓日期延長至2018年9月30日」,後來不斷往後延遲,拖延至今業主仍然無法收樓。

問題焦點:產權縮水至20年,目前只能辦公不能居住

業主從白雲區住建局了解到:「該樓盤不能做成複式結構,只能做平層,陽臺也不符合要求,使用權僅有20年。」最令業主們不可容忍的是:「房子只能辦公,不能住人。」聽到此消息後,業主們瞬間被激怒了!傾其一生積蓄購買的房子,竟然不能居住!?」

開發商在給業主們的一封《公開信》中回應稱:「導致項目無法按時交付的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因合作方出現違法違章建設被查處,導致項目工程驗收手續申辦工作停滯;二是因《裝修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即擅自施工被白雲質監站勒令停工整改。」此外,開發商給出以下兩個解決方案:

1、以貸款方式付款的,公司可以自2020年1月至10月31日起,代業主墊付每月支付給貸款銀行的月供款(註明:只代業主墊付月供款,不再為業主支付逾期交樓違約金);業主若堅持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前述10個月公司代墊的月供款中的本金部分視為預付的退房款,剩餘房款於3個月內一次性退還;

2、返租物業,項目完成工程驗收手續後,公司承諾由旗下經營管理的物業公司以50元/㎡.月的標準,返租業主的物業統一經營管理。

「現在是既交不了樓,又拿不到全額房款。」業主們向記者反映稱,與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後,至今有的業主一分錢房款也未拿到,有的每月僅收到幾千元月供款,據說僅有7名業主拿到了全額退款。100多名業主自建維權群提出的訴求是:「別指望要回利息了,只希望拿回房款本金」。

開發商回應:「目前沒法一下子全部退款,需要資金補足缺口」

廣州聖隆投資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關先生表示:「2013年,公司與白雲區太和鎮沙亭經濟聯合社合作開發該項目,對方出讓土地,公司負責出資建設,按照約定比例分配,45%的物業歸村委,公司持有55%的物業,關於項目屬性說明,公示牌一直公示在售樓處,我們始終是在按照《購房合同》履行。」

負責人關先生稱:「聖地雲立方項目確實存在延期交樓情況,我們按照合同給客戶支付逾期違約金,明年1月30日,項目可以實現毛坯交付,客戶可委託裝修公司進行裝修。」

他強調:「業主提出退樓完全可以,公司也會全額退。目前在與業主協商溝通退款事宜,因公司資金周轉困難,無法一下子退清,需要資金補足缺口。在政府的主導下,退款周期有望從48期縮短至40期。項目售出500多套房子,已退了205套,其中有90餘套是全額退款。」

記者從在白雲區官網獲悉,該項目由聖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太和鎮沙亭經濟聯社合作建設。該項目未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能以任何形式進行分拆銷售,也不能分割辦理產權登記。

此類《房屋買賣合同》不受法律保護,購房者不能依法享有不動產所有權。建議廣大市民:請勿購買未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不符合上市交易條件的房屋。原標題《逾期兩年多未交樓 使用權70年變20年業主要求退房退款》南方都市報 作者: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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