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弊則新,少則得,多則惑。
是以聖人抱一,以為天下式。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
夫唯不爭,天下莫能與之爭。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
「曲則全」
利用「根」「果」的樹形結構來分析。「曲則全」可以轉換為:曲乃全之根,曲成就了全。
舉個例子:人在沙漠中行走,由於沒有參照物,最終會返回原點。因為人左右腳長短不同,在行走時並不是絕對的直線,會有一個小小的曲率。
「曲則全」要表達的也是類似的意思。一輛行駛的汽車,不論車輪歪曲了多小的一點,車輛終會繞一個大圈回到原點。
老子想說的就是只有將物體不停地朝一個方向彎曲,物體最後一定會首尾相連,合成一圈。首尾相連合成一圈稱為「全」。所以叫「曲則全」,曲生全,曲乃全之根。
「枉則直」
「枉」有彎曲,不直的意思。曲生全,為什麼枉生直。個人認為「曲」說的是單向的彎曲,而「枉」指的是雙向的左右彎曲。
例如鍛劍,我們正面敲打幾下,背面敲打幾下,不斷的左右調校才能把寶劍鍛直。所以老子說「枉則直」。枉生直,枉乃直之根。
「窪則盈」
「窪則盈」的完整說法是地窪而水盈。在地上挖個坑,水就會匯聚過來,填滿它。所以叫窪生盈,窪乃盈之根。
「敝則新」
個人認為「敝」更多的應該是弊病的意思。有弊病的東西生了沒弊病的東西,不完善成就了完善。「敝則新」應該是類似「不善成就善」的意思。所以「敝則新」探討的是一樣事物(工具)不斷完善升級的過程。
「少則得,多則惑。」
「得」也好,「惑」也好說的是人的心態。你果子不夠吃時,肯定兢兢業業地照顧果樹,一天到晚想著收穫果實,這樣你就會得到果實。但若你認為果子夠多了,那麼本能就會覺得不需要再照顧果樹了。覺得不足,所以守於根,故而能得果,這叫「少則得」;覺得足了,所以心生懈怠,不守於根,故而不能再得果。認為足夠了,就容易心生懈怠,心生懈怠就容易「忘根」,所以叫「多則惑」。
老子既然說「少則得,多則惑」。我覺得他其實是鼓勵人要不滿足,因為知足易生惑啊!
那麼有人不同意了,道德經第四十六章明明寫的是「咎莫大於欲有,禍莫大於不知足。」
我個人認為古人的「知足」與今天「知足」的含義是不同的。
道德經中的「知足」是了解的足夠多,知道的足夠多的意思。老子所要表達的是既要明白一件事有利的一面,又要明白這件事有害的一面,利害都了解清楚了才能稱為「知足」。
而今人的「知足」,「知」是感知,覺得的意思。感到滿足,覺得足夠了,描述的是一種主觀心態,而這種主觀心態用老子那個時代的語言來說就是:「以為多」。
在「咎莫大於欲有,禍莫大於不知足。」的前面是「天下有道,走馬以糞;天下無道,戎馬生於郊。」天下有道路時,前馬走過後馬走,馬匹在馬糞中前行。天下沒有道路時,馬匹在原野上自由奔跑。直接翻譯雖然可以這麼翻譯,但是老子要表達的完整含義卻不是直接翻譯可以闡述全面的。這句話的真正含義是:天下間建立道路,世人雖然享受了不迷失方向的便利,但是卻要承受馬匹在馬糞中前行的弊端;天下間沒有道路時,一方面馬匹可以在原野上自由的四處奔跑,另一方面就無法享有道路帶來的不迷失方向的便利了。有道路也好,無道路也好,都有其利弊。明白利弊,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所以道德經第四十四章:「知足不辱。」
「是以聖人抱一,以為天下式」
「是以聖人抱一,以為天下式。」有人把「一」解釋成「道」,我認為老子觀察分析萬事萬物的邏輯體系可以歸納為:知其果,守其根,明其道。道只是老子邏輯模型中的一環,比道更重要的這個邏輯模型,這個模型落實在行為上就是「守於根」,所以老子以為的天下式是「守於根」!
所以「聖人抱一,以為天下式。」我的解釋是:聖人行事守於根,並把這種處理事物的方式作為解決天下一切問題的基本法式。個人認為此句是本章的核心主旨。
「不自見,故明。」
不認為自己的看法一定完美無缺,如此就會願意接受不同意見,願意接受質疑。而後自己的理論與見解就會不斷進步完善。所以不認為自己的理論一定是完美的正確的,反而讓自己的理論變得更加高明。所以不自見是明之根,「不自見」所以不失其根,不失根故可得果。
「不自是,故彰。」
不自以為是,是把事情做好的根。因為事情做的很漂亮,所以眾人「彰」之。要注意「彰」不是說人們稱讚你的謙虛,而是稱讚你把事情做得漂亮。
「不自伐,故有功」不自伐其根,果實自然生成。「生果」謂之「有功」。
「不自矜,故長。」
「矜」:尊貴,自貴,自重
不過於寶貴自己,以為什麼都不付出就可以得到,以為不用努力,也能成功。所以不驕不貴,願意付出努力,願意付出汗水,這樣才能夠真正的不斷成長壯大。用現在的話說:不經歷風雨怎麼見彩虹,不經歷磨練,怎麼成長。
所以「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邏輯結構上與「少則得」如出一轍,「少則得」換句話說就是「不自多,故守於其根,而後能得其果。」
所以這四句話,本質上還是在強調「抱一」,你守住根了,收穫果實是自然而然的。
「夫唯不爭,天下莫能與之爭」
與「無為」相同,「不爭」是不爭於「果」,而爭於「根」。在產生事物的根上去爭,那事物的結果自然會產生在你身上。
其道推動著其根轉化為其果。根轉化為果的過程具有必然性。為於其根,必定得其果;不為於其根,必定不得其果。所以為於其根,人莫能與之爭果。道將根轉化為果的這種必然性,是天地人都無法違逆的。所以說「莫能與之爭」啊!
「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聽說古代有能「以曲得全」者,哪裡是假話啊!彎著彎著總能彎滿三百六十度。
所以說,守於其根者,其果必得。
題外話:在這裡,我倒是對古人的制輪技術有所聯想了。拿一塊長木條,我每隔相同的距離,彎曲相同的角度,只要木條足夠長,我最後就一定能得到一個「全」(輪)!老子為什麼在第十一章說:「三十輻,共一轂。」想想最開始人們將木條每次彎曲九十度,可以得到一個四邊形的「全」。我將彎曲角度折半,木條每次彎曲四十五度,我們能得到一個八邊形的「全」。再次二分,每次彎曲二十二點五度,我就能得到一個十六變形的「全」。再次二分,每次彎曲十一點二五度,我就能自然得到一個閉合的三十二邊的近圓形。三十二邊形內正有三十輻。所以說遠古時代的車輪,其實是正三十二邊形啊!古人調整彎曲角度為什麼每次都取二分之一,那是因為遠古時代沒有準確的度量工具,二分之一是最易獲得的標準角度。每次對摺就能得到一個新的標準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