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初中生刺死霸凌者獲刑8年」一案在網上引起熱議,眾多網友紛紛表達個人觀點。
有人從專業的角度分析,認為當事人在被人毆打情況下,持刀刺死一人,是明顯的故意傷害行為,應該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有人從正當防衛的角度分析,認為面對人數數倍於自己的霸凌者時,被霸凌者無法預判事件的走向,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法律應該支持其無限制正當防衛權力。
縱觀歷史與現實,人與人之間可能會出現霸凌行為,國與國之間也會出現霸凌行為。
但事實都證明,面對霸凌行為,忍氣吞聲解決不了問題,只會讓霸凌者變本加厲。
《左傳·桓公十二年》中有一個成語沿用至今,叫城下之盟,說的是戰敗國在敵人兵臨城下(或大軍壓境)的嚴重威脅下被迫訂立的屈辱性條約。
仗著國力強盛,違背他國意願,逼迫他國籤訂協議,這是霸凌行為的一種表現。
仗著人多,在校園中耀武揚威,動輒欺負其他同學,這也是霸凌行為的一種表現。
校園是教書育人的聖地,更是培養下一代接班人的關鍵場所,面對霸凌行為,學校應該堅決出手,不能和稀泥,更不能坐視不管。
校園
霸凌只有一次和無數次,對待霸凌者,應該嚴厲打擊,該記過的記過,該退學的退學,該扭送公安局的扭送公安局。
讓霸凌者感受到切膚之痛,才能強制其有所收斂,才有可能讓其改過自新。
面對霸凌者,被霸凌者無需害怕,堅決反擊,大聲呼救,報告學校和家長,正義站在你的一邊。
越是退縮避讓,越會助長霸凌者的囂張,越是忍氣吞聲,越會受到更加嚴重的傷害。
如何有效打擊校園霸凌,美國校園的經驗或許值得借鑑。
上世紀80年代,美國學校的霸凌事件越來越嚴重,主要原因是電腦時代來臨,孩子們喜歡玩暴力電腦遊戲,缺少社交及社交技能訓練,上世紀九十年代,美國校園霸凌達到高峰。
要有理有據地打擊霸凌行為,背後一定需要法律來撐腰。
如今,美國50個州全部制定了反霸凌法,根據法律規定,學校擁有對霸凌行為的懲罰權,對霸凌行為「零容忍」的政策有堅強的法律支撐。
美國法院大樓
一旦學校發現霸凌事件,或者有學生報告霸凌行為,必須立即進行查證並對霸凌者進行處理。
嚴重的霸凌行為,可以直接開除施加霸凌行為的學生。
涉及刑事犯罪的,司法部門應及時介入,進行司法調查。
如果案情更加嚴重,即使霸凌者是未成年人,也可以按成年人判罪。
俗話說打蛇打七寸,霸凌者有恃無恐的根源,就在於認為沒有法可以治他們,一旦有了明確的法律規定,霸凌者將會束手就範。
近年來,我國各地為防止校園霸凌也採取了許多有效措施。
上海市6部門曾共同印發《關於加強本市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工作的若干意見》,這個文件中明確表示上海市中小學最少應該配備1名法制副校長。
學生
法制副校長負責哪些工作?
他的主要職責就是負責治理校園霸凌方面的工作,督促學校建立完善的方案。
希望未來學校反對霸凌行為的措施和制度更加完善,確保學生安全、安心地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