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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徵地拆遷中怎麼與徵收方協商拆遷補償?律師:只協商別動手就行
在徵地拆遷中,那些覺得拆遷補償款過低或者不滿意的被徵收人在拒絕籤署補償協議後,可能就不知道怎麼辦了,即使徵收方的工作人員找上門來協商補償協議,他們可能也會以為是逼自己籤署補償協議,從而拒絕協商,趕走徵收方的工作人員,這麼做的下場無非就是被徵收方迫使籤署補償協議或者由徵收方下達《房屋徵收補償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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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拿到合理的拆遷補償款就要在徵地拆遷中注意以下事項
在徵地拆遷時,我就信廣大被徵收人最希望拿到的就是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的拆遷補償款了。但是在實踐中,徵收方往往會選擇減少拆遷補償款的支出,從而降低給付被徵收人的補償數額,那麼這時候,咱們被徵收人該怎麼辦呢?有什麼方法能幫助咱們被徵收人拿到合理的拆遷補償款嗎?其實是有的,我將通過本文來為您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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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清楚這幾點,2021在房屋拆遷中,提高房屋拆遷補償款不難
隨著新《土地管理法》的實施,不少被拆遷戶都在捫心自問,在拆遷中應注意哪些問題,以免降低拆遷補償?根據律師辦案的經驗並結合相關規定進行說明,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拆遷補償給的不合理,則可以拒絕被徵收,因為法律上沒有規定商業拆遷具有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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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徵收人注意了,關於徵地拆遷方面的問題解答,請看這篇匯總
1、不管農村拆遷還是城市拆遷,拆遷補償有統一的標準嗎?律師解答:這裡大家需要注意,不管是城市拆遷還是農村拆遷,都是沒有統一的拆遷補償標準的,只有對於補償標準的規定。對於城市拆遷,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19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至於農村土地徵收,我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規定「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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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徵地拆遷中徵收方需要滿足這些原則,才能被認定為合法拆遷
在實踐中,不管是城市拆遷還是農村拆遷,都會經常發生被徵收人因拆遷補償問題不與徵收方籤訂補償協議,從而使用一些違法行為來迫使被徵收人籤署補償協議的案件。我在代理案件的時候發現,有個別徵收方會抓住被徵收人不懂法的原因,給付被徵收人「不合理、不合法」的拆遷補償。在這裡我提醒廣大被徵收人,如果在徵地拆遷中,徵收方沒有滿足以下拆遷原則的話,咱們可以選擇不籤署補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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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中必須滿足的幾大條件,被徵收人要注意了
在徵地拆遷中,被徵收人因對補償協議不滿意從而不與徵收方籤署補償協議,導致徵收方採取一些違法行為迫使被徵收人籤署補償協議或者說直接違法強拆。那麼在徵地拆遷中究竟什麼樣的拆遷才能視為合法拆遷?有沒有什麼必須滿足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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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徵地拆遷中,拆遷補償有什麼標準嗎?律師:有啊
徵地拆遷一直是我們關注的熱點問題。拆遷補償標準因地而異。那麼,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拆遷的時候,拆遷房屋的國家補償是多少?6、拆遷之後現有生活發展水平不能有效降低徵地拆遷的基本要求是要確保被徵收人的現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生活的現行標準是對被徵收拆遷補償措施。 《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土地徵用按照補償的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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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總結:在徵地拆遷中可以提高拆遷補償的幾個方法
拆遷是指徵收單位根據城市建設規劃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將該範圍內的單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並對其所受損失予以補償的法律行為。但是在實踐中,徵地拆遷就好像是徵收方和被徵收人的博弈,徵收方為了能減少使用資金給付被徵收人恰到好處的拆遷補償款,而被徵收人為了能夠獲得理想的拆遷補償款,苦於與徵收方的周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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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徵收人應注意!在徵地拆遷中違反這幾條法規,要馬上舉報
《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範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也就是說,不管是城市拆遷還是農村拆遷,都應該提前30日告知徵收範圍內的被徵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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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徵地拆遷中如何提高拆遷補償?律師:當然是與徵收方談判啊
在徵地拆遷中,拆遷補償是被徵收人們最為關注的一點,因為有的拆遷戶從此過上了「富二代」一樣的生活,也有的拆遷戶過著與以前一樣的生活,還有的拆遷戶,因為沾上了賭博的惡習,過的生活還不如以前,甚至還有債務,所以說,拆遷就像是一把雙刃劍,拿到拆遷補償不好好運用,反而會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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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徵地拆遷中遭遇以拆違促拆遷後,切勿相信徵收方的「違建不補」
在徵地拆遷中,相信廣大被徵收人最為關注的就是屬於自己的那份拆遷補償款,但是在實踐中,有不少被徵收人認為徵收方給付的拆遷補償款過少或者不符合自己的心意,拒絕籤署補償協議,從而導致徵收方使用違法行為迫使被徵收人籤署補償協議或者徵收方以拆違促拆遷的方式將被徵收人的房屋拆除,更有甚者直接強拆被徵收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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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讀:在徵地拆遷中為什麼不把安置房建好再拆遷
其實,在徵地拆遷中,我相信有不少被徵收人都有這麼一個疑問,那就是徵收方在徵地拆遷之前為什麼不先把安置房建造完畢。因為在實踐中,不管是城市拆遷還是農村拆遷,被徵收人選擇產權置換的話,一般是等個三、四年,在外租房生活,安置房建造完畢後,再搬回安置房。本文,我將以徵收方和被徵收人的角度對該問題進行分析,以供廣大被徵收人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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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總結:在徵地拆遷中,徵收方最喜歡的幾大騙術
在徵地拆遷中,我不知道廣大被徵收人們有沒有遇到過徵收方的幾大騙術。因為在實踐中,不管是城市拆遷還是農村拆遷,其中的套路都非常多,被徵收人必須打起百分之一百二的精神來應對,一旦有所鬆懈,被徵收人就會陷入徵收方所挖的陷阱之中。本文,我就來為大家介紹幾種徵收方常用的騙局,以供被徵收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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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徵地拆遷中,如果沒有看到這幾個文件,要謹慎籤署補償協議
各個地方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各個省市在其轄區內都開展了許多徵地拆遷工作。在我看來,徵地拆遷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壞事,因為徵地拆遷能改善被徵收人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活質量,所以我認為這是一件好事,但是個別地區的徵收方在面對被徵收不籤署補償協議時,會採用一些違法行為來迫使被徵收籤署補償協議,我認為這是一件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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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徵收人注意了!律師教你提高拆遷補償款的方法,還不來學學嗎
在徵地拆遷中,被徵收人想獲得符合自己心意的拆遷補償款,而徵收方想儘快、儘早的完成徵地拆遷項目,這兩者看起來沒有什麼相關性,但實際情況真的是這樣嗎?在實踐中,被徵收人常常因為徵收方提供的拆遷補償款數額太低,不籤署拆遷補償協議,從而遭受到徵收方的逼籤或者違法拆遷。今天,我就將從律師的角度為大家解讀拆遷補償協議到底能不能提高?同時告訴大家,拆遷補償款有沒有什麼提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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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徵地拆遷中,學會保留這幾份證據,就能多拿拆遷補償款
在文章的第一段中,我為什麼要讓咱們被徵收人要搜集能夠證明被徵收人身份以及房屋價值的文件呢?當然,咱們被徵收人還可以對房屋內部的家電進行歸類,並列出財產清單,一旦發生強拆行為,咱們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確認強拆違法後,按照財產清單的明細及拆遷補償協議上的約定申請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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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補償為何天壤之別?
,其拆遷所適用的法律也不相同,當然這裡所說的集體房屋是城市規劃區之外。城市之內的房屋適用法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的590號令,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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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遷過程中,徵收部門如何才能對我們的房屋進行拆遷?
縱觀法律、法規、政策,國家每每三令五申強調,在徵地拆遷活動中,徵收部門應當依法實行徵收,堅決抵制各種違法拆遷,如「突擊式」拆遷、「株連式」拆遷、「半夜偷拆」、違法「斷水、斷電式逼遷」……但上述現象還是存在於社會當中,實則與中央政策精神相差甚遠。作為被拆遷人,遭遇強拆後究竟該如何進行維權呢?京師律師事務所秉善律師團隊來為大家支招,希望對廣大被拆遷人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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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徵地拆遷開始之前,被徵收人有什麼必須做的事嗎?該怎麼做
我在接待當事人時,總有當事人問我在徵地拆遷工作之前,有沒有什麼必須做的事?在這裡我告訴您,其實在徵地拆遷工作實施之前啊,咱們被徵收人是要做一些工作的,做這些工作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咱們被徵收人能獲取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拆遷補償款。接下來,我就將我所認為在徵地拆遷前,被徵收人應當做的事告訴大家,以供廣大被徵收人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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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中,徵收方主體應如何確定?村委會、開發管委會可以嗎?
在徵地拆遷中,相信廣大被徵收人經歷過村委會徵地、行政機關徵地、開發區管委徵地、開發商徵地等等。但是我要告訴被徵收人們,不是所有的徵地主體都合法,萬一碰上了違法徵收,不僅供自己賴以生存的地沒了,徵地補償款還有可能得不到。今天,我就徵地主體確定為題,為大家講解徵地拆遷應如何確定徵收主體,哪些機關不能作為徵收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