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當年備戰NBA總決賽的勒布朗說過:「我從小看著阿里的拳擊賽長大,那時候我覺得拳擊手阿里好厲害。但是當我長大了,讀了更多關於他的故事,看了更多關於他的紀錄片,我才了解到他的偉大更多是在於拳擊之外的。他對我們這一代運動員來說是先驅,他的精神有著深遠的影響。」
60年代的美國,正是黑人平權運動的困難時期。幾乎所有在墨西哥奧運會上為黑人爭取權益的運動員,在回美國之後,都被斷送了運動生涯。在這種背景下,阿里選擇為黑人而戰鬥。60年的美國,正是在越戰泥足深陷,反戰運動風起雲湧的時期。阿里也加入了反戰的隊伍,他的聲音振聾發聵:「我絕不會跑到萬裡之外去謀殺那裡的窮人,如果我要死,我就死在這裡,咱們來拼個你死我活!如果我要死的話,你們才是我的敵人,與中國人、越南人無關。我想要自由,你們不給;我想要公正,你們不給;我想要平等,你們也不給。你們卻讓我去別處替你們作戰!在美國你們都沒有站出來保護我的權益和信仰,你們在自己的國家都做不到這些!」為此,多家美國拳擊組織將阿里除名。直到1970年,美國最高法院才為阿里恢復了比賽資格。
還是接著之前的劇情,某不知名球隊總經理莫雷推特發表言論支持XX,NBA總裁肖華也發聲支持「言論自由」,後來便是一大堆人表態支持或反對,連聯盟第一人勒布朗和美國總統川普也深陷其中。首先,很簡單,美國政府就是要分裂中國、削弱中國、噁心中國,這毫無疑問,誰當老大當慣了看到老二崛起有趕超老大的潛質,誰都會拼命打壓老二。但政府和人民本來就不能混為一談,就像土耳其的坎特自己因為得罪政府,只要回國就會被處死,他自然要抱緊美爹政府的大粗腿,所以當勒布朗這個純粹的美國人違背美國政府的意志去炮轟肖華、莫雷的時候,他這個完全不相干的人第一個跳出來炮轟勒布朗。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追求自己的利益永遠是沒錯的,或者說人類發明的「對」與「錯」是沒有權利去定義有關利益的問題的。利己是生物的天性,它超越了本能,永遠無法被抹去,而人類只能發明規定、道德、法律去限制損人利己的行為。規定之上是法律,法律之上是道德,而在道德之上還有公理(比如得到東西要付出代價、人不應該損害別人利益之類的),他超越了地域、人種、國別的差異,是人類社會進步發展的基礎,他亙古不變萬世長存,他是人類本能的認知,而不是人們創造的東西,道德與法律和他一比只是他的兒子孫子。
人如果可以遵循法律、道德,尊老愛幼、誠實守信,是謂凡人。人在凡人基礎上,如果在擁有很大的影響力的情況下,使用自己的影響力宣傳對人類社會有利的價值觀,造福一方人民,是謂哲人。但凡人和哲人在關乎自己核心利益的情況下經過思考依舊會遵循「利己」的生物共性,這是客觀事實沒有什麼對錯的。而人如果在哲人的基礎上,在損害個人核心利益時,能夠打敗「利己」的生物共性,選擇堅持公理,是謂聖人,自己能夠真正做到犧牲,這種榜樣的力量比哲人在臺上泛泛而談強力的多,而如果是沒有足夠影響力的人做到了犧牲自我堅持公理,我們一般稱他為英雄。所以說,做人的準則我認為就是:做自己的英雄,問心無愧。這樣,凡人一念之間也可成為一瞬間的英雄,而足夠多個一念之間後,你自然會被稱為聖人。
規定、法律、道德、公理在世界上施行的標準在我看來應該是這樣的:假設一,如果由A階層來制定的規定損害了A階層的利益,那A階層會在心裡權衡,如果自己執行規定而會損害自己的利益,但公信力增加,如果自己修改規定則會保住自己的利益,但公信力會減少,權衡利害,A階層就會做出自己的選擇。其實不止是規定,法律、道德本質也是一樣,只是他們更難改變罷了,而公理並不會被修改,也無人能修改,只是是否遵守的問題。
這樣一分析,情況就很簡單明了了,美國政府為了分裂我國,侵犯了中國政府和人民的核心利益同時侵犯了公理,而莫雷、肖華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選擇支持政府,又拋出「言論自由」這個藉口,他們擁有話語權卻不幹人事,為了利己放棄了公理,自然應該受到唾棄。大部分的美國網友被帶領著支持美國政府干涉別國內政,也是利己戰勝了公理。但這時候,還有一些公眾人物能選擇堅持公理,並且利用自己影響力宣傳人們支持公理,做自己的英雄。因為他們清楚:利己是人類天性但他是不利於社會發展的,這一點看看無政府地區是什麼樣便知,僅僅是沒有了法律,人類就能做出各種駭人聽聞的惡行,更何況是沒有了道德和法律的「完全利己」。所以「利己」必須要被控制,而能控制他的最後一道防線便是公理,喚醒人們心中的公理,讓其戰勝天性。長此以往,少了大方向的各種紛爭,留下的只是技術層面的探討和合作,這樣,社會才能得到穩定持久的發展,人類才能摒棄前嫌,實現共同繁榮。
而勒布朗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是個現役職業運動員,發表反對莫雷、肖華的言論對他在美國的形象影響極大,畢竟凡人都是逐利的,看到他敢反對「大部分美國人的利益」自然會對他口誅筆伐,商業價值也可能一落千丈,但他還是出面反對了,不僅是反對,還是怒斥,不僅是一次,還是多次。原因應該就是老詹在聽取去了香港的小詹和他朋友的描述,結合其他的信息,對香港的事有了一些了解,才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對媒體頻繁表示認為肖華應該一視同仁,處罰莫雷,支持公理。
2006年因為姚明開始看某不知名球隊、看NBA,從小皇帝1.0看到了老詹4.0,一個很不可思議的人,自己在克村堅守了七年等不到當打之年的巨星隊友,之後為了追求自己的榮譽,轉戰邁阿密組成三巨頭,這也是幾年來公眾黑他的主要原因,在我看來這也是思想不夠解放現狀的體現。巨星抱團既然是為了贏更多球,為了使自己的職業生涯更加圓滿,那抱團也就屬於「利己」的範疇。「利己」既然是天性,那只要沒有公理意義上的「損人」,「利己」的所有事都應該像買東西要付錢一樣是不存在任何問題的,也是符合正常邏輯的。所以從2010年開始我就不懂,為什麼人們會罵他抱團。有人會覺得他沒有忠誠,拜託,球員與你在某種意義上都是羊,球隊股東才是狼,球隊可以作為上帝隨意交易自己名下的球員與選秀權(這一度被反種族歧視者視為現代的X奴貿易),那憑什麼球員就必須一代又一代必須要當羊,連跳槽選擇自己想要加盟公司的權力都沒有?一個公司如果隨意決定你的前途,連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你還要對他忠誠?當然你如果被洗腦成功了也不要拖別人下水,你要承認你這輩子從利益到人格都是心甘情願被剝削的,是任人玩弄的沒有靈魂的傀儡,當然你也有這個權力,但至少別傻乎乎的為豺狼舉大旗,被賣了都替他數錢,到處賣弄你有如大熊貓數量般的腦細胞。現在成熟了再想想,勒布朗當時的抱團,直接打破了一大堆東部球員教練球迷的總冠軍夢,這才是一大堆人黑他的主要原因啊,果然,凡事都逃不過一個「利」字。
那接著第四段的假設一,以下是假設二:如果A階層不執行A階層定的規定會直接損害B階層的絕大部分人的利益,只有B階層中的小明得了好處,但B階層被A階層管理,面對你的頂頭上司,硬懟他自然是最傻的選擇,為了撒氣,B階層剩下的人只能去拼命針對小明。在騎士1.0時期,勒布朗經常走步而不被吹,這在凡人看「走步」是違背了籃球規則的規定,「不被吹」違反了「犯錯就該被處罰」 的公理,所以這在任何人看來都是應該被處罰的,而現實是他沒有被處罰,因為聯盟的造星運動這個年代需要他這顆巨星代表聯盟,而聯盟就是制定規定的A階級,他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損害了其他球員的利益,維護了聯盟的利益同時也讓勒布朗受益,球員自然只敢懟勒布朗了。當然執行規則是符合公理的,但似乎人們針對噴的人出了錯,勒布朗違反了規定,處不處罰是聯盟的事,人們不敢去噴聯盟只敢去噴無權改變這一切的勒布朗,而且認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這就很傻很天真了。與其說球員在規則下打球,不如說他們在為各個球隊老闆、為聯盟工作罷了(這點維金斯就看得很透,養生養到50歲還是這麼個數據也還挺好,拿30年的2000萬年薪不香麼?),那既然都是上班族,工作自然需要服從公司的意思,作為公司牌面,公司有意扶持你,本質也是為了使公司發展的更好,那為什麼要讓自己讓公司難做呢?
想到這裡,這次NBA的事件勒布朗的處理方式變得更加讓人肅然起敬,作為聯盟牌面,雙商很高的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發表批評自己上司的話對自己有什麼後果,肖華只是馬前卒,身後跟著的龐然大物才是最可怕的,他明明可以像NBA所有其他現役球員一樣作壁上觀,但他沒有,或者在記者採訪時隨便說兩句圓滑的話就可以兩邊不得罪,但他沒有。這次,他和很多NBA的名宿一起站在了公理一邊,成為一面旗幟,人們看到他們,就會仍然相信公理沒有倒,利益並不是世界的全部,這面旗幟超越了種族、膚色、國家,更不用說小小的NBA。像拳王阿里因為反對戰爭而拒服兵役被政府宣判坐牢一樣,這次的事件可能會對他造成極其嚴重的後果,但作為小時候的偶像,小詹姆斯很多思想都是源於阿里的,我想阿里如果泉下有知,一定也會對這個孩子豎起大拇指。在中國的NBA球迷眼中,此事之前他只是一個身體爆炸、打球努力、永不服輸的好球員,一個對家庭關懷體貼、一絲不苟、從無緋聞的好男人,此事之後,他已經足夠成為一種不畏強權、追求真理的精神的象徵。從純粹的籃球和打籃球的精神領域,麥可的籃球水平和訓練態度讓人肅然起敬,而勒布朗也是足夠努力,只是不會達到自虐的程度,很多時候會聰明的找一些捷徑,而不會過於執著(或者說過於一根筋),所以我們很難把他看成一種永不言棄的圖騰。同時他為人處世雙商極高,所以十多年時間跟他做過隊友的球員居然沒有一個貶低過他,他也是近十年受到認同的聯盟頭面,人際關係好到被評論員(上一代球員)嫉妒的稱為「更像一個圓滑的商人」,這樣一個精英,怎麼做到對自己最有利他應該比所有人都清楚。但這次這件事,作為退役球員,麥可不敢蹦一個字,乖得像只鵪鶉,根本不敢惹禍上身,反而是雙商超高、左右逢迎的勒布朗居然敢站出來為公理說話,所以什麼所謂的喬幫主,在人格上也不過爾爾,難怪離婚了也要不到孩子撫養權。兩人在人格魅力方面差距極大,所以麥可這輩子最多只是NBA的牌面,而勒布朗呢,此事之前我認為憑藉其出色的影響力、人格魅力、人際關係和頂級的雙商,他有可能做到美國總統,此事之後,我甚至覺得四年就能選出一個的總統並不是他的目標,畢竟總統在很多人眼裡只是財閥的傀儡,總統位置上栓條狗可能美國都不會出任何問題,所以我猜測,他今後有可能成為馬丁路德金那樣名垂青史的思想導師,甚至超越阿里等等前輩的地位,成為一個真的偉人(當然你也可以戲他為「走步的偉人」,畢竟偉人其實也是凡人,站在足夠高的高度,規定對人來說只是玩笑罷了)。
這次的事件央視已經停播了幾場揭幕戰,而在我國大家也不用擔心騰訊敢不聽央視的,主要還是看兩國政府的態度,不管結果如何,大家聽政府的話就好,有球賽就看著,沒球賽就忍著,掉不了一塊肉。鍵盤俠也不用看到nba新聞就義正辭嚴的舉報,還以為是在替天行道,沒有人有權力定義何為愛國,更沒人能定義道德,普通人只要執行政府命令即可。你要是真愛國,就去多賺錢多交稅,當然鍵盤俠一般都是生活失敗者,豬肉價格才是他們應該關心的。
不同於各個遠古吹,我相信眼見為實,我慶幸我生在這個時代,我可以欣賞艾佛森精靈般的蝴蝶穿花、卡特UFO般的死亡隔扣、奧尼爾泰山壓頂般的肆虐籃下,科比黑曼巴般的一擊致命,更慶幸能看到NBA中一個偉人的誕生,我相信自己的眼光,粉了這麼多年,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