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布朗事件對道德法律之感悟

2020-12-17 阿爾伯特聊天下

曾經,當年備戰NBA總決賽的勒布朗說過:「我從小看著阿里的拳擊賽長大,那時候我覺得拳擊手阿里好厲害。但是當我長大了,讀了更多關於他的故事,看了更多關於他的紀錄片,我才了解到他的偉大更多是在於拳擊之外的。他對我們這一代運動員來說是先驅,他的精神有著深遠的影響。」

60年代的美國,正是黑人平權運動的困難時期。幾乎所有在墨西哥奧運會上為黑人爭取權益的運動員,在回美國之後,都被斷送了運動生涯。在這種背景下,阿里選擇為黑人而戰鬥。60年的美國,正是在越戰泥足深陷,反戰運動風起雲湧的時期。阿里也加入了反戰的隊伍,他的聲音振聾發聵:「我絕不會跑到萬裡之外去謀殺那裡的窮人,如果我要死,我就死在這裡,咱們來拼個你死我活!如果我要死的話,你們才是我的敵人,與中國人、越南人無關。我想要自由,你們不給;我想要公正,你們不給;我想要平等,你們也不給。你們卻讓我去別處替你們作戰!在美國你們都沒有站出來保護我的權益和信仰,你們在自己的國家都做不到這些!」為此,多家美國拳擊組織將阿里除名。直到1970年,美國最高法院才為阿里恢復了比賽資格。

還是接著之前的劇情,某不知名球隊總經理莫雷推特發表言論支持XX,NBA總裁肖華也發聲支持「言論自由」,後來便是一大堆人表態支持或反對,連聯盟第一人勒布朗和美國總統川普也深陷其中。首先,很簡單,美國政府就是要分裂中國、削弱中國、噁心中國,這毫無疑問,誰當老大當慣了看到老二崛起有趕超老大的潛質,誰都會拼命打壓老二。但政府和人民本來就不能混為一談,就像土耳其的坎特自己因為得罪政府,只要回國就會被處死,他自然要抱緊美爹政府的大粗腿,所以當勒布朗這個純粹的美國人違背美國政府的意志去炮轟肖華、莫雷的時候,他這個完全不相干的人第一個跳出來炮轟勒布朗。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追求自己的利益永遠是沒錯的,或者說人類發明的「對」與「錯」是沒有權利去定義有關利益的問題的。利己是生物的天性,它超越了本能,永遠無法被抹去,而人類只能發明規定、道德、法律去限制損人利己的行為。規定之上是法律,法律之上是道德,而在道德之上還有公理(比如得到東西要付出代價、人不應該損害別人利益之類的),他超越了地域、人種、國別的差異,是人類社會進步發展的基礎,他亙古不變萬世長存,他是人類本能的認知,而不是人們創造的東西,道德與法律和他一比只是他的兒子孫子。

人如果可以遵循法律、道德,尊老愛幼、誠實守信,是謂凡人。人在凡人基礎上,如果在擁有很大的影響力的情況下,使用自己的影響力宣傳對人類社會有利的價值觀,造福一方人民,是謂哲人。但凡人和哲人在關乎自己核心利益的情況下經過思考依舊會遵循「利己」的生物共性,這是客觀事實沒有什麼對錯的。而人如果在哲人的基礎上,在損害個人核心利益時,能夠打敗「利己」的生物共性,選擇堅持公理,是謂聖人,自己能夠真正做到犧牲,這種榜樣的力量比哲人在臺上泛泛而談強力的多,而如果是沒有足夠影響力的人做到了犧牲自我堅持公理,我們一般稱他為英雄。所以說,做人的準則我認為就是:做自己的英雄,問心無愧。這樣,凡人一念之間也可成為一瞬間的英雄,而足夠多個一念之間後,你自然會被稱為聖人。

規定、法律、道德、公理在世界上施行的標準在我看來應該是這樣的:假設一,如果由A階層來制定的規定損害了A階層的利益,那A階層會在心裡權衡,如果自己執行規定而會損害自己的利益,但公信力增加,如果自己修改規定則會保住自己的利益,但公信力會減少,權衡利害,A階層就會做出自己的選擇。其實不止是規定,法律、道德本質也是一樣,只是他們更難改變罷了,而公理並不會被修改,也無人能修改,只是是否遵守的問題。

這樣一分析,情況就很簡單明了了,美國政府為了分裂我國,侵犯了中國政府和人民的核心利益同時侵犯了公理,而莫雷、肖華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選擇支持政府,又拋出「言論自由」這個藉口,他們擁有話語權卻不幹人事,為了利己放棄了公理,自然應該受到唾棄。大部分的美國網友被帶領著支持美國政府干涉別國內政,也是利己戰勝了公理。但這時候,還有一些公眾人物能選擇堅持公理,並且利用自己影響力宣傳人們支持公理,做自己的英雄。因為他們清楚:利己是人類天性但他是不利於社會發展的,這一點看看無政府地區是什麼樣便知,僅僅是沒有了法律,人類就能做出各種駭人聽聞的惡行,更何況是沒有了道德和法律的「完全利己」。所以「利己」必須要被控制,而能控制他的最後一道防線便是公理,喚醒人們心中的公理,讓其戰勝天性。長此以往,少了大方向的各種紛爭,留下的只是技術層面的探討和合作,這樣,社會才能得到穩定持久的發展,人類才能摒棄前嫌,實現共同繁榮。

而勒布朗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是個現役職業運動員,發表反對莫雷、肖華的言論對他在美國的形象影響極大,畢竟凡人都是逐利的,看到他敢反對「大部分美國人的利益」自然會對他口誅筆伐,商業價值也可能一落千丈,但他還是出面反對了,不僅是反對,還是怒斥,不僅是一次,還是多次。原因應該就是老詹在聽取去了香港的小詹和他朋友的描述,結合其他的信息,對香港的事有了一些了解,才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對媒體頻繁表示認為肖華應該一視同仁,處罰莫雷,支持公理。

2006年因為姚明開始看某不知名球隊、看NBA,從小皇帝1.0看到了老詹4.0,一個很不可思議的人,自己在克村堅守了七年等不到當打之年的巨星隊友,之後為了追求自己的榮譽,轉戰邁阿密組成三巨頭,這也是幾年來公眾黑他的主要原因,在我看來這也是思想不夠解放現狀的體現。巨星抱團既然是為了贏更多球,為了使自己的職業生涯更加圓滿,那抱團也就屬於「利己」的範疇。「利己」既然是天性,那只要沒有公理意義上的「損人」,「利己」的所有事都應該像買東西要付錢一樣是不存在任何問題的,也是符合正常邏輯的。所以從2010年開始我就不懂,為什麼人們會罵他抱團。有人會覺得他沒有忠誠,拜託,球員與你在某種意義上都是羊,球隊股東才是狼,球隊可以作為上帝隨意交易自己名下的球員與選秀權(這一度被反種族歧視者視為現代的X奴貿易),那憑什麼球員就必須一代又一代必須要當羊,連跳槽選擇自己想要加盟公司的權力都沒有?一個公司如果隨意決定你的前途,連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你還要對他忠誠?當然你如果被洗腦成功了也不要拖別人下水,你要承認你這輩子從利益到人格都是心甘情願被剝削的,是任人玩弄的沒有靈魂的傀儡,當然你也有這個權力,但至少別傻乎乎的為豺狼舉大旗,被賣了都替他數錢,到處賣弄你有如大熊貓數量般的腦細胞。現在成熟了再想想,勒布朗當時的抱團,直接打破了一大堆東部球員教練球迷的總冠軍夢,這才是一大堆人黑他的主要原因啊,果然,凡事都逃不過一個「利」字。

那接著第四段的假設一,以下是假設二:如果A階層不執行A階層定的規定會直接損害B階層的絕大部分人的利益,只有B階層中的小明得了好處,但B階層被A階層管理,面對你的頂頭上司,硬懟他自然是最傻的選擇,為了撒氣,B階層剩下的人只能去拼命針對小明。在騎士1.0時期,勒布朗經常走步而不被吹,這在凡人看「走步」是違背了籃球規則的規定,「不被吹」違反了「犯錯就該被處罰」 的公理,所以這在任何人看來都是應該被處罰的,而現實是他沒有被處罰,因為聯盟的造星運動這個年代需要他這顆巨星代表聯盟,而聯盟就是制定規定的A階級,他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損害了其他球員的利益,維護了聯盟的利益同時也讓勒布朗受益,球員自然只敢懟勒布朗了。當然執行規則是符合公理的,但似乎人們針對噴的人出了錯,勒布朗違反了規定,處不處罰是聯盟的事,人們不敢去噴聯盟只敢去噴無權改變這一切的勒布朗,而且認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這就很傻很天真了。與其說球員在規則下打球,不如說他們在為各個球隊老闆、為聯盟工作罷了(這點維金斯就看得很透,養生養到50歲還是這麼個數據也還挺好,拿30年的2000萬年薪不香麼?),那既然都是上班族,工作自然需要服從公司的意思,作為公司牌面,公司有意扶持你,本質也是為了使公司發展的更好,那為什麼要讓自己讓公司難做呢?

想到這裡,這次NBA的事件勒布朗的處理方式變得更加讓人肅然起敬,作為聯盟牌面,雙商很高的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發表批評自己上司的話對自己有什麼後果,肖華只是馬前卒,身後跟著的龐然大物才是最可怕的,他明明可以像NBA所有其他現役球員一樣作壁上觀,但他沒有,或者在記者採訪時隨便說兩句圓滑的話就可以兩邊不得罪,但他沒有。這次,他和很多NBA的名宿一起站在了公理一邊,成為一面旗幟,人們看到他們,就會仍然相信公理沒有倒,利益並不是世界的全部,這面旗幟超越了種族、膚色、國家,更不用說小小的NBA。像拳王阿里因為反對戰爭而拒服兵役被政府宣判坐牢一樣,這次的事件可能會對他造成極其嚴重的後果,但作為小時候的偶像,小詹姆斯很多思想都是源於阿里的,我想阿里如果泉下有知,一定也會對這個孩子豎起大拇指。在中國的NBA球迷眼中,此事之前他只是一個身體爆炸、打球努力、永不服輸的好球員,一個對家庭關懷體貼、一絲不苟、從無緋聞的好男人,此事之後,他已經足夠成為一種不畏強權、追求真理的精神的象徵。從純粹的籃球和打籃球的精神領域,麥可的籃球水平和訓練態度讓人肅然起敬,而勒布朗也是足夠努力,只是不會達到自虐的程度,很多時候會聰明的找一些捷徑,而不會過於執著(或者說過於一根筋),所以我們很難把他看成一種永不言棄的圖騰。同時他為人處世雙商極高,所以十多年時間跟他做過隊友的球員居然沒有一個貶低過他,他也是近十年受到認同的聯盟頭面,人際關係好到被評論員(上一代球員)嫉妒的稱為「更像一個圓滑的商人」,這樣一個精英,怎麼做到對自己最有利他應該比所有人都清楚。但這次這件事,作為退役球員,麥可不敢蹦一個字,乖得像只鵪鶉,根本不敢惹禍上身,反而是雙商超高、左右逢迎的勒布朗居然敢站出來為公理說話,所以什麼所謂的喬幫主,在人格上也不過爾爾,難怪離婚了也要不到孩子撫養權。兩人在人格魅力方面差距極大,所以麥可這輩子最多只是NBA的牌面,而勒布朗呢,此事之前我認為憑藉其出色的影響力、人格魅力、人際關係和頂級的雙商,他有可能做到美國總統,此事之後,我甚至覺得四年就能選出一個的總統並不是他的目標,畢竟總統在很多人眼裡只是財閥的傀儡,總統位置上栓條狗可能美國都不會出任何問題,所以我猜測,他今後有可能成為馬丁路德金那樣名垂青史的思想導師,甚至超越阿里等等前輩的地位,成為一個真的偉人(當然你也可以戲他為「走步的偉人」,畢竟偉人其實也是凡人,站在足夠高的高度,規定對人來說只是玩笑罷了)。

這次的事件央視已經停播了幾場揭幕戰,而在我國大家也不用擔心騰訊敢不聽央視的,主要還是看兩國政府的態度,不管結果如何,大家聽政府的話就好,有球賽就看著,沒球賽就忍著,掉不了一塊肉。鍵盤俠也不用看到nba新聞就義正辭嚴的舉報,還以為是在替天行道,沒有人有權力定義何為愛國,更沒人能定義道德,普通人只要執行政府命令即可。你要是真愛國,就去多賺錢多交稅,當然鍵盤俠一般都是生活失敗者,豬肉價格才是他們應該關心的。

不同於各個遠古吹,我相信眼見為實,我慶幸我生在這個時代,我可以欣賞艾佛森精靈般的蝴蝶穿花、卡特UFO般的死亡隔扣、奧尼爾泰山壓頂般的肆虐籃下,科比黑曼巴般的一擊致命,更慶幸能看到NBA中一個偉人的誕生,我相信自己的眼光,粉了這麼多年,值了。

相關焦點

  • 道德滑坡事件的法律省思
    將自己都不吃的東西賣給自己的同胞,毒生薑並非是孤立的事件,毒奶粉、毒大米、毒豬肉等事件早已讓國人對舌尖上的安全心有餘悸,而製造舌尖安全恐怖的也都是國人,還包括那些處於社會下層一直是同情和聲援對象的農民。一件醜惡的事件,讓我們對社會道德的江河日下嘆息不已;但是道德是沒有強制的規範,人們轉而求助於法律,如小悅悅事件後,「見死不救」入法的呼聲就很高。
  • 從法律視角看葉永青抄襲事件:絕不只是道德問題,是對法律的踐踏
    從法律視角看葉永青抄襲事件 杜洪毅 不知為何,葉永青剽竊比利時藝術家希爾文作品這麼明顯的違法侵權行為,眾多行業大腕和評論家僅從道德上進行譴責,連慄憲庭也認為抄襲是道德問題,葉永青需要做的只是道歉。由此可見,中國藝術界人士法律觀念之淡泊已到極點。
  • 【讀書感悟】「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讀耶林《法律的目的》有感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讀耶林《法律的目的》有感耶林書中提到「法律與道德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繫,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只有符合道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而這樣的法律也才是真正的法律。」筆者認為,法與道德當相輔相成,並非對立排斥的關係,法律與道德的關係體現為有條件的聯繫和必然的區別之結合,二者缺一不可。
  • 道德講堂感悟誠信的力量
    10月30日下午,由市局犬管辦、法制處聯合主辦的道德講堂講座再次開講,市局領導和全體幹部職工參加了本次的道德講堂。本期道德講堂的主題是「凡人善舉、誠實守信」。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為人之道,立身之本,更是各個行業的治業之基,興業之魂。抗戰老兵歐興田老人用自己的行動,踐行著中華民族「一諾千金」的傳統美德,他為犧牲戰友建造陵墓,並花了23年時間一一收集戰友遺骸的故事深深地感染了在場的所有人。之後兩個古代典故「曾子殺豬」、「韓信報恩」又再次詮釋了「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自古以來的傳統美德。
  • 「見死不救」現象的道德與法律追問
    中共中央、國務院於2019年10月27日印發《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強調:「堅持提升道德認知與推動道德實踐相結合,尊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激發人們形成善良的道德意願、道德情感,培育正確的道德判斷和道德責任,提高道德實踐能力尤其是自覺實踐能力,引導人們嚮往和追求講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
  • 見死不救 道德和法律哪個管
    有網友稱,醫護人員職業道德缺失事件一件比一件觸目驚心,這樣的估計雖有偏頗之處,卻很有反思的必要。  「見死不救就是犯罪」!從我國刑法上講,見死不救就是不作為,因此造成嚴重後果,將構成間接故意殺人或間接故意傷害罪,要受到刑罰的制裁。那麼,事件中無良醫生的行為該如何定性?如何追究其法律責任呢?我們來聽聽專家學者們的意見。
  • 今天,法律與道德矛盾嗎?
    道德與法律並不矛盾法律是確認、保護社會秩序最有力的武器,一向個人以冷酷、嚴苛的感覺。雖然法律來源於傳統的道德,但是在現代社會的一些極端案例中,往往會出現法律與道德相悖的境況。那麼,在如今道德和法律是矛盾的嗎?
  • 從道德與法律關係看社會治理
    但是,如果有人說「道德」和「法律」對於社會治理同等重要,是一半對一半的對等關係,筆者認為,這也是錯誤的,因為道德與法律本身不是並立對等的關係,而是本末關係,道德是本,法律是末。「德治」和「法治」在社會治理中是治本與治標的辯證關係,雖缺一不可,但有主次輕重之分。筆者認為,社會治理效果要想有更高層次的提升,需要在法律的基礎上更加重視道德。
  • 走進襄法道德講堂 共同感悟誠信力量
    11月18下午,襄城區法院在襄城區文化館主辦了「襄城區道德講堂總堂襄城區人民法院誠實守信專場活動」,襄城區法院全體幹警、檀溪街道辦事處機關、區司法局、區住建局、區科協、區殘聯全體機關幹部及西街社區、王府口社區部分群眾代表150多人參加了此次活動,共同聆聽道德故事,感悟道德力量,接受道德洗禮。
  • 論法律與道德的關係
    孔子是儒家倫理道德思想的創立者,他意識到法律和道德是兩種不同的治國手段,認為善德觀念只能以道德教育來引導,僅靠刑罰是不行的。他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秦用嚴法和酷刑排斥道德而短命,西漢統治者總結了秦亡的教訓,提出「禮法並重」,繼而董仲舒論證了「德主刑輔」的思想,認為「刑者德之輔,陰者陽之助也」(《春秋繁露·天辨在人》)。
  • 法律和道德,誰才是最後的底線?
    道德是我們從出生時就開始接收的一種規則,影響著我們一生,但道德的至點太高,並非人人都是聖人,對大多數人來說能被約束的程度有限,且道德的約束界限也比較模糊,於是後來有了法,現在的我們稱之為「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低的底線」。
  • 學習《道德經》的感悟!(一)
    請點擊下方圖片,進入《道德經妙解》學習通道,觀看視頻講座。學習《道德經》的感悟!道似萬物之宗,道又不著形色。道真是神奇啊!道是先天地而生的,是一切萬有的本源。道包括顯象的千差萬別的事物和未顯象的世界,為了便於交流和溝通,我們把顯象的事物給冠以各種名號,儘管這些名號發揮了我們的想像力,但名號終究是名號,與道的本源還是相差甚遠。道是如何生萬物的,《易經》裡闡釋得很好,「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 學習《道德經》的感悟!(十九)
    學習《道德經》的感悟!(十九)作者:天真無鞋相遇是美好的,總讓我怦然心動!無論做人做事,我們都要以更高的眼界,更寬廣的胸懷,接納包容一切;以慈悲大愛之心,對待天地自然賜予我們的一切眾生,與萬事萬物和諧共生共處。隨著自己修為的不斷提升,逐步去掉二元對立,去掉我執,我貪,去掉虛妄之心,分別之心。
  • 淺析法律與道德的關係
    前面,已經提到最早的法律是由道德演化而來,現在,法律與道德相互獨立,但法律仍然以道德為基礎,法律將道德規範轉變為法律規範,把積極的道德標準規定為法律應遵循的準則。如,民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以及前面論述到的商業中發不正當競爭原則,公平原則,尊老愛幼原則,這樣原本體現在道德中的義務通過立法予以實現。
  • 許身健教授:不得已「謀殺」背後的法律迷局與道德困境
    通過這樣的「頭腦風暴」和「良心煎熬」,貝多教授展示了「道德決疑法」這種已有千年歷史的倫理分析方法在當代依然旺盛的生命力。《電車難題》託馬斯·卡思卡特/著(朱沉之/譯)本書作者託馬斯?一種進路認為,一種行為之道德與否僅僅取決於它所帶來的後果;正當的行為,就是人們經過綜合考慮後所作出的、任何能夠產生事物最佳狀態的行為。另一種進路則認為,從道德上來說,結果並不是我們應當關注的全部。某些義務和權利應當受到我們的尊重,而這樣做的原因並不依賴於社會性的後果。
  • 嚴懲「道德之上,法律之下」的逾矩行為
    前些日子轟轟烈烈的「高鐵霸車男」的事件姑且以孫某被處治安罰款200元,並在一定期限內被限制購票乘坐火車的懲罰告一段落——而網民的憤怒卻不是那麼容易被止息的。現在的孫某,不單被扒出論文抄襲,租房詐騙,甚至還被建立了百度百科詞條——另附他高清無碼照片。如此人肉爆料,嚴重影響了他本人的生活——這是他在自己的道歉視頻中提及的。
  • 北大首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辯論賽舉行
    圍繞該論題,雙方辯手胸有成竹,妙語連珠,就「義務的內涵」、「道德的含義」、「道德楷模的衡量標準」、明星的善舉與醜聞等問題,或慷慨陳詞,或機智作答,或鏗鏘出言,或娓娓道來,或思維縝密,或條理清晰,或直抒胸臆,或巧妙周旋,給在場的師生帶來了一場精彩的「聽覺盛宴」。這不是一場普通的校園辯論賽,而是北京大學國家級精品課和北大素質教育核心課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大課堂。
  • 道德和法律理論的疑問
    第一章從規範道德理論本身來討論規範道德理論。作者的論點是,如果那些從哲學上論證我們應當改變道德信仰或行為方式的人想做的事只是改變這些信仰以及可能受信仰影響的行為方式,那麼他們就是在浪費時間。因為,道德直覺既不服從,而且也不應當服從哲學家可能提出的、同道德爭議相關聯的一切孱弱論證。
  • 華為辭職門事件:企業也要遵守社會倫理道德
    企業也要遵守社會倫理道德  南都周刊記者 彭曉芸  近日,華為辭職門事件無疑成為網際網路上的熱點,坊間也議論紛紛。  華為辭職事件我們需要分幾個層面來看,比如說道德、法律、社會幾方面的影響。  華為這次的處理方式,對於社會道德、對於這批老員工來說,在道德、倫理方面都欠缺考慮。但是他們在法律層面上卻能做到完美無缺。企業不是收容站,企業要保持可持續發展。民企不像國企,不可能承擔過多的社會責任。企業所承擔的社會責任,主要體現在他們提供了就業機會,生產出產品服務於社會,並且繳納稅收等。
  • 道德與法律究竟是一種什麼關係
    道德是人們心中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法律與道德相互促進與融合的成熟形態,即表現為法律信仰與法治觀念,亦即形成法律至上的規則意識,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法治成功的內在標誌,是法律被民眾所普遍尊重和信仰,而不是畏懼、忌憚法的強制力,即通過潤物細無聲的方式,於日常社會生活之中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引導並贏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