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民法典》正式實施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最近接到許多師生關於《民法典》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的諮詢。在此歸納了常見的問題統一答覆如下。
Q:老師和我同學沒有經過我許可,將我在晚會上表演、學校比賽獲獎、上課的照片發到朋友圈,合法嗎?
A: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複製、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這裡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主要是指(一)為個人學習、藝術欣賞、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在必要範圍內使用肖像權人已經公開的肖像; (二)為實施新聞報導,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三)為依法履行職責,國家機關在必要範圍內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四)為展示特定公共環境,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五)為維護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權人合法權益,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的其他行為。就你所說的情況來看,老師或同學如果要將你在校園內活動(包括上課)的照片發到朋友圈必須徵得你同意。如果是未成年人,還需要徵得其監護人的同意,否則就構成侵權,屬於違法行為。
Q:老師沒有經過我的許可,將我在晚會上表演、學校比賽獲獎、上課的照片發到學校網站和學校微信公眾號上去,合法嗎?
A:根據《民法典》規定,為實施新聞報導,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你的肖像屬於合法使用,不需要徵得你的同意,上述行為是合法的。
Q:老師沒有經過我的許可,將我的形象印在招生宣傳冊中,合法嗎?
A:這個問題要具體來看。如果是將你的形象單獨地在招生宣傳冊中展示出來,必須徵得你的同意,但如果是展示學校校園環境,不可避免地出現師生場景,這時你的形象不是單獨的,那麼為了展示特定的公共環境,是不需要徵得你同意的。
Q:老師沒有經過我的許可,將我在校園內抽菸的照片發到學校群裡了,合法嗎?
A:為了輿論監督和維護公共利益的需要,老師將你不文明行為的照片發布到群裡,屬於合理使用你的肖像行為,並不違法。但如果你是未成年人,則老師的行為可能欠妥。
Q:老師或同學沒有經過我的許可,將我在宿舍床上的照片發到學校群裡了,合法嗎?
A:不管老師與同學出於什麼目的將你的照片發到學校群裡都是不合法的。宿舍是私密空間,居住人享有隱私權,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規定,在隱私權保護的範圍內,任何人都不得拍攝私密空間。
Q:同學幫我拍照並將照片PS後放到朋友圈去了,合法嗎?
A:雖然你同學享有著作權,但對於含有你照片的攝影作品在未經你同意情況下,私自發布作品也屬於侵權行為。這一點攝影行業與攝影愛好者要特別注意,必須徵得肖像權人同意。
Q:同學把我和前男友的合影發給我現男友了,遇到這種事我該怎麼辦?
A:你同學的行為已經侵犯了你的肖像權、隱私權,如果發送合影時扭曲事實、並語帶侮辱,還有可能侵犯你的名譽權。遇到此事,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你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Q:同學拿我的照片做微信頭像和表情包,可以嗎?
A:如果未徵得你的同意,你同學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不僅侵犯你的肖像權,還有可能侵犯你的名譽權,比如表情包利用你的頭像加上貶損你形象的文字或者利用技術手段醜化你的形象、故意抓拍你形象欠佳的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