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未經學生許可發布其照片合法嗎?

2020-12-17 一哥說法

離《民法典》正式實施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最近接到許多師生關於《民法典》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的諮詢。在此歸納了常見的問題統一答覆如下。

Q:老師和我同學沒有經過我許可,將我在晚會上表演、學校比賽獲獎、上課的照片發到朋友圈,合法嗎?

A: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複製、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這裡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主要是指(一)為個人學習、藝術欣賞、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在必要範圍內使用肖像權人已經公開的肖像; (二)為實施新聞報導,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三)為依法履行職責,國家機關在必要範圍內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四)為展示特定公共環境,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五)為維護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權人合法權益,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的其他行為。就你所說的情況來看,老師或同學如果要將你在校園內活動(包括上課)的照片發到朋友圈必須徵得你同意。如果是未成年人,還需要徵得其監護人的同意,否則就構成侵權,屬於違法行為。

Q:老師沒有經過我的許可,將我在晚會上表演、學校比賽獲獎、上課的照片發到學校網站和學校微信公眾號上去,合法嗎?

A:根據《民法典》規定,為實施新聞報導,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你的肖像屬於合法使用,不需要徵得你的同意,上述行為是合法的。

Q:老師沒有經過我的許可,將我的形象印在招生宣傳冊中,合法嗎?

A:這個問題要具體來看。如果是將你的形象單獨地在招生宣傳冊中展示出來,必須徵得你的同意,但如果是展示學校校園環境,不可避免地出現師生場景,這時你的形象不是單獨的,那麼為了展示特定的公共環境,是不需要徵得你同意的。

Q:老師沒有經過我的許可,將我在校園內抽菸的照片發到學校群裡了,合法嗎?

A:為了輿論監督和維護公共利益的需要,老師將你不文明行為的照片發布到群裡,屬於合理使用你的肖像行為,並不違法。但如果你是未成年人,則老師的行為可能欠妥。

Q:老師或同學沒有經過我的許可,將我在宿舍床上的照片發到學校群裡了,合法嗎?

A:不管老師與同學出於什麼目的將你的照片發到學校群裡都是不合法的。宿舍是私密空間,居住人享有隱私權,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規定,在隱私權保護的範圍內,任何人都不得拍攝私密空間。

Q:同學幫我拍照並將照片PS後放到朋友圈去了,合法嗎?

A:雖然你同學享有著作權,但對於含有你照片的攝影作品在未經你同意情況下,私自發布作品也屬於侵權行為。這一點攝影行業與攝影愛好者要特別注意,必須徵得肖像權人同意。

Q:同學把我和前男友的合影發給我現男友了,遇到這種事我該怎麼辦?

A:你同學的行為已經侵犯了你的肖像權、隱私權,如果發送合影時扭曲事實、並語帶侮辱,還有可能侵犯你的名譽權。遇到此事,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你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Q:同學拿我的照片做微信頭像和表情包,可以嗎?

A:如果未徵得你的同意,你同學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不僅侵犯你的肖像權,還有可能侵犯你的名譽權,比如表情包利用你的頭像加上貶損你形象的文字或者利用技術手段醜化你的形象、故意抓拍你形象欠佳的照片等。

相關焦點

  • 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照片 侵犯肖像權被判擔責
    2015-08-13 10:07:56 | 來源:平頂山法院 | 作者:雷穎浩 任心穎   新婚夫婦結婚照未經許可被用於商業用途
  • 醫生有權制止未經許可的錄音錄像嗎?
    那麼,患者有權給醫務人員錄音錄像嗎?王醫生有權制止未經許可的錄音錄像嗎?制止未經允許的錄音錄像是否構成正當防衛?以下試做探討!一、正當防衛的條件構成正當防衛,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起因條件: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未經許可在軟文廣告中使用他人肖像構成侵權
    9月17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召開關於網絡環境中侵害肖像權案件審理情況新聞通報會,並發布關於網絡環境中侵害肖像權案件的調研報告。北京網際網路法院表示,未經許可在軟文廣告中使用他人肖像構成侵權。具體而言,經營者為吸引公眾關注、提升品牌形象,未經肖像權人許可在軟文廣告中使用他人肖像,構成侵權。
  • 著作權未經作者許可,可以免費使用嗎?
    現在社會當中任何創作者利用其作品盈利的權利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而在沒有獲得作者同意的情況下利用其作品盈利的行為都會屬於侵犯其著作權會受到法律的懲罰,那麼著作權未經許可能否免費使用?四川履正律師事務所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 未經許可銷售成品油,非法經營被判刑!
    2015年至2016年,張三明知其經營的某燃料油廠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成品油批發經營批准證書》《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以及《成品油倉儲經營批准證書》,仍多次從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湖北荊州石油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荊州銷售分公司等處購買汽油、柴油後,向
  • 未經許可銷售成品油,非法經營被判刑
    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張三明知其經營的某燃料油廠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成品油批發經營批准證書》《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以及《成品油倉儲經營批准證書》,仍多次從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湖北荊州石油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荊州銷售分公司等處購買汽油、柴油後,向
  • 股東未經法人代表許可刻制印章是否合法
    2014年3月31日,吳芳等人以盛康公司名義向各經銷商發布《說明》,指定了盛康公司收款帳號。2014年4月9日,吳芳等人再次以盛康公司名義給全體經銷商發布「關於西安世紀盛康藥業有限公司帳號變更的通知」,將原來在招行西安楓林綠洲支行、招行科技路支行開設的兩個帳號變更為建行帳號,並稱:「原帳號從2014年3月25日停止使用,若誤將貨款匯入原帳號或其他未經公司批准的帳號,發生的損失自行承擔。」該帳戶於4月10日被迅速凍結封停。
  • 未經許可銷售成品油,二男子非法經營被判刑!
    未經許可銷售成品油,二男子非法經營被判刑! 點軍法院審理認為黃某華、劉某清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非法經營柴油,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鑑於二人到案後均自願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依法判處黃某華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處劉某清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追繳違法所得五萬四千零一十三元;沒收作案工具及剩餘柴油。
  • 照片被做成表情包,可以維權嗎?
    甲某工作室給小張發了律師函,要求其將公眾號上甲某的照片刪除。小張不解,沒在甲某照片旁邊發起廣告打賞,為什麼要求自己把照片刪除呢?問題二:不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是否侵犯肖像權?民法典關於肖像權立法最主要的變化之一在於刪除了民法通則關於「以營利為目的」的表述,強調「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該事件中,小張未經過甲某的允許製作並公開其肖像,已經違反前述法律規定,即使小張未在甲某照片旁或文章內進行廣告宣傳,甲某亦有權要求小張將公眾號上的照片刪除。
  • 廣東省旅遊局:教育公司未經許可不得組織遊學團
    廣東省旅遊局公示旅遊經營不良信息教育公司未經許可 不得組織遊學團羊城晚報訊 記者吳珊、通訊員粵旅宣報導:1月17日,記者從廣東省旅遊局獲悉,該局已在官網公示在未取得特許經營許可前提下,任何教育公司、諮詢公司或個人不得以遊學團、定製旅行團等名義開展經營活動,更不能通過微信朋友圈等網際網路方式進行跟團遊召集。在公示名單中,已有企業因上述情況「上榜」。
  • 許可馨照片被自媒體作者使用,這是否構成侵權肖像權?小編:不一定!
    近日,留學生許可馨火了! 辱罵李文亮醫生、貶低一線醫護人員、抨擊國人傳統、炫耀家境等言論讓網友開始對其批評不已。 在自媒體作者發布的文章中,有很多文章出現許可馨本人的照片!小編可以理解這些作者為傳播正能量的初衷,但是最近發現不少作者開始刪文。
  • 網文抄襲將追溯到影視改編,主播未經許可播放歌曲屬於侵權
    網絡主播未經許可播放或演唱歌曲,構成侵權在很多人的觀念裡,直播中翻唱歌曲或者播放背景音樂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事實上,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嫌侵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認為鬥魚平臺侵害了其對歌曲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將鬥魚訴至法院。最終鬥魚敗訴。也就是說,網絡主播在直播過程中如果需要使用他人音樂,必須事先取得版權人的許可,方可避免法律風險。此外,直播平臺如果為主播提供視頻存儲功能,方便用戶進行瀏覽。
  • 滕修福:人大代表醉駕未經許可被拘留可以嗎?
    有人認為,未經縣人大常委會許可就拘留代表,肯定違法;有人則認為,人大代表醉酒駕駛被現場查獲拘留,交警隊沒有錯。筆者認為,醉酒駕駛機動車被現場查獲,該拘留就應該拘留,不能因其是人大代表身份而網開一面依據代表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大代表享有人身特別保護權,即非經本級人大主席團(人大會議期間)或本級人大常委會(閉會期間)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第一款),也不得「採取法律規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第二款)。
  • 9月10日起,老師可以對學生合法體罰?根本沒有這樣的規定
    消息稱:9月10日起,老師可以對學生合法體罰,有權責令學生休學。合法辦事,依法處理。保證沒這麼多事情。Victor King:不要相信什麼體罰合法之類的說法,永遠不可能。教師也永遠不要這麼做。網傳消息是真的嗎?
  • 「剪映」起訴「Tempo」索賠50萬,未經作者許可套用「同款」視頻...
    但真的是無煩惱嗎?近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就開庭審理了一起涉短視頻模版著作權侵權糾紛案。因一則短視頻模版,「剪映」方起訴「Tempo」方原告為臉萌公司、微播視界公司,運營有「剪映」平臺,用於手機短視頻的剪輯製作和發布。
  • 老師讓孩子罰站合法嗎
    張先生:我女兒上小學二年級,前段時間因為上課說話被老師點名批評,後又被罰站,孩子因此遭到同學的取笑。老師教育犯錯誤的學生,我們並不反對,但孩子因罰站遭到其他同學取笑,會給孩子心理上帶來傷害。請問老師讓孩子罰站合法嗎?
  • ...行政機關如何糾正確有錯誤的行政處罰決定》 《未經許可生產...
    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指在農業活動中直接獲得的,以及經過分揀、去皮、剝殼、乾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凍、打蠟、分級、包裝等加工,但未改變其基本自然性狀和化學性質的產品」。 行政行為合法要件缺損。合法的行政行為具備主體合法、內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為如缺損其中一個或一個以上要件,該行政行為就是可撤銷的行政行為; 2.行政行為不適當。
  • 未經許可傳播影視作品片段的侵權構成
    但在影視作品片段未經同意被上傳至視頻分享網站、權利人提起訴訟的情況下,被告往往抗辯稱其行為不具有違法性、未造成損害後果,因此不構成侵權。關於阻卻違法性的事由,如合理使用、法定許可,在影視作品片段未經權利人同意被上傳至視頻分享網站的情形中是難以成立的,對照著作權法的具體規定,此種行為難以歸入任何一種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的情形,合理使用的範圍也不應任意擴張解釋而應以法律明確規定為限。因果關係亦非難點。因此,上述關於影視作品片段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對立觀點,實際上是關於是否存在損害事實和被告是否存在主觀過錯的爭議,下面分而述之。
  • 外貿信託聲明:不存在未經許可、非法放貸的情況
    中山法院認為:申請執行人外貿信託以盈利為目的經常性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其未舉證證明其取得了相關部門的金融許可,對於未經依法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金融活動依法不予支持。7月22日,外貿信託在其官方微信號上正式發布了一則聲明稱,我司於1987年經原中國銀監會批准獲得金融許可證,獲準包括「貸款」等在內的經營權限。
  • 老師給學生布置課後作業,合法嗎?(原創)
    學生作業,可分為三個部分:課前、課中和課後。課前作業:屬於預習,又不同於預習。所謂預習,是老師未授課前,提前預留時間,讓學生預習,仍然是在課中完成。2,老師專門給孩子們留下的課後作業,稱之為作業。以上,這兩種作業,都屬於非「法」作業。唯有課內隨堂實踐練習題,才屬於合理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