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中的法條競合和想像競合

2022-01-02 鄒平農業執法

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經常會出現類似於刑法中的「法條競合」和「想像競合」的情形,由於法律並未對此類現象的處理作出明文規定,行政管理部門在實踐中通常的做法是參照使用刑法中想像競合理論實施行政處罰。「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總體上都是行為人實施一行為而不是數行為,在司法實踐中二者容易混淆。二者的區別在於競合情形違犯的法條之間是否存在重合或交叉關係,存在的是「法條競合」,不存在的是「想像競合」。

一、法條競合

1、法條競合是指一個行為觸犯一個法條時就必然會觸犯另一個法條,是一種靜態的競合。在法條競合中因一個行為符合數個法律條文所規定的違法行為構成,但由於數個法律條文之間存在著一種內在的包容或交叉關係,只能適用其中一個法律條文,而其他法律條文不能再適用的情況。

2、從法律上看,法條競合表現為以下兩種情況:一是同時符合相異法律之間的普通法律與特別法律;二是同時觸犯同一法律的普通法條與特別法條。

從法律條文看,數個法律條文可能表現為不同法律中的法律條文,或者表現為同一法律中不同的法律條款,主要分為兩種:一是不同法律之間的法條競合;二是同一法律之中的法條競合。

從事實上看,法條競合表現為六種情況:①因違法主體形成的法條競合;②因違法對象形成的法條競合;③因違法目的形成的法條競合;④因違法手段形成的法條競合;⑤因危害結果形成的法條競合;⑥同時因手段、對象等形成的法條競合。

3、法條競合的法律適用原則:一是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指一個行為同時違犯了不同的法律規定,既符合特別法規定的違法構成,也符合普通法規定的違法構成,適用法律時以特別法規定處理的原則。二是特別條款優於普通條款的原則:指一個行為同時觸犯了同一法律中的不同條款,適用法條時以特別條款規定處理的原則。三是重法優於輕法的原則:指一個行為同時觸犯了不同的法律規範,處罰較重的法律條款優先於處罰較輕的法律條款適用的原則。

另外根據處罰種類進行分析,行政處罰主要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種類。

罰款是適用最普遍、最經常的,不同違法行為的罰款宜適用限制加重原則決定執行罰款;不同違法行為行政拘留的時間和罰款等也宜適用限制加重原則執行;對於警告、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或執照等,不同違法行為決定最後執行罰時宜採用吸收原則處理,因為適用併科或限制加重原則,均無實際意義;關於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應區別對待,針對「數罪併罰」情形,因為標的物不同,宜適用併科原則處理,針對另一種情形,宜適用吸收原則處理,因為標的物是相同的,重複疊加顯然無意義。

分析針對同一標的物的數個違法行為是否存有吸收和牽連關係,所謂吸收和牽連關係,就是數個違法行為之間彼此存有密切的聯繫,如前一違法行為可能是後一違法行為的所經階段,後一違法行為可能是前一違法行為發展的自然結果或者為實施某一違法行為目的,其實施的方法或結果又構成其它違法行為的,諸如上述情況,我們宜參照「吸收犯」和「牽連犯」的處斷原則,應「從一重處罰」,即重的處罰吸收輕的處罰。 

以上是根據刑罰法條競合總結歸納的行政處罰中法條競合如何執行的各種原則分析。根據具體事例還需反覆比對,抽絲剝繭。去偽存真。找到關鍵的物、交叉的類別。進行分析處理。

4、法條競合違法行為的特點:一是相對人只實施了一次違法行為,即同一行為主體基於一個事實和理由實施的一個持續性行為或一次性行為。二是相對人實施的一次違法行為同時涉及分別規定不同違法行為的數個法條。數個法條是指同一法律文件中的不同法條或不同法律文件中的法條。它們必須是分別規定不同違法行為的法條,否則仍不構成行政競合違法行為。三是相對人實施一次違法行為而同時涉及的數個法條之間,在內容上存在著交叉或重合。  

5、在執法實踐中,法條競合可分為重合競合、交叉競合兩種。重合競合,是指一事概念的外延是另一事概念外延的一部分,違法行為正好符合從屬部分的情形,即所謂的「一法條的全部內容為他一法條的內容的一部分」。

重合競合,往往是由於不同法律條文在調整對象上具有包含關系所致。外延小的一事被包容在外延大的一事中,法律作這種規定意在使外延小的一事的客體受特別的保護。重合競合在行政處罰中,會導致處罰主體的衝突和適用法律條款的衝突。對於處罰主體的衝突,只能按照適用特別法的行政主體優於適用普通法的行政主體的原則,由前者予以處罰;對於法律條款的衝突,依據上位法優於下位法、後法優於前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特別條款優於普通條款的原則予以解決。

交叉競合,是指一事概念的外延與另一事概念的外延各有一部分相交,違法行為正好符合相交部分的情形。交叉競合,往往是不同法律條文在調整對象上具有交叉關系所致。兩部法律的相關條文出現了交叉競合。在行政處罰中,對於交叉競合,其享有行政處罰權的主體可能只是一個執法機關,也可能是包括這一執法機關在內的幾個主體。如果只是一個行政主體實施處罰,在法律適用上,應擇其重罰責任而適用。如果處罰主體是包括這一個處罰主體在內的幾個主體,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應適用誰先查處、誰處罰的原則。對交叉競合的違法行為人,在可能的情況下相關的行政主體應聯合處罰。

二、想像競合

1、想像競合是指行為人以一個主觀故意實施一種犯罪行為,觸犯兩個以上罪名,以主觀故意犯罪從重處罰。想像競合是一種與其他犯罪形態有顯著區別的犯罪形態。想像競合不同於單純的一罪,也與實際的數罪有所區別。行政法領域的想像競合違法,是指相對人的一個行政違法行為同時滿足多個行政違法構成要件所觸犯的數個法條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法條之間不存在相互包容和交叉的關係。

2、想像競合與單純的一罪區別在於它實際危害了數個社會關係,觸犯了數個罪名;想像競合與實際的數罪的區別在於它只有一個行為,卻具有構成數罪的全部和完備的要件。對想像競合犯的處罰原則是"擇一重處",不適用數罪併罰,即比較其所觸犯罪名規定的法定刑,選擇法定刑較重的罪名處罰;"擇一重處"體現了"罪刑相適應"原則。同時還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限制加重原則,所謂「限制加重」即在數罪總和刑罰以內進行限制,在數罪中最高刑期以上加重(總和限制,最高加重);二是吸收原則,所謂「吸收」即由最重宣告刑吸收其它較輕的宣告刑,僅以已宣告的最重刑罰作為執行刑罰,其餘較輕的刑罰應在判決中體現,但因被吸收而不再執行的合併處罰原則。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7月15日實施)採用了一行為擇一重處的原則。第二十九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同一個違法行為違反多個法律規範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按照罰款數額高的規定處罰。一事不二罰中所謂一事,是最終認定的一事而不是多事。同時在行政執法中還應按照上位法優於下位法,後法優於前法等規則來選擇使用法律法規以解決法條競合問題,需要強調說明的是,鑑於「行政法」和「刑法」打擊或規範對象的不同,行政法中不存在「重法優於輕法」的適用說法。

三、法條競和和想像競合之間的差異:

一是法條競合是法律條文的競合,屬於法條之關係的形態。想像競合犯是犯罪行為或犯罪行為所觸犯的不同罪名的競合,屬於犯罪數之單復的形態。

二是法條競合是客觀存在的或現實的競合,即法條競合本為單純一罪,但由於客觀存在著的法律條文的錯綜規定而致使規定不同罪名的數個法條發生競合。想像競合犯是觀念的競合(觀念上的數罪),即想像競合犯是實質一罪,其以一個犯罪行為觸犯的數個不同罪名由於觀念因素或主觀認識的影響而發生競合。

三是法條競合所涉及的規定不同種罪名的數個法條之間,自立法開始時便存在著重合或交叉關係。想像競合的法條規定上原本不必然存在著重合或交叉關係。

四是法條競合所涉及的規定不同種罪名的數個法條之間的重合或交叉關係,並不以犯罪行為的實際發生為轉移。想像競合犯中規定不同種罪名的數個法條發生關聯,是以行為人實施特定的犯罪行為為前提或中介。

五是法條競合所涉及的規定不同種罪名的數個法條之間存在重合或交叉關係並不以犯罪行為的發生為前提,故在數個法條中只能選擇適用一個法條即特別法、實害法或重法對犯罪人予以處罰,而排斥其他相競合的法條即普通法、危險法或輕法的適用。想像競合犯是由於行為人實施了犯罪行為而觸犯規定不同種罪名的數個法條,所以,數個法條均應適用於導致不同罪名競合的犯罪行為,且應在比較數個罪名法定刑的輕重後擇一重者處斷之(但所觸犯的輕罪成立,其法條仍應引用)。

六是法條競合是法條之關係的形態,故關於法條競合的理論和法律規定,所解決的是法律適用問題。想像競合犯是犯罪之單復的形態,故關於想像競合犯的理論和法律規定,所解決的是罪數問題和對犯罪行為觸犯的數罪名如何處罰的問題。

綜上所述,法條競合的本質是單純一罪,而想像競合犯則是觀念上的數罪、實質上的一罪。兩者之間可列出四點共同特徵:第一是一個犯罪行為;第二是觸犯規定不同罪名的數個法條;第三是兩者的法律本質都是一罪,而非數罪;第四是最終都適用一個法條並且按照一罪予以處罰。

法條競合是指一個行為觸犯一個法條時就必然會觸犯另一個法條;想像競合是一個行為觸犯一個法條時並不必然觸犯另一個法條。法條競合是由於法條規定的錯綜複雜所導致,是一種靜態的競合;想像競合是由於具體犯罪行為的多樣性,讓兩個原本沒有關係的法條產生了競合,是一種動態競合。法條競合的適用原則是特別法優於一般法;想像競合的處斷原則是擇一重罪論處。

行政處罰是達到一個平衡,即事實與處罰相當;但是行政法沒有合併加重原則,要執行限制加重。行政處罰不相當的,當事人可以訴訟,由法官裁定是減免還是撤銷,或是再做出相應的處罰,這都是對執法機關行政處罰決定的再次評判和裁定。

相關焦點

  • 行政處罰中法條競合之分析
    一種認為當事人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標準口罩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的規定。另一種認為,當事人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3M口罩的行為,明顯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規定。
  • 法律小知識 || 法條競合和想像競合
    1.交叉關係與想像競合如前所述,兩個法條之間可能存在交叉關係。張明楷:《刑法原理》(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17年版,第464頁。只要承認想像競合的明示機能,就不能承認交叉關係屬於法條競合,只能認為交叉關係屬於想像競合(招搖撞騙罪、詐騙罪)。
  • 必備考點|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的區分
    與之不同,想像競合採取從一重罪處罰的原則。其二,即使對於法條 競合的其他關係 (如補充關係) 適用重法條,也僅適用一個法條,而排斥適用其他法條。與之相反,成立想像競合時並不是只適用一個法條,而是同時適用行為所觸犯的數個法條。因此,在判決中應當明示行為觸犯的數個罪名 (想像競合的明示機能,詳見本文第三部 分),只是按其中較重犯罪的法定刑量刑而已。
  • 【拓展】淺析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的關係
    我們會預見刑法中比較難以理解的知識點如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為此今天我們集中對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進行分析,讓我們能夠對該知識點有個清晰的了解,在考試中輕鬆應對。(一)概念:所謂的法條競合是指一個行為適用兩個法條的情形,但是只能選擇一個法條適用。這是由法條的設置造成的。(二)舉例: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可以包容評價為詐騙罪,比詐騙罪多侵犯了一個法益,觸犯了合同詐騙罪就必然侵犯詐騙罪。再如盜竊罪與盜竊槍枝罪、保險詐騙罪與詐騙罪。
  • 知識點總結:想像競合與法條競合的區分
    新浪微博:@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頻道            微信公眾號:i-winsk           司考輔導微信號:iwinsk想像競合與法條競合的區分1、從實質上說,法條競合時,只有一個法益侵害事實,而想像競合時,則有數個法益侵害事實。
  • 【探討】淺析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的區分
    在學者們對於如何區分法條競合和想像競合進行激烈地討論時,有學者另闢蹊徑提出大競合論,從根本上否定區分法條競合和想像競合的必要性,使得對於兩者的區分標準的討論顯得毫無意義。關於法條競合和想像競合的區分問題,理論界的莫衷一是也影響了司法實踐中對這一問題的處理,到底有沒有必要區分法條競合和想像競合?如果有,又該如何在中國本土上進行合理區分?這是本文要解決的問題。
  • 法條競合犯和想像競合犯之異同
    想像競合與法規競合具有四個共同特徵:其一,一個犯罪行為;其二,觸犯規定不同罪名的數個法條;其三,兩者的法律本質都是一罪,而非數罪;其四,最終都適用一個法條並且按照一罪予以處罰。  想像競合與法規競合之間存在顯著或根本的差別。具體而言可歸納為:第一,想像競合犯是犯罪行為或犯罪行為所觸犯的不同罪名的競合,屬於犯罪數之單復的形態;法規競合是法律條文的競合,屬於法條之關係的形態。
  • 【學術討論 】想像競合與法條競合關係之探討
    在其論述的最後一個部分提出,罪與罪之間原本就沒有所謂明確的界限,不如承認構成要件間存在廣泛的競合關係,而不必硬性歸入法條競合或者想像競合,只需承認競合關係的存在,從一重處罰即可;至於是否應在判決書中列明其他法條,可以以避免重複評價為原則,同時重視明示機能,酌情考慮是否列明所觸犯的其他法條。
  • 淺議行政執法中的「法條競合」與「數罪併罰」
    淺議行政執法中的「法條競合」與「數罪併罰」    [作者:■文/田烈斌 轉貼自:本站原創 更新時間:2008-3-2517:22:59]    來自:中國質量新聞網www.cqn.com.cn   目前,我國行政法體系中還沒有「法條競合」與「數罪併罰」的概念或具體規定,但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會經常出現類似於刑法中的「法條競合」和「數罪併罰
  • 想像競合的定罪與處罰
    二以想像競合為例。想像競合與法條競合的法律後果存在重要區別:想像競合由於實際上侵害了數個犯罪的保護法益,原本成立數罪,但由於只有一個行為,所以,只是作為科刑上一罪處理。換言之,想像競合時並不是只適用一個法條,而是同時適用行為所觸犯的數個法條,在判決中應當明示被告人行為觸犯的數個罪名(明示機能),只是按其中較重犯罪的法定刑量刑而已,即採取從一重罪處罰的原則(而不是以從一重罪論處)。與之不同,在法條競合的特別關係中,根據特別法條優於普通法條的原則,僅適用一個特別法條。
  • 行政法 丨 法條競合
    二者的區別在於競合犯觸犯的法條之間是否存在重合或交叉關係,存在重合或交叉關係的是「法條競合」,不存在重合或交叉關係的是「想像競合」。想像競合所觸犯的數個罪名沒有必然的聯繫,法條之間不存在相互包容和交叉的關係。例如:行為人用槍枝射擊的方法故意殺人,子彈擊中被害人後又射進某博物館,損毀了國家級文物。
  • 想像競合v.s.法條競合,傻傻分不清?三條教你搞定!
    2.想像競合犯的處罰原則(1)原則:對於想像競合犯,應按行為所觸犯的罪名中的一個重罪論處。這是因為只有一個行為,如果定數罪,就等於對一個行為進行了重複評價。1.法條競合的類型(1)完全包容關係例如,詐騙罪和貸款詐騙罪,貸款詐騙罪屬於金融領域的一種特殊詐騙犯罪,貸款詐騙罪的構成要素已經包含了詐騙罪的全部構成要素,此外還針對貸款領域增加了一些新的要素,因此,觸犯貸款詐騙罪必然會觸犯詐騙罪,二者是包容關係的法條競合
  • 刑法中想像競合犯
    想像競合犯,指行為人實施一個犯罪行為同時觸犯數個罪名的情況。由於想像競合犯只有一行為,從重視行為在確認罪數方面的地位的觀點看,以「一行為」而犯數罪,不是實際的數罪,而是觀念上的數罪或者想像的數罪,所以想像競合犯又稱為觀念競合犯或想像數罪。含有貌似數罪實為一罪的意味。
  • 2019甘肅選調生考試備考:淺析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的關係
    2019甘肅選調生考試備考:淺析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的關係 2019年甘肅省選調生招錄公告暫無發布,根據往年甘肅省選調生招錄情況來看,預計2019年甘肅省選調生招錄公告在4月底五月初發布,為了方便廣大考生充分做好2019年選調生備考準備
  • 法律小課堂|法條競合?想像競合?
    (1)特別關係:一定的刑罰法規,對其他法規處於特別關係時,依特別規定優於普通規定的原則,此時僅適用特別規定,內有兩種情況:一為普通刑法和特別刑法的關係;二為普通刑法本身上的特別關係。(2)補充關係:基本的法條與其補充的法條競合時,依基本規定優於補充規定的原則,只應受基本規定的支配。
  • 張明楷:想像競合的定罪與處罰​
    想像競合與法條競合的法律後果存在重要區別:想像競合由於實際上侵害了數個犯罪的保護法益,原本成立數罪,但由於只有一個行為,所以,只是作為科刑上一罪處理。換言之,想像競合時並不是只適用一個法條,而是同時適用行為所觸犯的數個法條,在判決中應當明示被告人行為觸犯的數個罪名(明示機能),只是按其中較重犯罪的法定刑量刑而已,即採取從一重罪處罰的原則(而不是以從一重罪論處)。與之不同,在法條競合的特別關係中,根據特別法條優於普通法條的原則,僅適用一個特別法條。
  • 2019山東事業單位考試備考:淺析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的關係
    下面為大家分享2019山東事業單位考試備考:淺析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的關係。公共基礎知識 | 面試 | 時事政治在考試過程中,我們會預見刑法中比較難以理解的知識點如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為此今天我們集中對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進行分析,讓我們能夠對該知識點有個清晰的了解,在考試中輕鬆應對。
  • 【說刑品案】法條競合關係解讀
    在我國刑法學中,犯罪競合論的很多問題並未得到充分展開,現有的研究也充斥著混亂。在競合論中,想像競合犯的重要性在近年得到了重視。法條競合的研究雖然也有一些,但是,對許多關鍵問題,尤其是與中國刑法立法緊密相關的問題,並未得到充分討論。
  • 法條「競合」該如何適用?
    第一種觀點認為,這種情況構成法條競合,應當適用處罰較重的法條即《大氣汙染防治法》第99條予以處罰。  第二種觀點認為,應適用特別規定優於普通規定的規則解決,也就是依據《大氣汙染防治法》第108條予以處罰。
  • 2019山東醫療衛生考試公共基礎知識:淺析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的關係
    2019山東醫療衛生考試公共基礎知識:淺析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的關係 公共基礎知識是山東衛生事業單位考試中的重要部分,本文整理2019山東醫療衛生考試公共基礎知識:淺析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的關係,不少地區都在筆試當中安排了公基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