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奶奶留給他的房子被出租兩年後才知道
小夥起訴父親和繼母索要房租
華聲在線12月21日訊 爺爺奶奶留給自己的房屋,卻被父親和繼母出租了。於是,他起訴父親和繼母索要房屋租金。近日,株洲攸縣人民法院審理了該案。
小劉十多歲時父親老劉和繼母王某結婚,2009年,小劉的爺爺奶奶立下遺囑,他們名下的一棟房屋,在他們百年之後,留給孫子小劉。這份遺囑還特地進行了公證。2012年,小劉的爺爺奶奶在幾個月內相繼過世,而直到兩年後小劉才得知爺爺奶奶把房子留給了他,而此前兩年房子出租租金共計16萬元。今年8月,小劉把父親和繼母起訴到法院,索要這筆租金。
法院審理認為,首先,租客沒有出庭作證,也沒有相應的租賃合同、收款收據等直接證據證實準確的租金數額。其次,老劉出具的借條金額與小劉的訴請不一致,且其繼母王某也沒有認可借條。據此,法院判決駁回原告小劉的訴訟請求。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虢燦 實習生 凌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