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新增居住權制度 以房養老有法可依
民法典影響著我們生活的方 方面面,其中新設立的居住權,作為一項特殊的物權,對以房養老、房屋買賣、社會救濟等方面均產生了深遠影響。為了更加生動地闡述這一制度,國浩律師(天津)事務所周姣律師通過情景案例的形式,介紹了居住權的內容和行使方式。
-
什麼是「居住權」?其實,這是《民法典》新增的一個概念!
2021年民法典火了!但很少有人知道國家寧可廢止《婚姻法》《物權法》9部法律,也要推出《民法典》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麼?其實,關於《民法典》很多人存在誤解,認為民法典無非只是整合了單行的《婚姻法》《物權法》等9部法律罷了。
-
民法典新增一制度可能會改變蘇大強和蔡根花寶貝的結局...
民法典新增一制度可能會改變蘇大強和蔡根花寶貝的結局......居住權是民法典新增設的一種用益物權,居住權的權能為佔有、使用,不具備收益權能。居住權的設立是為了保障公民基本的生活居住需要,而並非收益營利。02居住權怎麼設立?
-
一套房可分出繼承權和居住權,《民法典》新增居住權讓很多問題有解了
《民法典》給了「居住權」名分市眾信公證處家事法律服務中心負責人吳振坤解釋,劉女士的這份遺囑,其實對很多老年人都有啟發意義,解決了很多家庭關於老年人再婚後權益保障、財產分配的難題。「今年五月份《民法典》通過,這也是首次讓『居住權』有了有法可依的『名分』。」吳振坤介紹,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所謂「居住權」即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或者遺囑,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權可以是無償設立的,也可以是有償的,居住權既可以是終生的,一直住到死,也可以是一段時間的。
-
以房養老 有法可依
民法典影響著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新設立的居住權,作為一項特殊的物權,對以房養老、房屋買賣、社會救濟等方面均產生了深遠影響。為了更加生動地闡述這一制度,國浩律師(天津)事務所周姣律師通過情景案例的形式,介紹了居住權的內容和行使方式。
-
居住權入法:「以房養老」有了法律支撐
來源:玉溪網核心閱讀2020年5月,民法典頒布,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之外,增加了居住權這一項全新的用益物權,居住權入法。那麼,這項權益定義為何、入法有何意義、適用何種情況?
-
「以案說法」讀懂《民法典》「以房養老」被坑?
》(以下簡稱《民法典》),宣告中國「民法典時代」正式到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7編、1260條。其中房產繼承、買賣租賃、物業管理、土地產權、居住權等多個涉「房」問題被提及。 7月10日起,人民網房產頻道、「人民樓視」欄目推出系列報導,以案說法,帶您看懂《民法典》涉「房」的那些事。 現實生活中,因居住權益、住房產權等問題,經常會發生權力與權益之間的博弈。為回應公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民法典》首提居住權。
-
論民法典物權編中居住權的若干問題
但事實上,隨著社會經濟生活的發展,居住權作為實現居者有其屋的法律措施與手段,能夠在以房養老、住房制度改革等多方面發揮作用,這就決定了居住權人雖然是自然人,但居住權的設立人並不一定是自然人,還可能包括法人。因此,我國民法典物權編在居住權制度的設計上要突破傳統的人役權限制,從而實現制度的重構。
-
說法|民法典居住權問題研究
《民法典》,將居住權設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第二編物權中的第三分編用益物權第十四章,但是理論界對於居住權的存續存在較大爭議。本文從相關理論背景及案例出發,研究我國居住權形成與應用情況,結合我國《民法典》編撰體系及實際需要,提出居住權制度中國化與體系化的完善意見。
-
葉陽 | 民法典居住權制度的若干問題
民法典將居住權確定為法定物權,有效兼顧商品房購買的穩定性和住宅租賃的靈活性,有利於克服傳統租售二元化住宅供應體系的弊端,是住房領域供給側改革的重要成果,對實現「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標具有現實意義。從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至第三百七十一條的規定看,我國的居住權沿襲了以贍養、撫養或扶養為目的的傳統法律制度基礎,拓展了社會保障屬性,凸顯了住宅價值利用多元化的功能。
-
葉陽|民法典居住權制度的若干問題
民法典將居住權確定為法定物權,有效兼顧商品房購買的穩定性和住宅租賃的靈活性,有利於克服傳統租售二元化住宅供應體系的弊端,是住房領域供給側改革的重要成果,對實現「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標具有現實意義。從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至第三百七十一條的規定看,我國的居住權沿襲了以贍養、撫養或扶養為目的的傳統法律制度基礎,拓展了社會保障屬性,凸顯了住宅價值利用多元化的功能。
-
葉陽| 民法典居住權制度的若干問題
民法典將居住權確定為法定物權,有效兼顧商品房購買的穩定性和住宅租賃的靈活性,有利於克服傳統租售二元化住宅供應體系的弊端,是住房領域供給側改革的重要成果,對實現「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標具有現實意義。從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至第三百七十一條的規定看,我國的居住權沿襲了以贍養、撫養或扶養為目的的傳統法律制度基礎,拓展了社會保障屬性,凸顯了住宅價值利用多元化的功能。
-
民法典物權編:從理論到實踐,談談居住權(上)
二、民法典中居住權的規則設計與制度意義(一)民法典中居住權的規則設計《民法典》物權編第366條至371條確定的6條規則分別明確了居住權的產生、居住權的性質、居住權的目的、居住權合同的內容、居住權的設立要求、居住權的限制流轉、居住權的消滅及遺囑設立居住權的規定。
-
居住權制度是民法典一大亮點
居住權制度是民法典一大亮點訪哈爾濱理工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王立兵黑龍江日報6月16日訊 民法典記錄時代發展的印記,回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樹立了法治中國新標杆,也開闢法治中國的新天地。日前,哈爾濱理工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中國商業法研究會理事王立兵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民法典關注民生,保障權利,無處不體現著人文關懷。其中,物權編首次確立了居住權制度,成為一大亮點。王立兵告訴記者,居住權是指權利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遺囑,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以滿足生活居住需要的用益物權。根據民法典第366條和第371條,居住權的設定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合同約定或遺囑設定。
-
《民法典》|如何通過遺囑設立「居住權」,讓大家「都挺好」?
》新增居住權制度後都可以實現了。那麼,讓我們一起通過《民法典》來看看如何設立居住權以及通過遺囑設立居住權都有哪些特殊要件。一、《民法典》中居住權的設立《民法典》物權編第一分編中的第十四章規定了居住權制度
-
【公職律師說法】《民法典》首設「居住權」,家事房產處置迎柳暗花明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民法典》,將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民法典的頒布,標誌著我國依法保護民事權利進入全新的「民法典時代」。居住權作為民法典物權編的一大亮點,它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小編帶著大家來了解下。
-
以房養老可行嗎?看看《民法典》帶來哪些變化
作為保護公民權利的法案,《民法典》規定了民商事主體的民事權利義務,提供權利救濟保護制度,有利於提高社會經濟運行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同時增進人民懂法守法意識,提升國家整體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對中國法治的進步將會產生重大深遠影響。
-
《民法典》來了|如何通過遺囑設立「居住權」,讓大家「都挺好」?
這樣兩全其美的心願,自《民法典》新增居住權制度後都可以實現了。》中居住權的設立《民法典》物權編第一分編中的第十四章規定了居住權制度。雖然《民法典》規定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參照適用居住權一章的有關規定,但是基於《民法典》繼承編的相關規定,遺囑設立居住權較之合同設立居住權,在設立要件上有其特別之處,且《民法典》並未對遺囑設立居住權作詳細規定。在司法解釋尚未出臺前,筆者結合《民法典》繼承編的相關規定,歸納以下幾點要件供大家參考:1.
-
憲法宣傳周 | 滿滿乾貨,民法典亮點解讀!
自《民法典》頒布以來全社會掀起一股學法用法的熱潮今天帶大家一起走進《民法典》解讀《民法典》熱點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進一步明確了侵權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責任,同時也明確了見義勇為者依法不承擔民事責任,有助於杜絕「英雄流血又流淚」的現象。居住權為「以房養老」掃平障礙
-
關於《民法典》居住權制度的幾點法律思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開始正式施行,《民法典》第二編物權編第三分編中新設的「居住權」制度是本次《民法典》出臺的一大亮點。居住權是指居住權人對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部分所享有的佔有、使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