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神論。
中國畫史上最早運用「傳神」評價美術現象的是東晉畫家顧愷之。顧愷之的傳神論是對人物畫創作實踐的理論總結。所謂傳神,當時是針對人物畫提出的。直到唐代,傳神論也還是主要作為人物畫的審美標準被運用。五代以後傳神論一方面由人物畫擴大到山水、花鳥領域,另一方面又有所凝縮,「傳神」一詞漸漸成了肖像畫體裁的專用語。
(2)六法論。
六法論是中國古代美術品評的標準和重要美學原則。「六法」最早出現在南齊謝赫的著作《畫品》中。自六法論提出後,中國古代繪畫進入了理論自覺的時期。後代畫家始終把「六法」作為衡量繪畫成敗高下的標準。六法分別是指:氣韻生動、骨法用筆、應物象形、隨類賦彩、經營位置、轉移模寫。
(3)南北宗論。
晚明文人畫家董其昌以禪宗南、北兩個宗派來比喻山水畫的不同風格。他將王維和李思訓分別定為南、北兩的祖師,荊、關、董、巨、米家父子至元四家為「南宗」正傳;趙伯駒和李、劉、馬、夏為「北宗」。他極力推崇南宗為畫家正統,貶斥北宗為行家畫。他的這一理論觀念對明末、清代乃至當代的中國畫創作都產生了重大影響。
(4)書畫同源。
中國傳統書畫理論中的一個重要觀點。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中國文字與繪畫在起源上有相通之處;二是指書法與繪畫在表現形式方面,尤其是在筆墨運用上具有共同的規律性。唐代張彥遠在《歷代名畫記》卷一「敘畫之源流」中,第一次從理論上闡述了書畫同源的問題。宋元以後,文人畫家由於對於筆墨的重視,又從新的角度強調了書畫同源的觀點,其用意在於強調繪畫用筆本身獨立的形式趣味和審美意義。
書畫同源的觀點在當代中國書畫創作中仍然具有重要的影響,成為中國民族美術形式的重要審美標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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