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戲曲理論批評著作眾多,涉及的範圍也比較廣泛,諸如戲曲作者、表演者、和觀者等等,這實際上就是著眼於戲曲的創作、表演和劇場藝術等幾個最為重要的部門。
但古代戲曲理論批評的格局並不平衡,綜觀古代戲曲批評史,會發現,探討戲曲創作的論作最多,論及舞臺表演的相對較少。這種情況到二十世紀前期得到改觀。
戲曲期刊的盛行為戲曲藝術開闢了新的批評空間,而近現代戲曲舞臺演出活動異常活躍,戲曲常被視為以演員為中心的「角兒」的藝術,這種藝術創作上的偏重,自然會牽引戲曲期刊的目光。
越來越多的研究者開始探討場上藝術,有關表演的理論、批評文章在戲劇期刊上屢見不鮮,甚至超過了對戲曲文本創作的討論。
這裡筆者所要研究的內容包括兩方面,即供舞臺演出的戲曲文本的創作理論,以及戲曲藝術家在舞臺上塑造人物形象的表演理論。
戲曲理論界有一度創作和二度創作的觀點,「一度創作「即劇本文學的創作,由劇作家來完成。「二度創作」是以劇本文學為藍本的舞臺藝術的創作,由導演統帥戲曲音樂、舞臺藝術、表演藝術等創作人員來完成。
由此可見,戲曲本身就是具有文學性和舞臺性雙重性質的藝術,在二十世紀前期的戲曲活動中,二者結合得異常緊密,這是筆者將它們聯繫在一起共同研究的前提基礎。
在中國古代文藝理論中,無論是一度創作,還是二度創作,都與「技巧觀念」有著密切的關係,也即視文藝創作為一種技藝,與其他技藝的差異在於所用的材料不同。具體到戲曲藝術上,戲曲是以語言、語言、情感等為材料的技藝,自身形成了嚴格的技巧規則,諸如劇本文學創作遵循格律修辭的嚴格規定,舞臺表演的「唱念做打」有著固定的程式等等。
古代戲曲家論作曲寫劇,喜用造物技巧比附,如明代的王驥德在《曲律》中寫道
「作曲,猶造宮室者然。工師之作室也,必先定規式,作曲者,亦必先分數段,以何意起,何意接、何意作中段敷行,何意作後段收煞,整整在目,而後可施結撰。」
清代的戲劇大家李漁在論述戲曲創作的結構問題時,認為
「工師之建宅亦然。基址初平,間架未立,先籌何處建廳,何方開戶,棟需何木,梁用何材,必俟成局瞭然,始可揮斤運斧。」
在表演理論方面,最具代表性的當屬潘之恆,他在《與楊超超評劇五則》中,分別闡釋了「度、思、步、呼、嘆」五個表演技巧,實際上是從演員把握自己與角色的關係,揣摩人物心理,形體動作和念白等幾個方面對演員提出的要求,或者說是一種準則。演員只有掌握這種技巧和方法,表演才能自然精妙,打動人心。
由此可見,「技巧觀念」對古代戲曲批評的影響。然而,在二十世紀前期,戲劇期刊上的創作論和表演論延續了古代戲曲理論中的一些觀念,戲劇期刊的編劇理論也涉及「技巧觀念「,如有觀點認為
「製造一件藝術品,當然也和製造任何- °種物件無大區別,普通製造一件物件,比如說一張桌子,材料,器具,格式,和木匠的技術,這四種是絕不可缺的。製造一件藝術品,也是如此,現在以繪畫作例,顏色紙張不就是材料?畫筆畫架不就是器具?格調派別……不就是格式?至於藝術家也不就和木匠同一的施用技術? "
另外,還有一些創作理論明顯受到西方的科學實證觀念,文藝思潮等的影響,與古代戲曲理論又產生了很大的不同。
在創作方面,早在1918年,《春柳》雜誌上就已經刊登了一些探討戲曲創作問題的文章,如《論舊戲中之烘託法》、《論編戲須分高下各種》等等,主要涉及到戲曲題材內容的選擇,戲曲的表現手法,以及情節、人物的安排。
在這些創作論中,作者從古代戲曲批評中汲取了一些觀念和手法。如《論舊戲中之烘託法》一文所說的「烘託法」,是「烘雲託月」法的簡稱,這一戲曲批評術語來源於金聖歎對《西廂記》的評點,主要是指編戲時「陪筆」的運用,作者分場次、角色分配以及語言三個方面討論。
三十年代初,《劇學月刊》上刊登了劉守鶴的《論作劇》,這是一篇系統地討論戲曲創作的理論文章。作者首先從文藝創作的目的談起,認為新編的劇本「應當牢牢地把握著現實——現時的人生問題」,重視劇本的時代精神。
在劇本的結構上,作者提出
「一個劇的結構,要-一個起頭,要一個結局,而起頭與結局之間則需要一個最高點一極峰",「劇情不可無以極峰,而起頭與結局反而不甚重要。」
但現在中國戲曲的問題是太顧忌起頭和結局了,尤其是結局必為大團圓,作者建議其實不妨將一些作品的結局改為悲劇。
參考資料:《曲律》
作者簡介:本文系和幸福的開端的獨家原創,未經許可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