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開徵遺產稅,再次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此前有媒體報導,9月23日,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在一次講座上透露,徵收遺產稅被寫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草稿。
「這是純學術的探討,和政府信息發布毫無關係,不能說就寫入草稿了。」當天晚間,劉桓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專訪時表示,但鑑於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國家改革進程中的重要地位,「遺產稅問題是不能迴避的。」
劉桓表示,目前針對遺產稅的討論,將圍繞是否開徵、開徵後的經濟效益及法律可能性等幾方面為重點展開研討。
雖然開徵遺產稅是大勢所趨。「但就目前來看,稅基的界定、評估和監控尚面臨技術層面的障礙,甚至還包括既得利益群體的阻力。」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告訴記者。
開徵「腳步」漸近
遺產稅,就是針對財產所有人去世以後遺留下來的財產而徵收的一種稅。最早的遺產稅始於古羅馬帝國,距今2000年,而現代意義的遺產稅則始於400年前。
徵收遺產稅的一個重要目的,即避免財富過度集中。在西方國家,貧富差距懸殊是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對此,政府採取了徵收遺產稅予以控制。同時能平衡納稅人心理,鼓勵自我創造財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上一代人的財富差距在下一代人身上延續,利於社會公平目標的實現。
今年2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等部委 《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研究在適當時期開徵遺產稅問題。」
今年3月,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在京發布《遺產稅制度及其對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啟示》課題中期成果報告。報告認為,無論從社會公平政策、轉變增長方式,還是縮小貧富差距,推進遺產稅改革的時機均已成熟,條件也已基本具備。
此外,記者還梳理資料發現,早在1950年通過的《全國稅政實施要則》中,就將遺產稅作為擬開徵的稅種之一,但限於當時的條件未予開徵。
1994年的新稅制改革將遺產稅列為國家可能開徵的稅種之一。1996年全國人大批准了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綱要中提出「逐步開徵遺產稅和贈與稅」。
那麼未來是否會開徵,劉恆認為這需要做好均衡,因為每一項政策,都有利益的受損者也有受益者,博弈的良性循環過程仍待嚴謹的科學數據研究來推動。
業界存在爭議
何時開徵遺產稅時,機成熟與否很重要。對此,業界也有不同的聲音。
王雍君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直言,目前來看,稅基的界定、評估和監控還面臨技術層面的障礙,開徵時機待考。
從當前中國的養老模式來看,劉桓認為徵收遺產稅不符合現狀,與美國以國家養老模式為主不同,中國是以居家養老為主,少數人群則依靠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此外,珠寶首飾等財產,在價值核定上存在技術性難題。
而且從學術探討的角度來看,統計世界各國的遺產稅徵收情況,大體是一個萎縮的趨勢,而不是在擴張。
原因在於,如果該項稅負過高,會導致資本財富外流,這是國際上的一個大趨勢。有專家指出,即使日後開徵,也會選擇適當的起徵點和稅率,起徵點會較高,稅率會較低,以便減少牴觸情緒。
與開徵時機待考的觀點形成對比的是,在日前的莫幹山會議上,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宋曉梧直言:「前一階段北京師範大學收入分配改革研究院,就做了一個遺產稅的課題。我們現在條件怎麼不成熟呢?成熟不成熟就看你有沒有富翁,我覺得條件已經成熟了。」
對此,劉恆表示,從全球範圍看,我國存在一個有意思的現象,即「中國的富翁呈現低齡化的趨勢。」即便現在開徵遺產稅,也落實不到仍在世的人頭上。這很難根據富翁的絕對人數來決定是否開徵遺產稅,二者之間沒有什麼必要的聯繫。
劉桓表示,如果現在推出遺產稅,估計很難徵收,而且會給一些企業家帶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