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您當法官」第16期來啦!
全市法院本周末繼續開庭,快來法院參與活動,現場旁聽均有小禮品相送!歲暮天寒,記得添衣哦——
2019年8月19日,王先生買了兩套商品房,並按合同約定分批共計向房地產公司支付房款36萬元。合同約定,商品房應當在2019年底前,經五大責任主體驗收後交付。逾期超過90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到期後,房地產公司未能如期交房,恰逢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爆發,王先生一直未能拿到自己的房子。
王先生認為,房地產公司並未按照合同約定交付房屋,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房款36萬元並支付違約金。
房地產公司認為,涉案房屋62號樓部分樓層早已投入實際使用,已具備交房條件。
涉案房屋是否具備交房條件?雙方之間的購房合同能否解除?已付房款能否返還?
以案說法、以案釋法、以案普法——
「請您當法官」活動通過真實的庭審過程,徵求大家對法院審判的意見建議,並現場釋法答疑。打開「線上三門峽」APP,點擊「請您當法官」欄目報名即可。10月31日(周六)上午9:00庭審開始,快快帶上身份證來參與案件旁聽吧!
悄悄說一句,到現場的人民群眾均可以領取一份小禮品哦。
Tips
1、通過「線上三門峽」報名成功後,我們會在開庭前一天晚22:00前發送確認簡訊;
2、多次報名但均不參加,會影響以後再次報名參與旁聽;
3、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經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醉酒的人不能參與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