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穩定性僅次於公務員的公職單位,機關事業單位也會被人們下意識認為是「鐵飯碗」,只要考進去了也就意味著以後能夠享受到豐厚的社會福利。但事實上,考生進入了事業單位以後就意味著自己可以高枕無憂了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畢竟現在的事業單位內部管理還是非常嚴格的,職工在某些情況下還是會有被辭退的風險的,今天小編就簡單和大家介紹一下事業單位中職工出現哪些行為會被辭退。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的,單位可以解除和該職工的聘用合同。畢竟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管是在企業還是在事業單位中,職工都應該都自己的工作負責,一旦出現連續曠工時間過長,對單位所造成的損失其實還是非常大的,希望各位職工能夠謹慎對待。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解除和該職工的聘用合同。這個依舊還是和職工的個人職業道德有關,曠工時間過長的不免會讓單位覺得該職工職業操守不好,並不適合在單位繼續工作,因此被解除聘用合同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的,事業單位提前三十天以書面通知到職工本人,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職工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話說明該員工自身的情況達不到單位的相關要求,如果還不能接受調崗那麼最終也就只剩下一個解除聘用合同的結果了。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如果事業單位職工一次考核不合格可以進行調崗,兩次還不合格的話那麼也就只有解除聘用合同了。
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一個職工收到開除處分的情況有很多,絕大數都是在工作過程中出現了重大過錯,因此被單位開除,這種情況下基本沒有迴轉的餘地,希望各位能夠注意一下。
由此可見,事業單位內部管理其實也和很多的企業單位一樣是很嚴格的,職工同樣會存在被辭退的的情況,因此希望大家能夠有憂患意識,在工作過程中要時刻提升自己的學習能力,儘快適應自己崗位的所有事情。
文/安徽中公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