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秋季校園招聘已經接近尾聲了
相信不少小夥伴都已經找到了工作
也可能會面臨多個offer的抉擇!
但也有小夥伴出於保底等需求
急急忙忙地籤下了協議
結果卻因為各種原因:
實習了一段時間不滿意
看到周圍小夥伴都籤了更好的工作
想能否在補招&春招中再重新選擇
總之,這工作我不!想!幹!了!
那麼問題來了,已經籤約的留學生,可不可在春招中繼續找工作呢?如果說走就走,你不僅要面臨上萬元的違約金還有可能被企業拉入黑名單,這些風險你都有充分了解嗎?
一般來說,春招和秋招的主要差別是:
經歷過今年秋招的你們也知道,比起以往的8、9月開始,今年7月部分崗位已經開放申請。
隨著秋招網申開啟的時間越來越早,不難預測,今年春招也有可能直接提前了1-2月變冬招。拿安永補招來說去年開啟時間為12月28日,今年開啟時間為12月5日,按此推測,今年春招將於聖誕節前後開啟。
2.崗位只有秋招的十分之一
籠統來說,春招是對秋招的補招。參與春招的企業以國企和私企為主,加上少量秋招的公司開放的補錄項目,按往年行情,春招發布的崗位一般只有秋招的十分之一。
3.競爭壓力更加大
秋招主要面向的是次年畢業的學生,而春招主要面向的是大三或研一的同學,以及在秋招中沒有收穫理想Offer的同學。也就是說你的競爭對手不僅是你的學弟學妹還有一批考研失敗和考公失敗的大軍。
1.海歸只籤兩方協議
國內應屆生在找工作籤約時都會涉及三方協議,這是應屆畢業生與單位、學校籤署的正式協議,對單位、學校、個人都有很強的約束力,也是正式的籤約形式。
海歸相比國內應屆生沒有三方協議的約束,但是出於保險起見,一旦你有意願到公司就職,公司還是會和你籤訂一份兩方協議。兩方協議和國內應屆生的三方協議差別不大,只是缺少學校這一方,只有應屆生和企業兩方,故稱兩方協議。
2.還沒上班就要先付5W
簡單來說,兩方協議是你在畢業前與公司籤的就業意向協議書,因為它不等同於勞動合同,所以不受勞動法保護。但這不代表你就可以隨便籤了。
兩方協議是受合同法約束的。所以你籤了字又要違約,如果合同裡有違約金規定,是要付違約金的。
小歸在網上看到被違約金坑到的小夥伴並不少,在HR口中違約金少則5到6K,多則1到2w,更有看到還沒上班就要先付5W違約金的。
所以提醒小夥伴們在籤署任何文件之前,都一定要把文件的條款弄清楚,沒問清楚之前千萬不要籤。不過也要記住,條約都是對等的,如果是公司方毀約也必須給你等額的賠償,否則這份合同本身就是無效的。
1.比賠錢更恐怖的是被拉入黑名單
海歸相比國內應屆生,有一個優勢就是沒有三方協議,一旦毀約不需要經過學校。但是身為一個已經成年並且即將進入社會的年輕人,你做的每一個決定,都需要重視誠信,擔負責任。
比如應屆生論壇上關於是否要交賠償金,有人回答,在PwC是要交8000元的賠償金的。如果你不了了之,PwC可能會走訴訟程序,而且你很可能會被拉入黑名單,基本這輩子和四大無緣了。
2.好好協商還是留有餘地
但是兩方協議都是企業自擬的,條款肯定更有利於企業。在求職過程中,學生也是處於弱勢,可能也沒看清條款並不知道後果懵懵懂懂就籤約了。
如果真的打算離開了,那還是保持樂觀的態度去和企業溝通並走好流程。
第一步:首先要與籤約單位取得聯繫,委婉地說明自己違約的原因,表達想違約的意願。這個時候一定要發郵件+打電話的形式。可以先發一封郵件詳細說明情況,再打電話告知。因為郵件可以作為書面證據,你告知過籤約單位相關情況。為萬一出現的糾紛留好證據。
第二步:要求原籤約單位出具的解約或違約書面退函。記住一定要拿到蓋有單位公章的解約書,那才有法律效應。此外,想要少付或者不付違約金,只要態度誠懇謙卑,好好跟企業協商還是有迴旋的餘地的。畢竟企業也不願意為了幾千塊錢,耗費人力物力大費周章去告你。
最後,還是提醒大家為了誠信和前程,還是慎重對待自己的工作問題,在仔細思考之前不要輕易籤訂任何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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