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建房,是只能一戶一宅,但要是家裡人口多,房子不夠住了,想再建一套可以嗎?這個只能是通過其他的辦法去實現,至於如何去操作?下面給大家分享下:
一、像農村房子隨著家庭人口多,房子不夠住,在我們當地是很常見的。我們那邊雖然有很多人家,都是在宅基地建了5~6層的高平層樓房,但有些還是只建2~3層。很多不了解我們當地的情況,總是講,農村房子建那麼高有什麼用?還不如蓋個2~3層就好。其實我們那邊的超生一直很嚴重,不少家庭都是2個以上的小孩,很少只有一個獨生子女,而在小孩長大後,六層也只能是勉強夠住。
要是只有2~3層,都不知道住哪裡去。像我哥三個男孩一個女兒,我兩個小孩,我父母,然後我妹偶爾回家,也要需要長期給留一間給她家人住。小孩長大要分房睡,老人也要分房睡,2層的房子根本就不夠用。雖然我家已經分成了三戶,我父母一戶,我和我哥各一戶,理論上是可以再去申請2處新的宅基地。但近年來,我們當地要申請宅基地,真的是非常的困難,很多家庭都有家庭人口變多,宅基地卻還只有一處的困擾。而農村就那麼大,基礎農田不能動,人家沒住的老宅也不能拆,能批到新的宅基地每年的名額有限,多數人是很難批到的。
二、批不到宅基地,其實還是有解決的方法,雖然農村的土地是屬於集體的。這個集體一般是指本村的人,而這些集體的地,是不能賣給外人的,就是偷偷賣給外地的也是不合法的。但在我們那邊,本村的村民可以進行交換土地,或者是買別人的宅基地。
我們村有人長期在外,很少回農村,也有部分是早期購買了別人的宅基地,但一直只有建個框架,沒有入住,這些房子有些主人是有意向別人出售的。而在我們當地是可以購買同村人的房子,這個也有先例,像是我家附近的房子,原來的房子主人覺得自己房子夠住了,他家分戶拿到的地就轉賣給我家親戚了。這樣我家親戚在農村就有了三處宅基地,第一處是老房子沒有拆,第二處是他家分戶批來的(也就是他現在住的房子),第三次就是買別人的。不過現在他打算將第三處的宅基地,再轉手賣給別人,不過他開價要150萬,別人覺得有些高,就掛了一年沒有賣出去。
綜上所述,農村一戶一宅,想要再建其他的房子,可以讓兒子分戶,然後重新申請。
要是申請不到,可以問一下村的幹部,就是說能不能購買村裡其他人的房子,購買之後合不合法等問題。畢竟在每個農村地區都不一樣的情況,在我們當地是可以購買同村人的房子,也能辦上證,其他地方就不知道允不允許了。還是要以當地的規定去遵守,千萬不要私自去把農田蓋上房子,這是違建的。被人舉報或查到會被拆的,一定要遵守當地的法規,房子才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