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很多老師都會羨慕公務員,因為在老師眼裡,公務員是國家公職人員,有地位,待遇好。如今,讓老師成為教育公務員的呼聲很高,如果老師成為公務員,待遇提升了,但是身上的責任更大了。
1、老師成為公務員後,工資待遇將得到提升。工資待遇是每項工作的基礎,我們都知道「教師法」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但現實中雖然有部分地區做到了這一點,但許多地方還沒有做到。這說明,『教師法』執行力度不大,而《公務員法》執行的力度則比較大,如果教師納入公務員系統,那麼教師工資待遇將得到更有力的保障。這也是廣大老師們希望成為公務員的根本原因。
2、老師成為公務員後,責任擔當將更大。如今,雖然學校規定,在職教師不能從事有償家教等行為,可是目前,我們熟知的各種教育法律,都沒有規定教師不能用休息日、節假日去做兼職,教育部門的禁令只是行政規章,缺乏法律依據。在美國、日本、韓國,由於實行國家教育公務員制,教師在公辦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工作,界限很分明,要在公立學校任教,就不得去兼職、有償家教。教師成為教育公務員之後,也更能清晰地理清楚教師的權利、待遇和責任。如果再去有償家教,就是違法行為了,將會受到法律制裁了。
魚與熊掌不能兼得!國家給你了相應的待遇,你也要擔負起相應的責任和義務。有的老師說:如果工資待遇都落實提升了,我還去幹什麼家教?何必休息時間再去受累?
所以,老師們,你嚮往成為公務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