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小學生墜亡引調查#6月4日,江蘇常州。金壇區河濱小學一女生作文課後跳樓墜亡。涉事老師稱未體罰打罵。15日,官方稱作文系抄襲,修改符號系學生所畫。學生家屬認為說法與事實不符。
網友表示,或者這個事件和作文抄不抄襲沒關係,不要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作文上來,不要用抄作文來質疑孩子的人品,希望儘快查明,給出真相。
繆可馨家屬還稱,孩子曾報過奧數和作文的培訓班,但作文班報的不是袁老師的。據初步調查了解,網友所提及的繆可馨未參與袁老師的「補習班」一事,系發生在去年暑假,此次補習由幾名家屬提議袁老師為寫作短板的孩子們培訓,非正規培訓班。
目前,針對袁老師開設補習班以及是否存在常年開設補習一事,金壇區教育、區紀委正在核實調查此事情。如果發現該教師在師德師風方面出現問題,將依據規定對其進行處理。那麼老師常年開設補習班,這樣合法嗎?
老師常年開設補習班,這樣合法嗎?
在職教師私自辦理輔導班是不合法的。教育局明確規定,在職教師不能在假期私自對學生補課,也就是說不能暑假辦補習班。
《教育法》規定在職教師私自辦理輔導班是不合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根據以往情況,凡在職教師利用寒暑假辦班的,都沒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為教師有休息權、參加培訓權,教師這些權利在假期裡要得到維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在職教師不管是在校期間,還是在假期,國家都照發工資,而且,國家規定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工資,教師待遇在目前得到了很大提高,今後還將不斷提高。在職教師有償辦班,違法了教育公益性原則和辦學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的原則。教師應該成為社會道德的榜樣和守法的楷模,有償家教和有償辦班這種違法行為就必須予以糾正。
因此,在職教師利用假期辦班,基本上屬於非法辦學,應該嚴格禁止。已經辦的,要予以取締。
法智小結:
有極少數教師對非法辦班辯解說:我這是課後補習,是正常教學工作的延續。如果真是這樣,教師就不應該以任何藉口收費,而且教師這種無私奉獻的行為還應當受到讚揚。希望能儘早地給家長一個交代,給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