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篇文章《科研成果的「三認三不認」需要改革》:
國內科研成果「三認三不認」的現象:只認第一作者、只認第一作者單位、只認通訊作者(三認);不認非第一作者、不認非第一作者單位、不認非通訊作者(三不認)。這種情況是普遍的,在教師業績,晉職,學生畢業,評獎等活動中是一個「共識」。
這種現象對科研導向起了很不好的作用。理工科學校的科研很少有一人獨立完成的(數學例外)。作為一個集體項目,每個人有分工,有協作是自然的。第一作者應該是成果的第一貢獻者,通訊作者應該是成果的學術負責人,第一單位是科研條件及經費的資助者。
這種「三認三不認」的現象,最終導致國內高校每個教師都是需要單打獨鬥或者嚴重依靠研究生來發表更多對自己有用的「論文」,而對於別人合作的論文或者項目,都是很隨便改幾句話就當完成了任務。
前段時間還有國外教授來中科院開講座,匯報自己課題組正在進行的科研項目,被中科院某研究員以學術交流為名,在講座中拼命追求老外課題組項目的關鍵細節,最終老外課題組歷經十幾年的這項科研成果,卻被國內某研究員課題組輕鬆地「以第一作者,第一單位」搶先發表在了nature這個頂級期刊上。
最後,這個老外課題組還寫了一封公開信給中科院,以學術不端的剽竊行為聲討這個研究員,要求這個研究員撤稿nature這篇「剽竊自己成功」的論文,然而最終中科院以證據不足沒有對該研究員作出任何處罰,畢竟這篇論文換了一種動物去做實驗,要說剽竊也不全是,最起碼他們能做到實驗數據和老外課題組的不一樣。
這件事的發生,讓更多的人看到「以第一作者,第一單位」所帶來的競爭弊端,那就是用盡各種手段,爭奪能夠在頂級期刊上「優先」發表論文的機會。而全然不管這些手段背後所帶來的不良影響,甚至以欺騙的手段來套取各種關鍵技術和方法,以達到自己發表第一作者或者第一單位論文的目的。
因此,有必要對國內科研成果「三認三不認」的現象進行改革。完全可以按照所有作者貢獻多少的方式進行排名,比如規定一篇論文最多只有10個作者,那麼第一作者只佔1/5,第二作者佔1/10,第三作者佔1/15等的方式來進行對該項目貢獻多少的區分,這樣既可防止在項目合作中有些人渾水摸魚,也可以防止每個人出於自身利益不願互相合作的問題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