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第一作者vs.通訊作者

2021-02-13 德亨文官方訂閱號
現如今幾乎所有的職稱文件中對申報人員發表職稱論文都有作者排序的要求,一般來說,最常見的就是要求申報人員是第一作者或是通訊作者,第一作者更多見一些,有的作者問到通訊作者作用大於第一作者嗎?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二者作用是不同的,至於以通訊作者發表論文還是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作者要看具體的評職文件的要求,而且國內學術界和國外學術界對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認可程度也是不同的。

通訊作者往往指課題的總負責人,他要負責與編輯部的一切通信聯繫和接受讀者的諮詢等。應該說,通訊作者多數情況和第一作者是同一個人,這樣的話實際上是省略了通訊作者。只有在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不一致的時候,才有必要加通訊作者。通訊作者一般指整個課題的負責人,承擔課題的經費,設計,文章的書寫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聯繫人。最重要的是,他擔負著文章可靠性的責任。通訊作者的好處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廣泛的聯繫。一些雜誌會約你申稿,寫綜述。這些會大大地提高你在科學界的地位。

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貢獻最大的研究人員。此作者不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圖表 (即體力上的貢獻),也是文章初稿的寫作人(即對本文的智力貢獻)。如果從智慧財產權上來說,研究成果算是通訊作者的。

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ICMJE)規定作者身份的標準為: (1) 參與研究的構思、設計或獲得數據,以及對數據的分析和解釋; (2) 寫作論文或參與重要內容的修改; (3) 同意最後修改稿的公開發表。

論文作者必須是直接參與論文選題、設計、研究、資料分析與解釋的全部或部分主要工作,或寫作論文關鍵內容,能對論文內容負責並能進行答辯者。只參加過局部工作或某項實驗,或為論文提供部分指導及協助者,不能列為作者,可在文末致謝。作者姓名不分單位、職務,一律按對本文貢獻大小,依次排列在文題之下。第一作者是論文的主要責任者。

對於那些不夠署名條件,但對研究成果確有貢獻者,可採用在「致謝」(Acknowledgements)或「腳註」中表示感謝的方法。不能列為作者,但可作為致謝的對象通常包括: 協助研究的實驗人員或直接參與臨床觀察的護理人員; 提出過指導性意見的人員; 對研究工作提供方便(儀器、檢查等) 的機構或人員; 資金資助項目或類別(但不宜列出得到資助的經費數量); 在論文寫作過程中提出建議、給予審閱和提供其他幫助的人員(但不宜發表對審稿人和編輯的過分熱情的感謝)。

多位作者對共同完成的論著聯合署名時,署名順序應按各人的貢獻大小排列。如果有多人貢獻相同,可根據期刊的相關規定採用變通的表達方式。例如,Nature在其「作者須知」中指出如果確有必要說明兩個以上的作者在地位上是相同的,可採取「共同第一作者」(Joint first authors)的署名方式,也可在這些作者的姓名旁邊使用符號來標識,並說明「這些作者對研究工作的貢獻是相同的」(These authors contributed equally to the work)。

通訊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通常是實際統籌處理投稿和承擔答覆審稿意見等工作的主導者,也常是稿件所涉及研究工作的負責人。通訊作者的姓名多位列作者名單的最後(使用符號來標識說明是Corresponding author),但其貢獻不亞於論文的第一作者。對於歐洲某些按姓名字序排列作者署名的期刊來說,通訊作者的標識就顯得更為重要。

通訊作者是醫學論文的法定負責人。一般情況下,醫學論文的通訊作者對這篇論文負有責任,包括學術責任和法律責任。因而, 通訊作者也是論文的主要受益人之一。 也可以這麼說,論文的第一作者是這項科研成果的主要貢獻者,而論文的通訊作者是這項成果的責任者和受益人。在這種情況下,要是這項研究成果涉及到專利, 那麼這個專利是屬於通訊作者或者單位。

通訊作者是項目的主要負責人。通訊作者一般是科研項目的負責人。其主要貢獻是提供研究經費,試驗場所,實驗室, 儀器設備等與實驗相關的物質資源。

通訊作者是試驗的指揮員。通訊作者的身份一般是導師,教授或者研究機構的項目負責人。他們也許不直接做具體的實驗,但是,在整個試驗階段, 都會很關注試驗的進程,提供指導性意見。

通訊作者可以是論文的任何作者。要是一篇論文有數個作者,通訊作者可以是他們中的任何一位。換句話說, 通訊作者可以是第一, 第二,第三,第四作者等。至於到底是第一,還是其他,主要看通訊作者在這項研究中真正起的作用和做出的貢獻。要是他在整個實驗中做到了關鍵的作用,那麼他就理所當然地即可做第一作者,也可做通訊作者。

通訊作者需要有一個固定的通訊地址。 這裡的意思是通訊作者一般是有一個辦公室和實驗室。從另一個角度說, 通常是導師, 教授或者研究單位的項目負責人。

因為,論文發表後, 在社會上會引起反響, 必然會有通訊聯繫。要是沒有固定的通訊地址, 這必然帶來通訊方面的困難。比如說,一個學生可能經常要換地方,沒有固定的住處,更沒有自己的辦公室和實驗室(不屬於學生的),這樣的話,通訊交流很不方便。

相關焦點

  • sci的通訊作者和第二作者哪個管用
    發表sci論文,有時候一個作者,有時候多個作者,比如第一作者、第二作者、通訊作者等。不同的作者位置,起到的作用是不同的。那麼,sci的通訊作者和第二作者哪個管用?正常情況下,sci的通訊作者和第二作者都有一定的用處,但第二作者與通訊作者區別,導致兩者起到的效果是不同的。
  • sci通訊作者評職稱有用嗎
    sci論文發表,安排作者署名時,往往少不了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當發表sci論文是為了參加職稱評定時,作者擔心自己署名通訊作者不能參加職稱評定,進而影響到自己晉升。那麼,sci通訊作者評職稱有用嗎?sci通訊作者評職稱有用嗎sci論文作者中,第一作者才是王道。至於通訊作者,就要看本單位怎麼看了。
  • SCI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哪個重要?
    ,第一作者更多見一些,有的作者問到通訊作者作用大於第一作者嗎?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二者作用是不同的,至於以通訊作者發表論文還是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作者要看具體的評職文件的要求,而且國內學術界和國外學術界對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認可程度也是不同的。
  • SCI,怎麼區分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
    第一是SCI論文的法定負責人。 一般情況下,SCI論文的通訊作者對這篇論文負有責任,包括學術責任和法律責任。因而, 通訊作者也是論文的主要受益人之一。 也可以這麼說,論文的第一作者是這項科研成果的主要貢獻者,而論文的通訊作者是這項成果的責任者和受益人。
  • sci並列第一作者評職稱有用嗎
    好不容易成為sci論文並列第一作者,這本來是很高興的事情,雖然不如只有第一作者好,但最起碼也是並列的。不過,在用sci參評職稱上泛起了嘀咕,萬一無用怎麼辦。那麼,sci並列第一作者評職稱有用嗎?如今大多數評審單位還是認可sci並列第一作者的,只是認可度上不如第一作者好。評職稱的論文,滿足職稱論文要求是標準。判斷sci並列第一作者評職稱有沒有用,那就對照自己的評審文件,看看關於發表論文的要求,是否出現不認可並列第一作者的情況,若不認可,那你評職稱的sci論文肯定不能安排並列第一作者,若允許,那就大膽的安排,把心放到肚子裡。
  • sci作者右上角數字是什麼意思
    sci作者右上角數字是什麼意思?發表sci論文時,可以有多個作者,且不同的作者可能來自不同的單位,為了區分作者排名或者作者單位,往往會用作者右上角數字來表示。不管是作者,還是期刊都會重視sci署名的。署名規則是什麼,也會有相應的條文規定。
  • 一篇sci論文幾個第一作者
    sci論文發布第一作者很重要,sci狀況對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認同度是十分高的,假如各位在職稱評審升職裡能有以第一作者或是通信作者真實身份發布的論文,對升職是十分有協助的,眾所周知作者的排列是依據作者在論文全部寫作全過程中的貢獻度及其影響力來排列的,有時將會倆位作者貢獻度長很少一樣大
  • 值得注意的第一作者與通訊作者
    通信作者的姓名多位列於論文作者名單的最後(使用符號來標識說明是Corresponding author),但其貢獻不亞於論文的第一作者。對於歐洲某些按姓名字順排列作者署名的期刊來說,通信作者的標識就顯得更重要。
  • 一篇sci論文可以有幾個第一作者
    sci論文在學術界很有地位,成為sci論文的作者,尤其是第一作者,是一項極大的榮譽。但查閱sci文獻後發現,第一作者人數並不一樣,反而讓我們很困惑,不知道安排幾個第一作者是好。那麼,一篇sci論文可以有幾個第一作者?
  • 論文作者署名規範:第一作者、通訊作者、作者順序……
    接著需要考慮誰是第一作者和誰是通訊作者的問題。有多名作者時,人們可能會看重是否為第一作者(見《都在搶論文第一作者,怎麼解決?》),誰是通訊作者。嚴格而言,通訊作者與第一作者有不同含義。從根本上來說,通訊作者在投稿出版過程中起主導作用,而第一個作者實際上是做研究和寫稿件的人。
  • 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區別
    、第二作者、通訊作者等,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很好理解,但是對於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不少科研工作者會有所疑惑,究竟兩者有什麼分別?                                                 從定義上來說,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貢獻最大的研究人員,此作者不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圖表(即體力上的貢獻
  • 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有啥區別?
    一直有讀者和作者反映,不清楚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區別。煤傳媒小編今天就來科普一下。
  • 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哪個作用大?
    ,第一作者更多見一些,有的作者問到通訊作者作用大於第一作者嗎?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二者作用是不同的,至於以通訊作者發表論文還是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作者要看具體的評職文件的要求,而且國內學術界和國外學術界對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認可程度也是不同的。通訊作者作用大於第一作者嗎?通訊作者往往指課題的總負責人,他要負責與編輯部的一切通信聯繫和接受讀者的諮詢等。
  • SCI中共同通訊作者的順序如何排列
    SCI論文發表往往少不了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之所以有共同通訊作者的叫法,是因為有的SCI論文是允許多個通訊作者,從而在安排署名時,就有了先後之爭。那麼,SCI中共同通訊作者的順序如何排列?SCI中共同通訊作者的順序如何排列SCI中共同通訊作者,並非所有的SCI期刊都允許,可以說大多數SCI期刊是不允許的。
  • 關於論文署名: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
    關於論文署名問題,作為通訊作者的導師,署名應該在哪裡?是否還可以作為論文的第一作者?這裡結合自己的經歷和見聞,說說對論文署名原則的看法,歡迎大家批評指正。首先,第一作者通常是論文工作的主要完成人,這一點當無異議。在多數情況下,第一作者也是論文的主要執筆者,但這一點常有例外。
  •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通訊作者的區別是什麼
    在創新性作品如科研論文、專利、調研報告等等的署名中,對於多個作者共同完成的情況,對作品貢獻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
  • SCI論文通訊作者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SCI論文需要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兩大主要名目,有些人搞不清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不知道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
  • 關於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幾個建議
    通訊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通常是實際統籌處理投稿和承擔答覆審稿意見等工作的主導者,是稿件所涉及研究工作的負責人。通訊作者的姓名多位列於論文作者名單的最後(使用符號來標識說明是通訊作者)。論文的成果主要是屬於通訊作者的,而不是第一作者的。第一作者僅代表是你做的,且是最主要的參與者。通訊作者往往是指課題的總負責人,承擔課題的經費、設計、文章的書寫和把關。最重要的是,他擔負著文章可靠性的責任。一般實驗的實施者,又是論文的執筆者,自然應該是論文的第一作者。
  • 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那些事兒
    科學網有位博主發表一博文《通訊作者該放什麼位置?》對導師(PI)在論文中所處的位置談了自己的看法,並上綱上線指出「如果很多文章都自己既是第一作者又是通訊作者,就會讓人嚴重懷疑這個導師的人品」。得到了很多網友的支持(32位推薦,點擊5000多次),我不知道這位博主是學生或是導師。但他的一些觀點我是嚴重地不同意。
  • 高校要破除「只認第一作者、只認第一作者單位、只認通訊作者」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科研成果的「三認三不認」需要改革》:國內科研成果「三認三不認」的現象:只認第一作者、只認第一作者單位、只認通訊作者(三認);不認非第一作者、不認非第一作者單位、不認非通訊作者第一作者應該是成果的第一貢獻者,通訊作者應該是成果的學術負責人,第一單位是科研條件及經費的資助者。這種「三認三不認」的現象,最終導致國內高校每個教師都是需要單打獨鬥或者嚴重依靠研究生來發表更多對自己有用的「論文」,而對於別人合作的論文或者項目,都是很隨便改幾句話就當完成了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