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高質量推進地區能源結構改善、發展新能源產業,長三角三省一市正在形成合力。
9月5日,長三角新能源產業專委會在江蘇鹽城召開年度工作會議,並公布了《長三角地區新能源產業發展報告(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
據鹽城市發改委主任、長三角新能源產業專委會副主任蘇冬介紹,2018年4月,在江蘇鹽城市的倡議下,長三角新能源產業專委會正式獲批,初期共有14座長三角成員城市加盟,旨在推動長三角新能源產業協同發展。
此次公布的《意見稿》是首次向成員單位公開收集意見,正式報告將於年內發布,此後每年進行滾動修編。
能源是現代社會的戰略物質基礎。隨著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的不斷優化,可再生能源已成為當今世界能源行業發展的新驅動。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現場了解到,《意見稿》主要圍繞著長三角新能源產業的發展,新能源應用現狀、產業發展現狀,區域合作現狀,發展存在的問題以及未來發展建議等方面展開了論述。
據介紹,長三角地區能源消費總量較高,約佔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的17%,同時該地區能源資源稟賦總體較差,除安徽省外,其他省市能源自給率較低,是主要的能源調入地區,且區內能源供應和平衡極易受外部價格、運輸等因素的影響。因此,區域內各省市如何通過協調合作,保障能源的安全穩定,是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進程中的重要一環。
同時,長三角地區也是新能源主要消納地區之一,也是全國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高地,聚集了全國約三分之一的新能源產能,承擔著產業研發、高端製造等功能,而三省一市在新能源產業上又各有側重和特點。
編制《長三角地區新能源發展報告》的負責人之一、江蘇省工程諮詢中心能源處高級工程師劉榮峰在會上舉例稱,比如,江蘇擁有完整的光伏產業鏈條和風電整機製造商,而浙江光伏產業和核電零部件產業的特點突出,安徽則在新能源電氣產品方面和生物質發電應用方面領先,上海在新能源技術研發、產業總部、國際營銷方面具有引領示範作用。
「因此,在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過程中,長三角地區應根據各省市自身的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進行分工合作與新能源開發。」劉榮峰說。
其實,長三角在能源領域的合作由來已久。國務院早在2008年頒布的《關於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就提出要構建區域能源安全體系。
今年5月,長三角一體化被確定為國家戰略之後,長三角地區在電力、油氣基礎設施合作,新能源開發和產業發展,區域能源資源調劑機制等領域的合作也邁入了「深水區」。能源合作層面的工作互訪、信息互通、協商議事等機制也日趨常態化,逐漸形成了一股區域內的合力。
與此同時,劉榮峰也看到,目前長三角地區仍存在缺乏常態區域組織結構的問題,合作體制機制還需進一步健全,合作領域還應拓寬和深化。
《意見稿》建議,長三角地區應加強大型新能源電力項目建設,統籌規劃區域內沿海、內陸核電站布局;同時依託上海市3.6兆瓦海上風機等海上風電技術、江蘇沿海風電「海上三峽」等,加快合作推進大型風電基地建設,加強可再生能源資源合作開發。
蘇冬在會上透露,下一步,長三角新能源產業專委會將搭建長三角新能源工程技術中心、建設新能源示範基地及新能源大數據中心等多個平臺,幫助長三角區域內城市與企業解決新能源技術難題,探索形成新能源微電網技術體系和管理體制,從而促進長三角地區新能源產業進一步合作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