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長李文勝今天就「兩高三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說,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不僅對庭審提出要求,同時強調公檢法三機關的辦案活動都要圍繞法庭審判進行,要求從刑事訴訟的源頭,從偵查環節開始,就必須按照裁判的要求和標準,全面、規範地收集、固定、審查、運用證據,確保案件裁判的公平正義。
    依法全面客觀及時收集證據
    全面客觀及時收集證據是刑事訴訟法的明確規定。意見要求,偵查機關應當依法全面、客觀、及時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嚴格排除非法證據,並強調所有證據應當妥善保管,隨案移送,為公正裁判奠定堅實基礎。
    李文勝說,為進一步規範偵查機關的取證行為,保證取證的合法性,意見提出,探索建立命案等重大案件檢查、搜查、辨認、指認等過程錄音錄像制度。通過對有關偵查活動過程錄音錄像能夠有效地固定和還原偵查機關偵辦重大案件時收集、提取證據的過程,進一步增強相關證據的證明力和說服力,促使辦案人員規範取證。
    此外,意見對建立健全符合裁判要求、適應各類案件特點的證據收集指引,完善技術偵查證據的移送、審查、法庭調查和使用規則,統一司法鑑定標準和程序,以及完善見證人制度等同樣提出了要求。
    完善訊問制度同步錄音錄像
    通過訊問獲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重要的取證方式。
    近年來,公安機關一直致力於加強執法辦案場所的規範化設置和使用管理,基層一線的辦案所隊普遍完成了功能區改造,並配備了訊問同步錄音錄像設備。公安部下發了《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辦案區使用管理規定》《公安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工作規定》等一系列相關文件,明確了辦案區的使用管理和訊問具體程序。
    意見明確要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在規範的訊問場所訊問犯罪嫌疑人;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對訊問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逐步實行對所有案件的訊問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
    李文勝說:「為進一步嚴防刑訊逼供,意見提出探索建立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對訊問合法性進行核查制度。對公安機關偵查的重大案件,由人民檢察院駐看守所檢察人員詢問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訊逼供、非法取證情形,並同步錄音錄像,以便在偵查環節能夠及時有效地發現和解決非法取證等問題,確保案件質量。」
    保障當事人辯護人訴訟權利
    據介紹,刑事訴訟法、律師法的先後修改實施,強化了對當事人、辯護人訴訟權利的保護。為落實法律的相關要求,「兩高三部」還聯合發布了《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意見》,細化了相關要求。
    李文勝說,意見進一步強調,要健全當事人、辯護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障制度;在案件偵查終結前,犯罪嫌疑人提出的無罪或者罪輕的辯解,辯護律師提出的犯罪嫌疑人無罪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意見,偵查機關應當依法予以核實。
    據了解,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持續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通過提高民警依法履職能力、構建執法制度體系、打造執法監督管理機制等措施,不斷提升公安執法規範化水平。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要求是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
    李文勝告訴記者,下一步,公安機關將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續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全面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要求。公安機關將通過加大執法教育培訓力度,促使廣大民警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增強證據意識、訴訟意識和人權保障意識,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大力提升依法履職能力;切實以符合法庭審判要求為標準,進一步完善辦案流程、健全證據指引,提高民警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審查、運用證據的能力水平;完善細化保障當事人、辯護人訴訟權利的制度機制,切實落實告知辯護律師案件情況、聽取辯護意見、接受律師申訴控告等法律要求。
    李文勝說,公安機關將不斷改進和完善公安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加強執法辦案源頭質量管理、完善案件審核機制、強化責任追究,最大限度地防止錯案發生,不斷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法制網北京10月10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