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必備!一文看懂強制執行流程和期限

2020-09-18 北京嘉觀律師事務所

■點擊右上角【關注】「北京嘉觀律師事務所」頭條號,我們會不定期推送各種法律知識乾貨。

■本文作者: 簡婕 依法行政觀察


(點擊圖片可查看大圖)



1.具有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有哪些?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以下簡稱《行政強制法》)第十三條規定,行政強制執行由法律設定,法律沒有賦予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不具有強制執行權。即只有法律才能設定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均不得設定行政強制執行。

目前,我國法律授予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主要有公安局、國安局、工商局、稅務局、海關、水利局等。

2.如何計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

答:根據《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行政機關有權自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之內申請人民法院執行。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例如,2019年8月20日,某國土局對李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並於8月21日送達至李某,他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應從8月22日起算6個月,至2020年2月21日止。如在此期間內,李某沒有提起行政訴訟亦未履行行政處罰,則某國土局應在2020年2月22日至5月21日這一期間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行政機關可以在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限屆滿前實施催告嗎?

答:可以。

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限屆滿前不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不意味著不能實施催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的時間問題的答覆》,行政機關既可以在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限屆滿後實施催告,也可以在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限屆滿之前實施催告。

4.行政機關實施催告時,可以採取的送達方式有哪些?

答:(1)直接送達:催告書應直接送達行政相對人,相對人拒絕接收或無法直接送達相對人的,可以由其代收人籤收(送交催告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接受催告文書的行政相對人或者代收人籤名或者蓋章);

(2)郵寄送達:直接送達催告文書有困難的,可以採取郵寄送達;

(3)留置送達:行政相對人及其代收人拒絕接收催告文書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留置送達,即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和見證人籤名或者蓋章;

(4)公告送達:行政相對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5.公告送達的途徑有哪些?

答: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和受送達人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信息網絡等媒體上刊登公告。在受送達人住所地張貼公告的,應當採取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張貼過程。

6.催告期間是否包含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3個月內?

答:目前尚無規定將催告期限排除在3個月申請強制執行期限外。從司法實踐來看,法院一般認為催告期間(10日)包含在3個月申請強制執行期限之內,故催告最遲應在3個月期限屆滿前10日內送達。

7.催告公告送達期間是否包含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3個月內?

答:目前尚無規定將公告期限排除在3個月申請強制執行期限外。在查閱大量案例後,法院一般會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九條第(六)項的精神,將催告公告期限排除在申請強制執行期限外。

8.行政機關對不準予執行的裁定不服,有哪些救濟途徑?

答:行政機關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對不準予執行的裁定有異議,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9.被執行人對法院準許執行的裁定不服,有哪些救濟途徑?

答:被執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生效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應如何受理和處理的請示〉的答覆》(法行〔1995〕12號)的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生效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侵犯其合法權益,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可以作為申訴進行審查。人民法院的全部執行活動合法,而生效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應轉送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依法處理,並通知申訴人同該行政機關聯繫。

10.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由誰承擔?

答:由被執行人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六十條規定,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繳納申請費。強制執行的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相關焦點

  • 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期限為三個月
    根據2000年3月10日正式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四條之規定,申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行生效的行政判決書、行政裁定書、行政賠償判決書和行政賠償調解書的期限為1年,申請人是行政機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180日。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限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中沒有規定履行期限的,從該文書送達當事人之日起計算。
  • 海事行政強制執行種類、期限及程序等問題探討 | 海商法資訊
    鑑於行政機關強制執行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之間的區別,海事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強制執行時一定要遵守申請期限、執行主體、具體程序要求。前述海事行政強制執行中同時適用行政機關強制執行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最具有代表性的是行政處罰罰款執行,本部分以此為視角對海事行政強制執行問題進行剖析,供執法實踐參考。
  • 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如何救濟?
    編輯 | 七月作者 | 王業子 槐城律師行政機關作出罰款等行政處罰、限期拆除等行政強制決定後,當事人既不履行,又不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訴訟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行政非訴執行案件申請期限探析
    在行政機關撤回執行申請的非訴執行案件41件案件中,還存在行政機關申請執行期限尚未屆滿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情形,後行政機關撤回了其申請,待申請執行的期限屆滿後再申請執行。   由於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強制執行,既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益,又涉及到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問題,因此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其行政行為的申請期限的確定,至關重要。
  • 終審判決後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騰衝法院裁定:超過被申請人法定起訴期限「三個月」,不予受理!
    ,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九十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 【最高法裁判】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
    行政強制執行只能由經法律授權、依法享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為前,應當以書面形式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並給予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權利;經催告當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行政機關應當作出書面強制執行決定送達當事人。
  • 離婚房產強制執行期限是多久
    對於離婚房產強制執行期限是多久?下面由李陽律師進行解答:一、離婚房產強制執行期限是多久兩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 最高法判例:對違法建築具有強制拆除權的行政機關無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觀山湖區政府在彭倫進建房受到行政處罰的一年五個月後才決定強制執行,已超過了前述期限。雖然國土部門出具的土地權屬證明載明陽關飼養場使用的土地屬國有農場用地,但該地塊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故應屬集體土地。觀山湖區政府在未對彭倫進的合法建築進行補償的情況下即強制拆除該房屋的行為違法,應當賠償其合法建築及室內物品等損失。綜上,一、二審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請求撤銷一、二審行政判決,依法再審本案。
  • 行政機關不得在星期六實施強制拆除
    【裁判要點】《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但是,情況緊急的除外。」該規定意在保護公民休息權這一基本權利,強調行政強制執行應尊重當事人的休息權,防止搞「突然襲擊」和擾民。
  • 案例 :行政機關實施強制拆除的條件和程序
    裁判要點行政機關自行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是行政機關具有法律賦予的行政強制執行權;二是以生效的行政決定為強制執行依據;三是對違法建設強制拆除應當作出限期自行拆除的公告,自法定期限屆滿才可依法強制拆除。在滿足以上條件的情況下,再根據《行政強制法》的具體程序規定實施強制執行。
  • 最高法判例:行政強制執行行為和強制執行程序
    再審申請人貴州省息烽縣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息烽縣政府)因張學晉訴其行政強制違法一案,不服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黔行終1141號行政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息烽縣政府向本院申請再審稱,(一)原審判決認定法律關係模糊,在認定張學晉取得砂石所有權問題上含糊不清,導致本案錯誤判決。
  • 不複議、不起訴、不履行義務,行政機關才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行政行為發生法律效力後並非都需要立即執行,一般情況下要給行政相對人保留一個申請救濟的期限。在這個救濟期限內,行政相對人對行政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救濟期限的時日,一般都是由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作出明確規定。在法定救濟期限屆滿之前,行政行為不產生強制執行的效力,行政機關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行政處罰的罰款如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機關對違法人員給予行政處罰時,可以適用處罰措施的種類比較多。最為常見的是行政拘留、罰款等,被處罰款後,當事人要在規定期限內交納罰款,行政處罰的罰款怎樣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下面由蔣冰律師進行詳細解答:一、行政處罰的罰款如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被處罰人逾期不交納罰款的,行政機關可以向被處罰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罰款
  • 最高法判例:非訴行政執行中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產生爭議後當事人的救濟途徑
    二是對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訴。故,當事人如認為人民法院違法受理和審查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申請並裁定執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可以作為申訴案件進行審查並根據情況作出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包括哪些,哪些財產不能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包括哪些法律諮詢: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有哪兩類?律師回答:一種是由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授權對行政相對方直接採取強制執行措施。這類機關節主要有:公安、稅務、海關、工商行政管理、物價、審計、外匯管理等行政機關。另一種由行政機關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由人民法院執行。
  • 公安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由誰承擔
    對於一些特殊的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機關負責處理的,而需要強制執行案件的時候,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申請執行需要費用的,那麼公安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由誰承擔?公安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由誰承擔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強制執行的費用是由被執行人承擔的,法院裁定後立即執行。
  • 不了解法院強制執行流程?帶你一文看懂!
    很多人打贏了官司卻還是拿不回錢這時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別著急小編今天一文講清!一判決生效,對方拒不執行01本人或律師查詢和了解財產線索;02起草《強制執行申請書》,提交至一審人民法院(或同級的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法院);
  • 最高院:非訴行政執行中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產生爭議後當事人有何救濟途徑
    裁判要旨涉非訴行政執行中,當事人如認為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合法,目前可以有以下兩種救濟途徑:一是在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非訴審查程序中提出異議。二是對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訴。故,當事人如認為人民法院違法受理和審查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申請並裁定執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可以作為申訴案件進行審查並根據情況作出處理。
  • 2018山東事業單位法律知識考試:簡析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的...
    2018山東事業單位法律知識考試:簡析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的區別 2018-10-30 09:03:47| 中公教育
  • 申請行政強制執行訴訟程序探析
    也就是說,「非訴訟行政執行,是在行政機關或生效具體行政行為權利人的申請下,人民法院經過與訴訟審查不同的審查,裁定執行生效具體行政行為的活動或制度」。我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