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賊很容易制止,「內鬼」很難防止!
根據中國判決文件網披露的刑事裁定,8月10日,時任黑龍江省佳木斯市農村信用合作社社長的王華利用他的職位借了多達141人的身份證。包括死者在內的影印本,指示借貸人員以虛假姓名和出賣戶的形式,非法向自己的農村信用社發放貸款1.147億元。同時,他還利用萬木桐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實際經營者的方便性,指導員工籤訂虛假的廢品購買合同,並利用房地產預授權註冊為抵押,共發行136.3件。萬元貸款。綜上所述,王華和信貸員曲曉佳共非法發放貸款2.51億元。
最終,法院裁定,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王華,屈曉佳和張卓共同違反國家規定共同發行貸款,金額巨大,其行為構成了違法犯罪。發放貸款,應受到懲罰。公訴機關指控三名被告有罪。王華因非法提供貸款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屈曉佳因非法提供貸款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5萬元;張卓犯有非法提供貸款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非法向商友貸款2.5億元
王華,男,1973年3月3日出生於佳木斯市,漢族,大學文化,曾任佳木斯市郊區信用社長發信用社理事。曲曉佳,男,1983年7月10日出生於佳木斯市,漢族,大專文化,曾任佳木斯市郊農村信用合作社長發信用社貸款員。張卓,男,1980年2月29日生於黑龍江省鶴崗市,漢族,大學文化,中共黨員,原佳木斯市。郊區農村信用社負責人是重慶市農村信用社。信用合作社。
根據刑事裁定,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王華以佳木斯農村信用社合作社社長的身份非法發放貸款1.15億元,與王華關係良好。用,朋友也是商人,分別是萬家大酒店劉2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齊),威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事。
根據王華的供述,2010年,昌發信用社向141人發放了172筆貸款,涉及141個冒名頂替的放貸人。我請李某1,劉某1,崔某2,曲曉佳等人來幫助。 Qi 1獲得了一筆貸款。那時,我與Qi有著很好的關係,而Qi當時錢不多,所以我幫助Qi找了這些人從信用社借來使用他們。 2010年,共有141人獲得172筆貸款。這筆錢全都還給了齊某2009年的貸款。
為了順利發放這筆巨額貸款,王華通過下屬,親戚朋友獲得了141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並指示貸款員屈小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身份證信息製作了假貸款檔案。相關貸方,並最終報請上級部門審查並成功取得貸款。法院認為,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王華利用其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社社長的職位。通過他的下屬曲小佳,李某1,劉某1,崔某2(均在單獨的案件中處理),朱某2(已故)等,獲得了141人的身份證副本,責成信貸員屈曉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身份證信息製作假貸款檔案,以假冒,出賣戶的形式非法向佳木斯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社發放貸款1.147億元。 。
拆除東牆以彌補西牆並償還逾期的貸款
但是,齊沒有按期償還上述貸款。佳木斯市郊區協會會長孫墨楷得知所發放的貸款嚴重違反了貸款程序,沒有抵押品,無法按期償還,便與王華進行了談判。查找抵押品以重新申請貸款以償還到期的貸款。
從2011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王華方便地擔任了佳木斯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社長發信用合作社社長,萬木通再生物資產有限公司的實際經營人。有限公司指示貸款人屈曉佳出示22出借人與汪華經營的萬木通可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籤署了虛假的廢物購買合同,並使用了佳木斯威宇房地產提供的22人購房合同。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在佳木斯市房地產辦開辦26家物業的預授權,註冊為抵押品,向佳木斯市郊農村信用社貸款1.363億元,幫助王華償還債務。假貸款。王華指示長發信用合作社副局長崔某2(另一案處理),貸款工作人員屈曉佳,張卓批准並審查了該筆貸款,並在順利通過批准後,發放貸款1.363億元,用於償還2010年違規貸款1.147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貸款過程中,這22筆貸款均未舉行基層貸款審查會議。根據證人Sun 6的證詞,「當時,這22筆貸款沒有基層貸款審查會議。貸款人員屈曉佳向我展示了這22筆貸款檔案,並說這些都是王華董事同意授予我的貸款。信用社貸款審查委員會籤署了貸款批准會議的記錄。屈曉佳告訴我,我急於讓我籤署貸款。我打電話給王華,問這是否真的是王華的意思。王華告訴我,這些都經過審查。貸款沒有問題。讓我迅速籤字,然後我籤字。」
綜上所述,王華,曲曉佳共違規發放貸款2.51億元。張卓非法發放貸款共計1.363億元。
根據刑事裁定,2012年,省美聯社查處了佳木斯長發信用社發行的22筆貸款,總金額1.363億元。當時的調查發現,長發信用社發行了22筆貸款,總計1.363筆。億元貸款是假貸款。
根據佳木斯市郊區農村信用社的解釋,2011年,長發信用社發行22筆貸款,總金額1363萬元。貸款重組後,本金為30萬元,利息為4025萬元。 22筆貸款位於佳木斯市東風。地區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執行此程序,目前無法預測損失。
威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長發信用社貸款1.45億元。經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執行後,該機構接受了威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產,其價值為16669萬元,剩餘債務為2709萬元貸款利息。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原法院已發出結案通知書。
2018年6月1日,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區公安局將王華傳喚至該案,進行電話訊問;屈曉佳於2018年8月28日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張卓於2018年7月24日在公安機關被捕,經傳喚審訊後,可以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並主動供認犯罪事實。
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根據刑事裁定,一審法院裁定,王華,屈曉佳和張卓作為金融機構的僱員,共同違反國家規定發行貸款。數量非常大。他們的行為構成非法發放貸款的罪行,應受到懲罰。公訴機關指控三名被告有罪。認定王華犯有非法提供貸款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屈曉佳因非法提供貸款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5萬元;張卓犯有非法提供貸款的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但是,宣判後,原審被告王華對原審判決過於沉重,不滿意並提出上訴。 1.363億美元的貸款是抵押貸款,不應被視為非法貸款。辯護人提出,原判決中確定的1.363億元貸款是被告無事實依據的違法支付。投降的上訴人應受到較輕或減輕的處罰。最初的審判沒有任何根據,將上訴人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被告曲曉佳在原審中不滿意。此案是單位犯罪,不應確定上訴人的人身犯罪。被告人張卓在第一次審判中不滿意,因為這筆貸款已經得到協會的批准,並且在他籤署貸款檔案的第二名調查員時已經完成了還款。它不構成對非法提供貸款罪的上訴。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作為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的王華,屈曉佳和張卓共同違反國家規定共同發行貸款,金額巨大。非法發放貸款的犯罪。王華及其辯護人提出的1.363億元貸款,不應視為對違法提供貸款的犯罪的上訴或抗辯意見,不符合法律的,不予採納;
屈小佳及其辯護人提起的訴訟是對單位犯罪的上訴和抗辯意見,不符合法律,不予採納;
張卓和他的辯護人提出,上訴人在貸款檔案的第二名調查員籤字後,美聯社批准了該筆貸款,並批准了該筆貸款。上訴人非法發放貸款的指控沒有明確事實,不予受理。
最後,法院駁回了上訴,維持了原判。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