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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佳陽小區210個規劃車位二審全部判歸業主共有(案例點評)
(一)、開發公司與業主籤訂的《商品房購買房合同補充協議》曾約定設計規劃區內的人防地下室464個停車位與地面210個停車位產權和經營權屬於開發公司所有。規劃地下人防停車位464個、地面停車位210個,內部道路4-7米。開發公司與購房者籤訂的《商品房購買房合同補充協議》約定以下未列入分攤面積的部位和設施設備其產權和經營權歸出賣人開發公司所有(1、人防地下室作為設備用房和停車場使用,業主有償優先租用或購買使用權,暫時地下人防區歸全體業主使用;2、地面停車位;3、會所;4、幼兒園;5、公共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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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多次訴訟,小區車位到底歸業主還是開發商?終審判了→
,2007年,開發商長沙佳陽開發公司向業主們交房、辦理入住。目前,小區987戶業主,同時規劃了210個地面停車位。開發商上訴到長沙中院後,長沙中院發回重審,在重審前夕,開發商撤訴。本來小區業主以為這件事就此結束,2019年,開發商又以車位所有權問題將業委會訴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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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車位收益權歸誰?法院判決196萬收益歸全體業主!
2015年,無錫金馬國際花園業主委員會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物業公司違規收取196萬元的人防車位收益款。經過了三年維權,二次審判。近日,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原告無錫市益多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上訴,維持了梁溪區人民法院的原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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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他山|小區地面停車位權益歸誰?長沙判例:歸全體業主
耗時近3年,歷經5次庭審,9月19日上午,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佳陽悅景馨都987戶業主與開發商地面停車位權屬爭議,在長沙市中院迎來了終審判決:210個規劃地面停車位的相關權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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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佳陽·悅景馨都210個地面停車位歸業主共有
個地面停車位的歸屬權以及經營收益權的判決書,經過近三年的努力,業主們終於拿到了滿意的結果。張金玲介紹說,業委會成立後,重新選聘了物業公司,小區地面210個停車位的收益由業委會和物業按比例分成。然而就在2017年12月,長沙佳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就地面停車位的收益歸屬起訴了業委會,一審判決業委會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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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車位收益權歸誰?無錫首例判決定案 196萬餘元歸全體業主所有
這也意味著金馬國際花園小區近4年的人防車位收益共計196萬餘元,應歸全體業主所有,該小區人防車位的收益權得到明確。據介紹,金馬國際花園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業委會與物業公司訂立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約定,金馬國際小區地下人防車位租賃費200元/月/個,由物業公司代為收取,並按170元/月/個交付給業委會,另差價30元作為管理費用補貼物業公司。後物業公司中途拒絕交接上述款項,業委會於2015年6月提起訴訟,要求物業公司按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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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小區負一層車位改市集?擔心車位配比減少,業主選擇維權
來源:2021-01-06 11:21南國早報訊:近日,家住南寧市騁望·麓濤小區的部分業主向本報記者反映稱,小區的負一層車位正在進行商業化改造,將被開發商改造成「百靈鳥市集」,因擔心小區車位配比因此而減少,業主發起集體維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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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規定:車位歸業主所有,物業出售違法!鄭州有車的速看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公攤地下停車位歸業主按公建分攤給全體業主的地下停車位,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佔用共有道路停車位歸業主佔用共有道路停放汽車的車位,歸全體業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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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購買的專用車位屬業主共有車位怎麼打贏退款官司
>二審贏得全部210個地面停車位業主共有產權;汕頭第一城小區業委會二審、三審均贏回了地下人防車位業主共有產權;那麼,購買了不受法律保護的無產權車位如何向出售者退款又成了這部分人的一大難題。7年後被業主委員會通知地面車位全部歸全體業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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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在自己車位停車,為何還要收費?
每天下班回家找車位就要找好久?小區裡關於停車的這些事一直是個繞不開的話題部分業主不理解,自己花錢購買了停車位,物業還要在自己花錢買的車位上收取停車費,感覺不能接受。今天青小法就來聊聊小區停車費的問題。我想先租個車位,要找誰?停車費交給誰?首先你要找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公司,確認租賃車位的權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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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花錢改造車位,物業卻建欄杆要收費,業主:沒依據
物業建欄杆要收車輛管理費,業主質疑沒依據:車位都沒改造 眾所周知,現在有許多老舊小區都開始收取地面車位管理費,而物業在收費前也沒做什麼改造,頂多就是在車位上劃線,然而在幾個出入口建個欄杆就收費了,停車方式除了多交管理費外,實際上也沒什麼區別,這樣的做法就容易引起業主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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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有權利也有義務:停止空想積極行動修正策略智慧維權
孤膽英雄不常有,英雄亦有落幕時,人是群體型生物,每一個獨立的人格只有升華成群體人格才能得以升華和長久。不喚醒足夠多的人,維權註定會以失敗告終。這是個合作共贏的年代,你若信任我,三言兩語就可成交;你若不信任我,說的再多也是徒勞!不喚醒足夠多的人,僅憑几個人的三寸不爛之舌,能說服幾人?你有傳教士的心,可事實未必給你這麼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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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要漲價物業不公示?業主不樂意了:漲價可以,按正規流程來
但近幾年,隨著小轎車數量的激增,導致了小區的車位也是供不應求,相當緊張。近日,河南某小區的業主就爆料稱自己所在小區的物業私自給車位大幅度漲價。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有業主表示,雖然這個小區自入住之後,車位的確沒有漲過價,但如果要是按照正規流程走的話,合情合理,大家也都能理解,畢竟現在的物價都已經膨脹了。但是,像這樣莫名其妙就漲價的行為,很多業主表示無法接受,不買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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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答案了:小區公共車位歸屬權屬於誰?業主有權無償使用?
從2019年6月9日開始,僅存的停車位也全部被毫無徵兆的被圍起來,根本沒有預留任何的停車空間。對於富田太陽城的業主來說,從此,公共車位是路人。整個小區只剩下路和商家的車位。不顧業主死活,只顧自己牟利,這樣的開發商哪有信譽可談,賣房時說的天花亂墜,過後就是一地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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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一業主買556個車位高價轉賣,律師:不合理不合法
武漢一業主買556個車位高價轉賣,這種做法不合理不合法,小區的車位首先應當滿足業主的需要,業主要求承租車位的,開發商不得以只售不租為由拒絕。車位數量緊張的,每個業主只能購買1個車位。一、車位性質小區內規劃修建的車庫、車位是小區重要輔助配套設施,車位在未出售之前,其所有權性質一般分為三種:1、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2、規劃範圍內,開發商建設的專門用於車位、車庫建築的,且不屬於人防,也未佔有小區公共佔地的,屬於開發商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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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如何依據《物權法》、《民法典》維護業主的共同權益
有人不斷問,人防車位歸業主共有長沙東成大廈業主委員會收到了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負一樓地下車位管理權交由業委會管理(負二層人防車位和地面車位均已屬業主共有)。東成大廈由業主自已註冊長沙好鄰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自已管理物業,每個業主都是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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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選車位編號改了,業主竟起訴開發商,原因意想不到!
所選車位編號改了,業主竟起訴開發商,原因意想不到!近日,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關於小區車位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案。2016年12月,原告彭永與被告某置業公司籤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得某小區商品房一套,購房合同中雙方約定附贈原告彭永車位一個。2017年8月,被告通知原告挑選車位,為圖個吉利,原告在被告提供的車位編號設計圖中挑了一個編號為D88的車位,挑選車位後,雙方籤訂《地下機動車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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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利用業主共有土地使用權設置的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2)、小區規劃車位開發商在小區建好後能否再次更改規劃調整規劃車位,佔用業主共有土地使用權的車位歸誰所有當地規劃局[2011]10號文件批覆的地下機動車泊位360個,其中地下295個,地上65個。2015年經規劃局驗收後,其地下車位169個、規劃核准地上車位65個,實際建設143個,增加了78個。開發商稱:地面143個車位,規劃中的65個屬開發商所有,無論雲建房155號文件怎麼規定,都不適用於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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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車位抽籤 業主車撞道閘
N海都記者 陳盛鍾 馬俊傑 文/圖 海都訊 「砰」的一聲,一輛小轎車撞開小區的停車場道閘,司機一踩油門揚長而去,看守大門的小區保安一臉錯愕,9月3日晚10點40分許,這事發生在莆田寶勝豪庭小區入口處。而就在前一天凌晨,另一位業主也採用同樣的方法撞壞了小區道閘。記者了解到,這兩起事件都是因為小區停車位引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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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業主一口氣買327個車位,有錢真的可以為所欲為嗎?
一口氣買下327個小區車位據媒體報導,浙江金華某小區的兩位業主近期一口氣買下了車庫內的327個停車位,幾乎佔到了總車位數的一半,並統一裝上了地鎖。而小區內居民則是在看到地鎖後,才發現這一情況。一位居民表示,該小區交付已有4年之久,此時打包購買車位無可厚非,只是開發商應該提前公示,讓居民做好準備。然而還有部分住戶表達了強烈不滿,認為如此大批量購買、佔用車位是不顧及其他業主的行為,應該先徵求他人同意。而車位買主王先生面對採訪則稱,購買車位的合同是正規有效的,但費用並未結清,打算使用分期付款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