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增工業用地出讓年限縮至20年

2021-01-18 東方財富網

  上證報記者獲悉,上海市出臺了新版國有建設用地(工業用地產業項目類)使用權出讓合同,以進一步加強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該合同適用於新增供應的工業用地產業項目類用地。其中規定,新增工業用地產業用地類項目7月1日起施行20年彈性年期制度,不再執行之前的50年期標準。

  此外,新版合同還對「囤地」行為進行有效打擊,要求一般情況下,土地獲批後2年之內項目就得竣工,否則將面臨被收回風險;同時規定土地不得整體或分割轉讓,以打擊市場以獲取土地增值收益為目的的工業用地流轉行為。

  目前,土地已成為上海市發展面臨的最大資源瓶頸。為改善土地供需矛盾等困局,上海市政府在今年3月初下發《關於進一步提高本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見》中,打出土地管理一整套「組合拳」,提出「控制增量」與「盤活存量」並行的改革路徑。此次新版出讓合同正是上海方面在工業用地領域「盤活存量」的體現。

  記者發現,與原合同比較,新版合同中出現不少變化,如引入彈性出讓年期制度,規定7月1日起,一般產業項目類工業用地出讓年限不超過20年,對於有特殊要求的市重點產業項目類工業用地,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出讓年期可為20-50年。

  此外,新版合同還加強了開工竣工和投產時間管理,明確表示:原則上開工期限不超過交地後6個月,竣工期限不超過交地後24個月,且受讓人只能提出一次開工延期申請和竣工延期申請,延期期限均不得超過3個月;對於情節嚴重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與此同時,新版合同引入項目履約時間保證金制度,取代了原合同違約金處罰條款,而項目時間履約金覆蓋了開工、俊工、投產三個階級(建議比例為6:2:2),每個階段違約均須罰相應階段保證金。罰款總額建議為土地出讓總價款的20%。

  業內人士認為,上述舉措有利於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又有利於避免企業「圈地囤地」行為。

  基於工業用地出讓方式等方面的特殊性,新版合同對工業用地流轉也採取了一些限制舉措,比如其中規定:土地不得整體或分割轉讓,房屋不得分幢、分層、分套轉讓,出資比例結構、項目公司股權結構經出讓人同意方可改變。抵押物競買人資格必須經過規土、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等綜合認定,抵押權實現時出讓人或園區管理機構可以優先購買。

  此外,考慮到工業產品受市場、經濟形勢變化、產業結構調整等客觀情況的影響,新版合同還引入了土地使用權退出機制,在工業用地開工約定日期和達產之後,受讓人因自身原因可申請退出。

(責任編輯:DF126)

相關焦點

  • 廣東新增工業用地出讓年限縮短至20年 鼓勵租賃方式使用
    粵工業用地出讓年限將減至20年   租賃期內地上建築物及附屬設施均可轉租抵押,9月
  • 多地對工業用地實行彈性年期出讓,一般出讓年限最長20年
    據澎湃新聞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包括上海市、廣州市、山東省臨沂市和濟南市以及四川省成都市等多個城市出臺類似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制度的相關文件,文件明確提出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年限一般不超過20年。多地出臺對工業用地實行彈性年期出讓意見據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已有包括臨沂、濟南、成都、廣州和上海出臺過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制度的相關文件,文件明確提出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年限一般不超過20年。
  • 廈門工業用地50年出讓年限變為20年 低效用地或被收回
    以前,工業用地的出讓年限是50年,但現在要縮短了,實行彈性年期出讓制度,一般不超過20年。昨天的廈門市政府常務會,通過了《推進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實施意見》。調整工業用地出讓年限將有利於推進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資料圖)  廈門市長劉可清表示,如果滿了20年,這家企業還健康發展,政府就要鼓勵它,讓它保持和續定,不需要再走複雜的程序。「好的企業,一定要鼓勵。」
  • 上海市發布工業用地出讓新規 標準廠房類用地最高年限為50年
    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宋薇萍)9日,上海市政府轉發上海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制訂的《關於加強本市工業用地出讓管理的若干規定(試行)》(下稱《規定》)。《規定》就工業用地供應方式、出讓價格、出讓年限等提出了一攬子具體意見,以充分發揮土地資源市場配置作用,加強工業用地出讓全生命周期管理。
  • 廣東工業用地出新規 出讓年限不得超過20年
    人民網廣州7月18日電  工業用地出讓年限由50年改為原則上不超過20年;工業用地轉型利用政策,建立工業用地供後監管機制……這些都是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近日印發全省的《關於完善工業用地供應制度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的新要求。
  • 湖北出臺多項土地利用措施 工業用地出讓年限不再「一刀切」至50年
    生存線,指全省「十三五」期間,要堅決守住7288萬畝耕地和5883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建成1357畝高標準農田;生態線,指全省將生態保護紅線設定為禁止建設區和禁止開採區,建立長江經濟帶國土資源開發利用正面和負面清單;保障線,指2015-2020年新增建設用地規模259萬畝,招商引資重大項目應保盡保。
  • 珠海工業用地年限增至50年
    南都訊 記者藍輝龍 南都記者從珠海市國土局獲悉,該局對《珠海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管理規定》進行修訂,目前正在公開徵詢意見。根據新的規定,工業和倉儲用地等最高出讓年限,從原來的3 0年提高至5 0年,並新增了「新型產業用地」類型,使用年限為50年。
  • 北上深,工業、產業用地彈性出讓政策解讀
    1月17日,河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印發河南省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與北京一樣,將土地出讓年限縮短至20年。近期北京、河南等地都相繼發布將工業用地、產業用地出讓年限縮短至20年的政策。一時之間成為了行業的熱點話題。
  • 溫州創新工業用地出讓競價制度
    活動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程建春特別介紹了溫州剛推出的工業用地出讓競價制度。在新增工業用地出讓中,我市將推行以承諾畝均稅收作為競價標的,對於普通工業項目設定產業導向、畝均稅收底線、封頂地價,先競投土地價格,當競價達到封頂地價時,開始競畝均年稅收,稅收高者得地塊。
  • 青島城陽開啟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
    工業用地使用權彈性年期出讓,是指國家將工業用地使用權在法律規定的最高出讓年限以內,根據產業發展要求和意向用地單位經營情況合理確定工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出讓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由土地受讓人與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籤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支付土地出讓金。
  • 土地出讓方式變革的探索之路——工業用地「彈性出讓」相關政策梳理
    從當前實踐來看,已有深圳、上海、廣州、浙江、山東、江蘇、四川、河南、廣西、湖南、北京等地相繼試點了工業用地「彈性年限出讓」,且分別從年限設置、價格規則、出讓方式、分割轉讓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實施細則。本研究涉及的工業用地「彈性出讓」政策整理如下:深圳:《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府規〔2019〕4號)上海:《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制訂的〈關於加強本市工業用地出讓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滬府辦〔2016
  • 上海推出多項工業用地政策
    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副局長岑福康說,隨著土地價格的逐年上升,用地成本已經是企業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因此,在用地規模上予以保障的同時,對於企業來說,更重要的則是如何降低用地成本。 對於增量工業用地,上海推出了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年期、產業用地先租後讓的政策。
  • 廣西出臺工業用地彈性出讓管理辦法
    經自治區政府同意,日前,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廣西工業用地彈性出讓管理辦法》,鼓勵市、縣政府採取租賃、先租賃後出讓、彈性年期出讓的方式供應國有工業用地使用權,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切實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 12宗工業用地成功出讓
    出讓面積12376.49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出讓年限50年,河北聖潔偉業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430萬元的價款成交。【2015】020號地塊,位於藁城區九門回族鄉禪房村西,黃禪路北側。出讓面積19180.52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出讓年限50年,石家莊市藁城區燃亮燭業有限公司以519萬元的價款成交。
  • 鎮江改革工業用地供應方式 一次性出讓年期為50年
    日前,我市出臺《鎮江市工業用地供應方式改革實施意見(試行)》。《意見》提出,在工業用地一次性50年出讓年期的基礎上,根據產業政策、產業生命周期及產業發展走向,合理設定有償使用類型和年限。其中,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年期一般不超過30年,以5年為單位,合理設定20年、25年、30年等出讓年限;先租後讓方式供地分為租賃和出讓兩個階段,總年期一般不超過30年。
  • 各地工業用地新政要點一覽
    工業用地的土改風潮儼然已經來臨。  以下為近期不同城市工業用地新政要點一覽,由搜狐焦點產業新區獨家整理。  上海新版國有建設用地(工業用地產業項目類)使用權出讓合同—2014年7月起執行  1、最高年限50年變20年。7月1日起,一般產業項目類工業用地出讓年限不超過20年,對於有特殊要求的市重點產業項目類工業用地,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出讓年期可為20-50年。
  • 湛江這6宗工業用地全部成功出讓
    宗地四至:東至空地,南至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至吉水北路,北至靠空地。出讓面積為13919.12平方米(折合20.88畝)。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出讓年限為50年。宗地開發程度:「淨地」。2、用地規劃條件用地規劃設計條件主要內容如下:規劃用地及土地使用權面積:用地規模13919.12平方米(折合20.88畝);土地使用權面積為13919.12平方米(折合20.88畝)。
  • 國土部急查工業用地價格 低價出讓時代或終結
    《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以下簡稱31號文),摸清全國工業用地出讓價格情況,國土資源部日前急電各地,對工業用地出讓價格進行調查,並要求於10月20日前將調查結果上報國土資源部。
  • 全國工業用地出讓將按15個等別執行最低價標準
    工業用地最低出讓價劃定上海九區最高  孫榮飛  明年1月1日起,全國工業用地出讓將按照15個等別執行最低價標準,其中一等工業用地最低出讓價每畝56萬元,而15等工業用地最低出讓價每畝4萬元。  昨日,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國土資發[2006] 307號,下稱《標準》)敲定了全國15個土地等別的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  按照《標準》,一等工業用地全國僅有上海的長寧、虹口、黃浦、靜安等九個區,浦東新區和北京朝陽、崇文等八區為二等地,廣州六區和深圳四區為三等地。
  • 北海市2019年第24期1宗工業用地使用權出讓
    [導讀]北海市2019年第24期1宗工業用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位於香港路以南、北海大道以西,土地出讓面積為25472.43㎡(折38.21畝)   據悉,9月20日,北海市自然資源局官網發布《北海市2019年第24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