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

2021-01-07 蚌埠市人民政府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精神,在遵循國務院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總體要求、主要內容、工作機制、保障措施的基礎上,現就全面建立我省臨時救助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臨時救助的對象
臨時救助是政府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的應急性、過渡性的救助,是構建和夯實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安全網的兜底措施。凡符合國發〔2014〕47號確定的救助對象,以及符合居住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臨時救助條件的外來務工者等人戶分離(經常居住地和常住戶口登記地不一致)家庭和個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臨時救助。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具體的臨時救助對象認定資格條件和認定辦法,規定困難類型和範圍。
二、臨時救助的標準
臨時救助堅持適度原則,著眼於解決基本生活困難、擺脫臨時困境,救助標準要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設區市行政區域內應實行相對統一的臨時救助標準。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救助對象家庭收入、家庭財產、困難類型、困難程度、剛性支出額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類分檔合理確定臨時救助標準,並適時調整。臨時救助標準一經調整確定,應以市政府名義及時向社會公布。
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要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物價指數、財力狀況及居民消費指數等因素,制訂相對統一的區域臨時救助指導標準。對突發的基本生活困難,救助標準要同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相銜接,能夠保障救助對象渡過暫時困難期;對突發的醫療、教育、住房等困難,救助標準要同當地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標準相銜接,能夠幫助救助對象緩解緊急困難。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臨時救助的程序
臨時救助辦理程序按照居民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審核、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的程序實施。
(一)申請受理。
申請受理嚴格按國發〔2014〕47號有關規定執行,凡認為符合救助條件的城鄉居民家庭或個人均可以申請臨時救助。無正當理由,相關部門不得拒絕受理。
(二)審核審批。
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臨時救助申請對象的審核工作,自受理申請起2個工作日內,在村(居)民委員會協助下,開展入戶調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視情組織民主評議。對非本地戶籍居民,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配合做好有關審核工作。經核查符合救助條件的家庭,在其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或居住地公示2天。無異議的,及時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
審批。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作為臨時救助審批責任主體,要全面審查相關材料,並按不低於10%的比例入戶抽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批,並反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告知同級財政部門;對救助金額較小的,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批准的,應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對於未持有當地居住證的非本地戶籍人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救助管理機構可以按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有關規定審核審批,並提供救助。對於情況緊急需立即救助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簡化審批手續,採取直接受理申請、直接審批、先行發放、補辦手續等做法,為困難對象提供及時救助。
四、臨時救助的方式
臨時救助實行一事一救,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可採取發放臨時救助金、發放實物、提供轉介服務等方式予以救助。用於臨時救助的實物、服務等,除緊急情況外,要嚴格按照政府採購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對申請人提出的同一事由,無正當理由的,不予重複救助。
五、臨時救助的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臨時救助制度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市、縣人民政府要將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工作列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加強臨時救助能力建設,強化資金投入、工作保障和監督管理,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主管部門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財政部門要加大臨時救助資金保障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擠佔、挪用、套取等違紀違法現象發生;其他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積極配合,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和發揮村(居)民委員會的作用,協助做好睏難排查、信息報送、宣傳引導、公示監督等工作。
(二)健全工作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皖政〔2014〕83號)要求,建立健全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加快建立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健全完善「救急難」工作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和社會力量參與機制,建立救助對象需求與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資源對接機制,實現政府救助與社會幫扶有機結合,做到因情施救、各有側重、相互補充。
(三)強化資金保障。各級政府要將臨時救助資金和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切實加大投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有結餘的地方,可安排部分結餘資金用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臨時救助。鼓勵通過社會捐贈等渠道籌集資金。省級財政統籌中央、省級財政臨時救助資金,根據救助人數、救助標準、救助支出等因素對各地給予適當補助,重點向救助任務重、財政困難、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傾斜。對未將臨時救助資金列入預算或預算不足的市、縣,省財政廳、省民政廳要通過約談、績效考核等方式督促其限期落實。

相關焦點

  • 紅河州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紅河州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辦、局:  現將《紅河州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6日  紅河州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實施方案  為全面建立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健全社會救助體系,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
  • 安徽省民政廳安徽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安徽省臨時救助工作操作規程...
    ,發揮臨時救助制度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的兜底性作用,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皖發〔2015〕26號)和《安徽省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皖政秘〔2015〕23號),結合我省實際,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制定了《安徽省臨時救助工作操作規程》,現印發你們。
  • 正寧縣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
    正寧縣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正政發〔2019〕36號 正寧縣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相關部門: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
  • 成都市建立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制度 擴大救助覆蓋範圍
    四川手機報7月18日訊(記者 劉瑞強)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近日,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財政局印發《關於建立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制度的通知(試行)》。建立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制度,擴大救助覆蓋範圍,解決困難群眾因教育支出、火災、疾病等突發性原因,造成家庭支出過大,影響基本生活的問題。
  • 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
    近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市、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區黨委各部委,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人民團體,各高等學校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_蚌埠市...
    》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省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本預案。3.1 風險防控(1)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突發事件風險調查和評估制度,依法對各類風險點、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評估、分級、登記,建立臺帳,定期進行檢查、監控,責令有關單位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
  •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旌德縣...
    2005年12月29日省政府印發實施的《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同時廢止。》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省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本預案。3.1 風險防控(1)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突發事件風險調查和評估制度,依法對各類風險點、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評估、分級、登記,建立臺帳,定期進行檢查、監控,責令有關單位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
  • 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
    一、強制報告  第四條【強制報告】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凡無法找到其他監護人、親屬或其他監護人、親屬、村(居)民委會都無臨時照料的意願或條件,公安機關協助民政部門聯繫並將未成年人妥善安置於臨時監護、照料機構,或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實施保護。對於情況嚴重的,應當告知未成年人臨時照料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並可同時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 張家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張家界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張家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張家界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張政辦發〔2019〕24號ZJJCR—2019—01019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張家界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細則》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
  • 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有關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改革完善我市社會救助制度,更好發揮社會救助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用2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救助為主體,以社會力量為補充,以信息化為支撐,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的社會救助體系,到2035年實現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目標,根據中央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就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有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 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鳳陽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
    1.2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及《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滁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滁州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
  •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推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學生失學輟學問題,確保實現到2020年全省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的目標
  • 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民政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民政局: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省政府令第260號),進一步規範我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推進標準化定額化資金分配,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民政廳《關於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十一五」服務業發展規劃綱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十一五」服務業發展規劃綱要的通知 【發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發布文號】皖政〔2006〕62號  【發布日期】2006-08-24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安徽省「十一五」服務業發展規劃綱要》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 烏蘭察布市進一步規範完善臨時救助工作
    近日,烏蘭察布市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與完善臨時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進一步完善臨時救助制度、提高臨時救助工作規範化管理水平、加強救助時效性等方面作出制度規範,為切實解決好城鄉困難群眾「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提供制度保障。
  • 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太原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細則的通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兒童及時得到基本康復服務,根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令675號)、《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西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通知
  • 雲南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 特困救助未成年人年齡延至18周歲
    近日,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旨在搭建更加完善的社會救助體系。緊急情況時確保先救治、後收費醫療救助方面,《實施意見》明確,建立醫療救助對象及時精準識別和實時共享機制,做好重點救助對象、一般救助對象分類管理和保障,落實資助重點救助對象參保繳費政策。落實國家重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發生突發疫情等緊急情況時,確保醫療機構先救治、後收費。
  • 揚州出臺意見加強臨時救助和急難家庭救助工作
    繪圖 沈江江   日前,揚州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臨時救助和急難家庭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臨時救助時限根據申請臨時救助對象困難程度,考慮從暫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到恢復正常生活所需時間   臨時救助對象指具有本地戶籍或持有當地居住證3個月以上,遭遇一般性困難導致基本生活暫時陷入困境的家庭或者支出型貧困家庭、困境個人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對象。其中,符合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條件的困境個人,按照有關規定提供臨時食宿、急病救治、協助返回等救助。   如何救助他們?
  • 你知道臨時救助能幫你什麼忙嗎?
    自2014年開始,為解決城鄉困難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國家開始全面建立和實施臨時救助制度,臨時救助主要是發揮社會救助託底線、救急難作用。  同時,社會救助體系仍存在「短板」,解決一些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的群眾救助問題仍缺乏相應的制度安排,迫切需要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發揮救急難功能,使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都能得到有效保障,兜住底線。所以,建立臨時救助制度是填補社會救助體系空白,提升社會救助綜合效益,確保社會救助安全網網底不破的必然要求,對於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為貫徹落實國家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要求,先後印發《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8〕8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8〕17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有關事項的通知》(皖政辦秘〔2018〕105號),明確了各項重點領域的公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