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D站(嘀哩嘀哩網站)創始人及其僱傭的三名員工被批准逮捕。近日,關於D站侵犯B站商標權一案一審落槌。
B站(嗶哩嗶哩彈幕網)成立於2005年8月,是我國知名的網際網路社區,主要為廣大用戶提供各類網絡視頻的傳播、直播等服務,尤其是高質量日本動漫視頻,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而D站呢,成立於2016年8月,是由創始人溫某某購入dilidili.com域名創建,在2015年到2019年期間,D站從B站及其它動漫網站拷貝資源免費播放,通過廣告招商牟取不法利益。期間,D站侵犯了200餘部(3000餘集)動漫作品的著作權,其中包含《黑社會的超能力女兒》《龍王的工作!》《混沌之子》等熱門日本動漫作品。
B站認為,D站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註冊商標權,因而將D站的共同經營者三被告告上法庭。
據悉,B站有權獨佔使用第11356033號、第15362394號、第11356069號、第19068427號「bilibi」商標,他人未經許可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商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D站大量使用與「bilibili」商標高度近似的「dilidili」標識,B站認為其有誘使廣大網絡用戶誤認為該網站就是B站或與B站存在特定聯繫之嫌,從而誘騙廣大網絡用戶使用其侵權網站進行視頻點播。
對此,D站辯稱:1.dilidili.com域名的註冊時間早於涉案商標的註冊時間;2.註冊商標中的字母「b」和「d」在外觀、讀音上有明顯不同,不存在相似性;3.「dilidili」源於兒歌「春天在哪裡」中的歌詞,顯示健康活潑的文化背景。
法院審查認為,「bilibili」與「dilidili」在拼音部分僅存在「b」和「d」的區別,其餘字母及組合方式均相同,在整體外觀上構成近似,且兩者的讀音分別為嗶哩嗶哩和嘀哩嘀哩,相似的疊音亦容易導致產生混淆,故兩者構成近似。
並且,商標的首要功能在於區分商品和服務的來源,即相關公眾可以通過商標將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區分開來,由於涉案商標知名度較高,容易使相關公眾在視聽接觸中對被控侵權標識和原告的商標產生混淆誤認,進而對D站的運營主體產生誤認或者認為該網站與原告之間有特定的聯繫,且客觀上確已有公眾對B站和D站的關係產生了混淆。
因而,法院認為D站運營者三被告侵害了原告B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綜合D站廣告位數量、廣告獲利、侵權惡意等多重因素,判決三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