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兒
當兩人走入婚姻的時候,肯定都抱著白頭偕老,扶持走一生的期待。然而有些事終究抵不過現實,當兩人過不下去的時候離婚可能就是最好的選擇。這個時候,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分割都是躲不過的現實問題。現如今離婚,孩子都是女方帶走,男方卻想盡辦法爭財產。為啥如今離婚,孩子都給女方,男方卻要財產?根源都在女人身上。
來自女人對女人的偏見
有一句話叫女人何苦為難女人,但現實是對女人的偏見往往來自於女人的道德綁架。傳統觀念給女人強加的道德標準就是,媽媽就是應該主內,手心往上要錢,溫柔賢惠,不喝酒不抽菸不應酬,在家照顧孩子伺候公婆,收拾家務,老公說東不敢往西,老公是天。識大體安分守己,對老公事事順遂,大度接受老公的風流債,離婚了還要帶孩子。
關鍵可怕的是這些觀念,大部分女性都贊同,而且譴責女人的多是女人,對女人充滿惡意的往往還是女人,就像重男輕女多是女人一樣。比如夫妻兩人離婚,如果男的不要孩子的撫養權,自己能做到淨身出戶,把財產都留給前妻和孩子,那麼全部的人都會讚嘆這個男人是好男人。就算不要孩子撫養權,社會默認也是正常的。似乎默認離婚了女人就應該把孩子帶走,如果媽媽沒有要孩子的撫養權,就是自私貪圖享受,不配當媽。而且這些攻擊媽媽的絕大部分都是同樣經歷過生育養育之苦的女性,一方面她們通過譴責不要孩子的媽媽來體現自己的偉大。另一方面可能就是恨那些沒要孩子的沒有吃過她要孩子所吃過的苦,然後再表明下,自己要孩子即使苦也是正確的,希望離婚女性的選擇都一樣。
由於母愛的偉大,和女人本來心都比較軟,大部分女性離婚後都選擇要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夫妻兩人婚姻出現問題,過不下去,也應該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如果綜合各方面考慮,孩子在男方那裡能得到更好的照顧和成長,女方選擇放棄孩子撫養權,用另一種方式陪伴孩子也無可厚非。不要離婚時,女方沒有要孩子撫養權就被批評成沒有母愛。
女性經濟地位的提升
如今女性都要孩子的撫養權,也都是自己爭取的。二十多年前夫妻離婚,孩子大都判給男方,因為女方掙錢少,沒有能力獨自撫養孩子。而且大家都有傳統的思想,覺得孩子是跟著男方姓,就是男方的後代,大環境也不會讓女方離婚帶走孩子。
但是如今社會環境不一樣了,女性的思想和經濟能力都在提升,經濟能力的提升,讓她們敢於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哪怕打官司也有了底氣。由於女性這方面意識的提升,導致很多男性以此為把柄,威脅女方想要孩子的撫養權,離婚就不能要財產。但女性由於對未來自信,就算不靠離婚時獲得的財產,以後照樣能養活自己和孩子。所以現在很多女性寧願淨身出戶,也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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