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上一段奶茶店打人視頻引起大家熱議,事情發生在廣東英德。有些人說被打女子是該打,因為插隊,態度不好,有些人說打人者極度暴躁,被拘留15日太輕,應該重判。
我們都是局外人不好判斷什麼,畢竟不清楚當時具體情況,比如這兩個女子事先有沒有衝突,僅僅是因為在奶茶店結帳時的身體接觸引發打架嗎,還是有其他事情參雜進去。即便是現場店裡的工作人員也搞不清狀況,不知道兩人吵架因何而起。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作為局外人,即便不知道任何情況,我們首先要勸架,儘量避免事態升級。我們通過網絡上流傳的視頻可以看到,事件中一共有5個局外人,都絲毫不為所動,靜靜的看著發生這一切,這是我們在道德上要進行譴責的。事發地的旁觀者也要承擔社會責任,不能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是我所要強調的。
至於當事者雙方,我們不好評判,以警方公布調查結論為準。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有其特點和起因,片段的印象容易導致出現「瞎子摸象」是景象。不要截取任何片段來進行主觀臆斷,這是明斷是非的前提條件。
看山是山,還是看山不是山,這不是三言兩語都說清楚,實踐調查,這最有發言權。
若出現主觀臆斷,變成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鬧劇。這段奶茶店打人視頻,我們可以說,被打者沒有素質,竟然插隊,而且身體碰撞後,不說一句解釋的話,這種典型的不文明行為,該打。另外有些人就說了,這個打人者真是判的太輕,應當重判,即便事出有因,打人不對。要明白,這是世上,沒有毫無道理的果,也沒有理所當然的因。
在職場中發生衝突的深層次原因無非兩個。
一個是我看你不順眼。看某個人不順眼,常常指的是這個人的工作和生活方面習性,引起另外一個人噁心和反感。職場中的小團體就是這樣產生,避開看不順眼的同事,聯合談得來的同事,結成聯盟,互相抱團取暖。這種方式損壞單位的團結氛圍,但卻實實在在存在著。有些衝突並未上升到檯面上,只是一些小摩擦,互相進行著軟抵抗,表面上和和睦睦,暗地裡勾心鬥角,當衝突發展到一定階段,一定火候,就會爆發出來。作為職場高層,要時刻關注這種破壞團結的方式。
第二個是你侵害了我的利益。侵害利益的行為無時無刻不在,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職場本事就是一個名利場,誰也逃脫不了利益兩個字,所有的工作行為都圍繞這兩個字進行。看似風平浪靜,實際上,每個人都為爭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挖空心思,即便是侵害其他人利益,也視作正常行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不為自己爭取利益,不為科室和下屬爭取利益,如何能生存呢。
迅速轉移焦點矛盾,應該是我們發生衝突第一要務。例如廣東英德此次奶茶店打人事件,被打女意識到自己無意行為冒犯了別人,要迅速地做出回應,不應該不理不睬,導致雙方情緒上升級,這是其一。同時,要把衝突焦點轉移到奶茶店服務員身上,對打人者說服務員並未告訴她這種行為有錯誤,導致無意冒犯,儘量把焦點轉移到服務員身上,消除對方的怒氣。同理,打人者雖然對被打女的行為感到氣憤,但凡事採取暴力已經輸了一半,可以要求服務員做出合理解釋,為何容許被打女插隊。
做情緒上的主人。這在任何時候,我們都要牢記。良好的情緒常常是保持在水平線上下,當感覺情緒失控了,要不斷告誡自己,不要被情緒控制,要把情緒宣洩到其他無關緊要的事情上。當然,我們並不是說抑制自己的情緒,情緒要一個宣洩口,否則,鬱積容易致病。
不做正面衝突,找有管轄權利的單位和人主持公道。衝突雙方正面「過招」會導致亂局,找權威單位和個人解決,有助於迅速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