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哲學,大家或許會想到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蘇格拉底的「我除了知道我的無知這個事實外一無所知」、⿊格爾的「存在就是合理」等等。其實哲學離我們並不遙遠,透過哲學我們試著更了解和改變自己,哲學很有趣,它不存在不同學科的限制,它能和任何一個專業聯繫起來,並起到指導作用,對於設計來說也是如此。
我們來聊⼀聊建築現象學,「現象學」這個概念,源於哲學領域,是20世紀最重要的哲學流派之一,由德國哲學家胡塞爾(Edmund Husserl)正式創立。胡塞爾提出對意識本質的研究,或描述先驗的、絕對的認識之根本與法則,他稱之為「現象學」。之後也有德國哲學家⻢丁·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以及法國哲學家莫里斯·梅洛—龐蒂(Maurice Merleau-Ponty)在現象學⽅⾯的研究,對後來的建築設計理論都帶來了深遠的影響。
⼤家都聽說過一句話叫做:透過現象看本質。可是「現象學」的現象其實指的就是本質,我們可以通過與現象學相關的⼀些詞彙諸如直觀、體驗、感受等⽅⾯來理解它。胡塞爾提出體驗是真實知識的唯一來源,它第一次把人的主觀體驗提升到與科學實驗裡的觀測一樣的地位,也就是說它更在乎人的感覺,這種感覺不局限於人的五官同時也涉及到人的精神意識和直覺。所有原始的直接的直覺都是認識的合理來源。
⾄於建築學中出現象學的概念,源於20世紀50年代末期,⻄⽅社會基本完成戰後重建,此時人們對生活的需求也在變化,之前為了滿⾜快速重建出現的低成本快速建造的房子僅滿足了人們的生存需求,此時已經無法滿足大眾的需求,⼈們開始提出社會、文化、心理等方面的需求,建築設計需要滿足人們精神層⾯的需求。
精神層面的需求需要精神層面的方法來解決,建築這個時候需要體現它的情感需求或者說美學功能,這些需求包括建築環境的可識別性、街道空間的安全性、建築空間的歸屬感等等,因此在1960年年代西方建築界出現了一個理論研究的高潮。
1980年諾伯爾·舒爾茨在《場所精神-邁向建築現象學》中提到了建築設計中的現象學,「建築意味著把一個場地轉變成具有特定性格與意義的場所。設計就是造就場所。換句話說,場所是有清晰特性的的空間,人必須要能體驗到環境是充滿意義的。」
下面我們通過幾個真實的建築場景來看空間的場所性是如何被表達的,第一個建築場景是我很喜歡的建築師路易斯·康設計的薩爾克生物研究所中的室外庭院,大家看到這個場景,一定會在腦海海中浮現出諸如秩序、靜謐、永恆等感受,總之是一個令你過⽬目難忘的場景。這得益於建築師當初對於這個室外庭院「一片葉⼦也不要」的堅持,任何多餘的樹木或者花草都不會帶來現在這樣的空間感知,一個場地轉變成具有特定性格與意義的場所。這樣空間的誕生跟建築師對場所的理解和直觀想要賦予的體驗感受息相關,而這些當然也和建築師多年的設計經驗和⽣活體驗相關。由內心的主觀感受來指導設計的生成,這是現象學給予建築設計的有力支持。
第二個建築場景是瑞士建築師卒姆託設計的瓦爾斯溫泉浴場,卒姆託希望來浴場放鬆的⼈們可以體驗到如同朝聖般的靜謐空間,就好像教堂空間所具備的神聖感,所以浴場內部的空間光線昏暗、材料純粹,加上水汽和霧氣的瀰漫,營造出放鬆而又飽有神秘感的空間體驗。建築空間營造的氛圍不在於材料的多少或是光線的明暗,而是這一切加起來都剛剛好。這個浴場空間被賦予了特定的意義。
第三個建築場景是劉家琨設計的成都西村大院,一個街區尺度的城市綜合體⼤院,建築師在設計中提出關於集體記憶的思考,最終⼤院呈現出建築語言的公共性和文化的感召⼒,營造了一個具有強烈集體性、向心性的社區。建築師在具體運用建築語言之前,總能為⾃己的作品建立起⼀一個鮮明的「意象」。⼤院的這種形式會讓人聯想到很多概念,例如四合院,社會主義大院等,這里承載著大家對過去的記憶,記憶轉化為⼈們希望或是正在體驗到的某種空間氛圍。在大院⾥,每個⼩的場景都被個⼈記憶和體驗賦予了特定的性格和意義。
現象學需要我們思考我們的主觀感受,直面我們對周遭環境產⽣的直覺,⽽這種直覺帶來的改變和科學同樣重要。設計離不開哲學,我們的⽣活同樣離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