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外界注意到,這場最高規格的會議,首次提出並系統闡述了習近平法治思想。
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的法學專家分析,自中共十八大以來,從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到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到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再到此次會議全面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學內涵和時代意義,進一步健全了執政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標定全面依法治國的行進航向。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法學院院長王軼告訴記者,在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下,特別是習近平在此次會議中提出「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等「十一個堅持」,放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背景下去思考,全面依法治國的進一步升級,本身可為實現「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提供法治保障。
習近平強調,要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只有全面依法治國才能有效保障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性、規範性、協調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會共識。
受訪學者注意到,同兩年前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時提出的「十個堅持」相比,此次新增了「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內容。
在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申衛星看來,對於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而言,法治的核心要義在於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通過法律開展各方面工作,可防止因個人的隨意性而使社會發展偏離人民的意志,確保所有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拒絕任性。
「其實觀察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發展歷程,我們創造出經濟快速發展、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蹟,同中國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有著密切關聯。」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馬懷德認為,面對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特別在應對重大挑戰、抵禦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時,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尤為重要。憑藉法治這一重要利器,解難題方可從容不迫。「這是歷史基因,是經驗傳承,亦是執政黨重視法治、厲行法治的應有之義。」
習近平強調,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要整體謀劃,更加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法治政府建設是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規範行政決策程序,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提出,「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僅時隔半個多月,習近平在本次會議中,就全面依法治國同法治政府建設的關係作出進一步論述。
王軼分析,法治政府建設在全面依法治國過程中如此重要,主要在於法治政府的建設一頭連著民眾的切身利益,另一頭連著中共依法執政的最終效果。從這個意義上講,法治政府建設作為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將為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起帶動作用。
申衛星同樣認為,全面依法治國重在「全面」,但重點是法治政府建設。政府要帶頭守法,依法行政,在實施前要於法有據,實施過程中要遵守相應程序。
「總書記對於全面依法治國同法治政府建設這組關係的全新論斷,特別是『率先突破』四個字意味著,法治政府建設得更為定型、高效,不僅是推動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過程的重要一環,更能為全面依法治國奠定堅實基礎。」申衛星說。
「從微觀視角看,總書記提出的要求,顯然很有針對性。」馬懷德認為,目前中國法治建設中確實存在一些短板弱項。怎麼解決?就需要通過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規範行政決策程序。唯有此,才能令政府的施政效果同人民利益與訴求相契合。
文章來源丨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