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孩殺害10歲堂妹,父母申請送少管所:教育兩三年,重新做人

2021-01-07 神鳥知訊民生匯

近年來,媒體頻頻曝光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案例。一些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已經讓我們對這個群體有了新的認識。

男孩殺堂妹,父母要送少管所

幾天前,安徽省宣城市郎溪縣某村,一名10歲女童小婷遇害,嫌疑人為13歲的堂兄楊某某。據悉,事發當天,小婷一個人在家上網課,楊某某在殺害小婷以後,就將其拋屍灌木叢中,權當什麼也沒有發生過。4天以後,小婷的屍體才被發現,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4月21日,當地村支書表示,肇事男孩楊某某的父母,已經寫了申請,請求把楊某某送到少管所,教育兩三年,讓他學會重新做人。

未成年犯罪呈上升趨勢

安徽這起13歲男孩殺害堂妹的案件,讓未成年人犯罪再一次被提起。這件事,不禁讓人們想起,去年在遼寧大連,一名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後拋屍的案件。同樣是在13歲的年齡,同樣是殺人案件,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逐漸呈低齡化趨勢,不免令人擔憂。

那麼,這些孩子之所以犯罪真的是因為無知嗎?大家都知道,信息化時代的到來,令現在的孩子都非常早熟,對於什麼事情是合法的,什麼事情是違法的,他們可能比成年人還要清楚。

那麼,為什麼還會有那麼多未成年人,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呢?無外乎這幾方面的原因,首先,有可能是受社會不良風氣的誘導,現在的孩子,相比老一輩人,有更多涉獵信息的渠道,這在拓寬他們視野的同時,也給他們帶來了一定的誘惑。有些孩子,就是在各種誘惑下,誤入了歧途。

再有,我國相關法律出於保護和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在量刑上對他們採取從輕、減輕,甚至免於處罰的規定。一些從小缺乏道德教育的未成年人,便以此為籌碼,為所欲為。由於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我們往往更願意採取寬容的態度對待他們,願意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但是,這並不等於他們可以肆無忌憚,不計後果。

此前,就有人在全國人大會議上提出,建議加大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及懲罰力度。但是,這樣的建議,是否符合實際,還有待商榷。

讓孩子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知大家有沒有看過,有一個叫做《少年犯》的紀錄片,講述了美國印第安納州的Wabash懲教所,裡面有40名青少年因為謀殺、武裝搶劫等,被判處2年到65年刑期。節目中,馬奇斯李說的一句話讓人印象深刻:"有人說這不公平,因為我們未成年。但話說回來,我們犯的罪和成年人沒什麼兩樣。我要為自己的罪行受罰,像一個男人一樣。"

雖然這其中,可能還夾雜著一點孩子氣,但學會為自己負責,就已經是一個孩子巨大的進步了。筆者認為,讓他們承擔後果,也許才是誤入歧途的孩子,改過自新的最好方式。輕輕放過,可能會把他們推入更大的深淵。

談論悲劇,是為了避免悲劇重演。希望這個被殺的10歲女童不會枉死,希望她的遇害,能起到警示作用,讓每一個未成年人都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珍愛他人,珍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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